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验试瓶移动用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59088发布日期:2020-01-21 22:44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验试瓶移动用托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托盘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实验试瓶移动用托盘。



背景技术:

理化实验的准备及过程中,常需转移实验试瓶及材料,这就需要转移车或托盘装置以便于运输转移,而现有的托盘多数为两端具有提耳的普通托盘板,在转移多口烧瓶等圆底容器时不能够使其稳定放置,且装载有物料的圆底容器只能竖立放置,不能使用这类托盘进行转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实验试瓶移动用托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次实用新型为达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实验试瓶移动用托盘,包括托盘主体及物料盒,所述托盘主体整体呈矩形板形状,其顶面中部形成有凸起的柱体部,所述柱体部的顶部开设有盒体契合腔及基座区,所述盒体契合腔由三个相同的圆角矩形腔相衔接而成,每两个圆角矩形腔相平行设置,相邻的两个圆角矩形腔之间的中部均相连通,使其整体呈l字型;所述基座区呈矩形腔形状,设置在盒体契合腔的一侧,其外侧的两边中部贯通至柱体部外,所述基座区的四边角上分别固定连接有一个支撑基座,所述支撑基座呈三角柱体形状,其内侧顶部形成有下陷的三角柱形腔;

所述物料盒整体为呈四棱台形状的盒体,其水平方向上的等腰剖切面为具有与圆角矩形腔相同圆角的圆角矩形,所述物料盒的顶部开设有与内部连通的圆形通孔,所述物料盒的底面形状与圆角矩形腔的底面形状相同,其底部可嵌入放置在盒体契合腔的圆角矩形腔中。

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柱体部的厚度与托盘主体的厚度相同。

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物料盒底面、顶面为正方形,所述物料盒的顶面边长与底面边长之比为3:2。

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基座区每个支撑基座的三角柱形腔之间恰好能嵌入物料盒的底面。

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托盘主体的顶面在柱体部两侧形成有一对提拉杆。

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物料盒的四个侧壁顶部形成有条形凸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需转移多口烧瓶等圆底容器时,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圆角矩形腔中放置一至三个物料盒,将圆底容器放置于物料盒中,使圆底容器矗立在物料盒中,便于装载移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托盘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物料盒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托盘主体;2、物料盒;3、柱体部;4、盒体契合腔;5、基座区;6、圆角矩形腔;7、支撑基座;8、三角柱形腔;9、提拉杆;10、圆形通孔;11、条形凸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实验试瓶移动用托盘,包括托盘主体1及物料盒2,托盘主体1整体呈矩形板形状,其顶面中部形成有凸起的柱体部3,柱体部3的厚度与托盘主体1的厚度相同,柱体部3的顶部开设有盒体契合腔4及基座区5,盒体契合腔4及基座区5均用于放置物体,盒体契合腔4由三个相同的圆角矩形腔6相衔接而成,每两个圆角矩形腔6相平行设置,相邻的两个圆角矩形腔6之间的中部均相连通,使其整体呈l字型;基座区5呈矩形腔形状,设置在盒体契合腔4的一侧,其外侧的两边中部贯通至柱体部3外,基座区5的四边角上分别固定连接有一个支撑基座7,支撑基座7呈三角柱体形状,其内侧顶部形成有下陷的三角柱形腔8,基座区5每个支撑基座7的三角柱形腔8之间恰好能嵌入物料盒2的底面,托盘主体1的顶面在柱体部3两侧形成有一对提拉杆9,便于操作人员通过提拉杆9提取托盘主体1。

物料盒2整体为呈四棱台形状的盒体,其水平方向上的等腰剖切面为具有与圆角矩形腔6相同圆角的圆角矩形,物料盒2的顶部开设有与内部连通的圆形通孔10,圆形通孔10用于通过物体,物料盒2的底面形状与圆角矩形腔6的底面形状相同,物料盒2底面、顶面为正方形,物料盒2的顶面边长与底面边长之比为3:2;物料盒2的底部可嵌入在盒体契合腔4的圆角矩形腔6中,其底部也可嵌入在基座区5的每个支撑基座7的三角柱形腔8之间,物料盒2的四个侧壁顶部形成有条形凸块11,条形凸块11便于操作人员提取物料盒2。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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