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现快速更换堆取料机行走轮的装置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0156193发布日期:2020-03-24 20:35阅读:1353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现快速更换堆取料机行走轮的装置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钢铁行业设备维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实现快速更换堆取料机行走轮的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钢铁企业大宗原料场料种多、储存量大、原料周转率高,堆取料机是原料场堆取料的主要大型设备,这就要求堆取料机堆取料能力大、作业率高。目前当堆取料机的行走轮出现损坏需更换时,更换行走轮十分困难,耗时约4小时左右,严重制约着生产。

行走轮直径680mm,轮宽140mm,轮槽宽94mm,轮槽深30mm,道轨为p50型,行走轮为双轮沿。行走轮更换主要步骤:1、用两台100t的千斤顶顶起行走轮两侧的框架(抬高总计约40mm,包含轮槽深30mm,轮沿高出道轨上平面约10mm左右)。2、拆卸旧行走轮、安装新行走轮。3、千斤顶泄压、取下千斤顶、落下行走轮。现有方法存在以下缺点:更换行走轮用时长,两台100t千斤顶本身重量沉,使用时千斤顶所放置的地面必须平整、地面要有一定的硬度才行。行走轮两侧的是道轨,固定100t千斤顶十分困难,平衡点难以把握。由于堆取料机重量大,两台100t千斤顶要顶起约40mm需要二十分钟才能实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必采用千斤顶实现快速更换行走轮的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实现快速更换堆取料机行走轮的装置,包括固定道轨、活动道轨和行走轮,所述固定道轨和活动道轨结构相同,活动道轨的两端均与固定道轨接触,且活动道轨的两端均与固定道轨固定连接,行走轮位于固定道轨上且能沿固定道轨和活动道轨移动。

具体的,所述固定道轨通过连接板与活动道轨连接,连接板的一端通过螺栓固定于固定道轨上,连接板的另一端通过螺栓固定于活动道轨上。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固定于固定道轨和活动道轨的侧面。

进一步的,在固定道轨上切割长度为1米道轨作为活动道轨。

上述实现快速更换堆取料机行走轮的装置的工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移动堆取料机至活动道轨旁边的固定道轨上,使活动道轨上无行走轮;

2)拆卸螺栓,拆卸用于连接固定固定道轨和活动道轨的连接板,取下活动道轨;

3)移动堆取料机,使要更换的行走轮处于原活动道轨处的上方,此时活动道轨已经取下,行走轮处于悬空的状态;

4)拆卸行走轮并更换新的行走轮;

5)移动堆取料机至活动道轨旁边的固定道轨上,使活动道轨上无行走轮;

6)安装活动道轨,安装连接板,并用螺栓固定。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的装置避免使用千斤顶、省去使用千斤顶的所有步骤,本发明拆卸活动道轨易于实现,靠移动堆取料机让欲更换的行走轮处于活动道轨处实现行走轮悬空,然后进行拆卸更换行走轮,方便快捷,缩短更换时间。本发明用时2小时左右即可完成行走轮更换,节省50%时间。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快速更换行走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道轨,2、活动道轨,3、连接板,4、螺栓,5、行走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描述,但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凡是不背离本发明构思的改变或等同替代均包括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一种实现快速更换堆取料机行走轮的装置,包括固定道轨1、活动道轨2和行走轮5,所述固定道轨1和活动道轨2结构相同,活动道轨2的两端均与固定道轨1接触,且活动道轨2的两端均与固定道轨1固定连接,行走轮位于固定道轨1上且能沿固定道轨1和活动道轨2移动。

固定道轨1通过连接板3与活动道轨2连接,连接板3的一端通过螺栓4固定于固定道轨1上,连接板3的另一端通过螺栓4固定于活动道轨2上。

连接板3固定于固定道轨1和活动道轨2的侧面。

上述实现快速更换堆取料机行走轮的装置的工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移动堆取料机至活动道轨2旁边的固定道轨1上,使活动道轨2上无行走轮5;

2)拆卸螺栓4,拆卸用于连接固定固定道轨1和活动道轨2的连接板3,取下活动道轨2;

3)移动堆取料机,使要更换的行走轮5处于原活动道轨2处的上方,此时活动道轨2已经取下,行走轮5处于悬空的状态;

4)拆卸行走轮5并更换新的行走轮5;

5)移动堆取料机至活动道轨2旁边的固定道轨1上,使活动道轨2上无行走轮5,即新更换的行走轮5移动至旁边的固定道轨1上;

6)安装活动道轨2,安装连接板3,并用螺栓4固定。

本发明不用千斤顶顶起行走轮(框架)、省去使用千斤顶的所有步骤,缩短更换时间。具体有:(1)、省去千斤顶的运输;(2)、省去挑选放置千斤顶的合适位置;(3)、省去顶起(以及泄压)千斤顶的作业过程;(4)、节省更换时间。

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得知在本发明的启示下作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发明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发明未详细描述的技术、形状、构造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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