一种油压提升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200187发布日期:2019-11-25 22:21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一种油压提升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液压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油压提升机构。



背景技术:

液压传动是一种以液体为工作介质进行能量传递和控制的一种传动方式,能够有效的实现载荷。但是,目前的液压装置设备为实现密封和减小摩擦,结构较为复杂。为提升装置的稳定性和实用的便捷性,在维持液压装置运行稳定性的条件下,可以进一步简化结构,以便于维护和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油压提升机构。在维持液压装置运行稳定性的条件下,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便于维护和操作。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油压提升机构,包括:

油压缸;

上下的滑动配合在所述油压缸内的活塞,且所述活塞水平设置,所述活塞的外周设置有若干贯穿所述活塞上端面和下端面的引流槽;

竖直设置的连接轴,所述连接轴的一端贯穿所述活塞,并与所述活塞固定连接,所述连接轴的另一端贯穿所述油压缸,并设置有升降平台;

第一供油机构,所述第一供油机构的出油端连通所述活塞的下方,所述第一供油机构的进油端连通所述活塞的上方;

以及第二供油机构,所述第二供油机构的出油端连通所述活塞的上方,所述第二供油机构的进油端连通所述活塞的下方。

上述技术方案所提供的油压提升机构,可通过油的循环流动的时候的压力驱动活塞上下移动。因此,油通过活塞引流槽进行循环的同时,减少了活塞与油压缸的摩擦,也降低了活塞周壁与油压缸内壁间的密封要求。

具体的,所述第一供油机构包括第一油泵和第一单向阀,所述第一油泵的出油端连通所述第一单向阀,所述第一单向阀连通所述活塞的下方。

上述技术方案中,单向阀的设置可防止油回流。并且,可以限制停止泵油后活塞向下的偏离。

具体的,所述第二供油机构包括第二油泵和第二单向阀,所述第二单向阀连通所述第二油泵,所述第二油泵的出油端连通所述活塞的上方。

上述技术方案中,单向阀的设置可防止油回流。并且,可以限制停止泵油后活塞向上的偏离。

具体的,所述连接轴与所述油压缸的贯穿处设置有油封结构。

具体的,所述活塞为圆盘结构,其与所述连接轴同轴设置,所述活塞的外周均匀设置各所述引流槽。

进一步的,各所述引流槽沿着所述连接轴的轴线方向延伸。

基于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实现油稳定分散的从活塞的一侧流向活塞的另一侧。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油压提升机构,可通过油的循环流动的时候的压力驱动活塞上下移动。因此,油通过活塞引流槽进行循环的同时,减少了活塞与油压缸的摩擦,也降低了活塞周壁与油压缸内壁间的密封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油压提升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油压提升机构的活塞的俯视图。

附图1、2中,各标号所代表的结构列表如下:

1、油压缸,2、活塞,201、引流槽,3、连接轴,4、升降平台,5、第一油泵,6、第一单向阀,7、第二油泵,8、第二单向阀。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施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如图1所示,油压提升机构包括油压缸1、滑动配合在油压缸1内的活塞2、竖直设置的连接轴3、第一供油机构和第二供油机构。

活塞2水平设置。如图2所示,活塞2的外周设置有若干贯穿活塞2上端面和下端面的引流槽201。连接轴3的一端贯穿活塞2,并与活塞2固定连接,连接轴3的另一端贯穿油压缸1,并设置有升降平台4。

第一供油机构包括第一油泵5和第一单向阀6,第一油泵5的出油端连通第一单向阀6,第一单向阀6连通活塞2的下方。第一单向阀6从第一油泵5的出油端单向导通活塞2的下方。

第二供油机构包括第二油泵7和第二单向阀8,第二单向阀8连通第二油泵7,第二油泵7的出油端连通活塞2的上方。第二单向阀8从活塞2的下方单向导通第二油泵7的进油端。

连接轴3与油压缸1的贯穿处设置有油封结构。活塞2为圆盘结构,其与连接轴3同轴设置,活塞2的外周均匀设置各引流槽201。各引流槽201沿着连接轴3的轴线方向延伸。

以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油压提升机构包括进行载物的提升,打开第一油泵5且关闭第二油泵7,进入到油压缸1内活塞2下的油的油压推动活塞2上升,并经由各引流槽201进入到活塞2上,然后进行循环。以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油压提升机构包括进行载物的下降,关闭第一第油泵5且打开第二油泵7,进入到油压缸1内活塞2上的油的油压推动活塞2下降,并经由各引流槽201进入到活塞2下,然后进行循环。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油压提升机构,可通过油的循环流动的时候的压力驱动活塞上下移动。因此,油通过活塞引流槽进行循环的同时,减少了活塞与油压缸的摩擦,也降低了活塞周壁与油压缸内壁间的密封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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