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迷向丝送管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88382发布日期:2019-08-21 00:29阅读:680来源:国知局
一种迷向丝送管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送管器,具体公开一种迷向丝送管器。



背景技术:

目前,根据各行业生产应运中的使用要求不同,在市场有卧式放线架和立式放线架两种方式。如电力行业、纺织行业、电子行业等应运最为广泛。卧式放线架形式只要线盘平卧安装在线架的传动机构上运行转动的方式,此方式适应电力施工安装及电力加工制造业的应用。立式放线架与卧式放线架的不同之处是线盘垂直安装在线架的传动机构上运行转动的方式,此方式适应于纺织行业的应用。两者都在放线过程中,既要保证导线的顺利抽出,又要防止线辊上的导线松散,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现有的信息产品迷向丝生产工艺是将液体先灌注在两端封口的、每卷长度100米的释放管内,而后通过封口截切机截切成多段两端封口的迷向丝成品。按照生产工艺要求,需要一种简易送管器来配合后道工序封口截切机在封口截切过程中使用,来实现管线在封口截切时匀速放管线保证封口截切机正常工作。

封口截切机封口时将细管线压扁加热达到封口目的,但每次封口长度要达到15毫米才算合格,这样一来管线内体积减少,压力过大出现爆管现象,提高成本,浪费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方便放线,且能防止管线内液体渗漏的迷向丝送管器。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

一种迷向丝送管器,包括主体架,所述主体架分层设置,其包括管线盘固定层和管线导环层,所述管线盘固定层并列设置多个管线盘固定轴,每个管线盘固定轴上可拆卸的设置两个管线盘;所述管线盘整体分布俯视呈八字形左右对称;所述管线导环层包括与管线盘固定轴一一对应的管线导环固定杆,其位于管线盘固定轴上方;所述管线导环固定杆下方对应每一根穿过下方的管线均设置管线导环,每一根管线穿过的管线导环位于一条直线上。

进一步地,所述主体架还包括备用管线盘固定层,其与所述管线盘固定层结构相同,位于管线导环层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主体架还包括液滴收集层,所述液滴收集层位于管线盘固定层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液滴收集层为一托盘。

进一步地,所述管线盘固定轴长度依次递增或递减,两个管线盘分别固定于管线盘固定轴两端。

进一步地,后方管线盘内侧或外侧边缘对应前方管线盘中间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管线盘轴通过内侧的定位挡圈和外侧的蝶形螺栓配合固定管线盘。

进一步地,所述管线盘上固定设置泄压收液针管,其与管线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管线盘可拆卸的分成限位部和缠绕部。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框式迷向丝送管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实用性很好。

2、八字形式摆放细管盘的方式这一设计解决了多个线管盘在同一水平面高度情况下使用稳定可靠。

3、增加泄压收液装置降低了管线内压力过大爆裂管的现象,同时也可回收液体,降低了生产成本,节约资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管线盘固定层结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图(管线盘未画出);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泄压收液针管结构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管线盘拆卸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4所示,一种迷向丝送管器,包括主体架1,所述主体架1分层设置,包括备用管线盘固定层、管线盘固定层、管线导环层和液滴收集层,

所述备用管线盘固定层与管线盘固定层结构相同,用于放置备用管线盘3,5组10个;

如图2,所述管线盘固定层并列设置5个管线盘固定轴2,管线盘固定轴2长度从左往右依次递增,每个管线盘固定轴2两端均通过内侧的定位挡圈和外侧的蝶形螺栓(图中未标注)配合设置两个管线盘3,后方管线盘3内侧边缘对应前方管线盘3中间位置(右侧管线盘3内侧边缘对应左侧管线盘3中间位置);所述管线盘3整体分布俯视呈八字形左右对称,管线盘3出线方向为从八字大敞口一侧往小敞口一侧。

所述管线导环层包括与管线盘固定轴2一一对应的管线导环固定杆4,其位于管线盘固定轴2上方(优选在前上方,其中相对管线盘3出线方向一侧为前);所述管线导环固定杆4下方对应每一根穿过下方的管线均设置管线导环5,每一根管线穿过的管线导环5位于一条直线上,这样使得多个线管盘3在同一水平面高度放管,互不干扰,有序放线。

所述液滴收集层,所述液滴收集层位于管线盘固定层下方,其为一托盘6。

所述管线盘3上固定设置泄压收液针管7,其与管线内端部连接,封口截切机封口挤压,液体从管线内溢流至泄压收液针管7内,回收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

所述管线盘3可拆卸的分成限位部31和缠绕部32,使用时将管线盘拆开将管线卷直接套入,再将限位部31与缠绕部32连接即可,操作快捷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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