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产品包装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
背景技术:
包装容器用来包装或装载物品的贮存器(如箱、罐、坛)或者成形或柔软不成形的包覆材料;现有的包装容器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弊端,首先,大多数的包装容器都是一次性的,打开过后难以恢复,并且产品在受到压力的过程中,包装容器容易破损,不够方便,操作比较麻烦,给正常加工和使用过程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包括用于产品包装的第一外壳与第二外壳,所述第二外壳的顶端边缘内侧开口处开设有安装槽,且安装槽的上方放置有弹力密封圈,所述安装槽的两侧对称位置处均设置有第一卡扣,其中一组所述第一卡扣的下方位于第二外壳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活动挂钩,所述活动挂钩的内部活动连接有弹力装置,且弹力装置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钢珠,所述钢珠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翘板,且翘板的顶端两侧对称位置处均固定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与活动挂钩活动连接,所述第一外壳的底端与第一卡扣的对应位置处固定安装有第二卡扣。
优选的,所述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分别与第二外壳和第一外壳一体化设计,且第一外壳的底端位于第二卡扣两侧位置处设置有两组弧形凸块,弧形凸块与安装槽相对应安装。
优选的,所述弹力密封圈位于弧形凸块与安装槽之间。
优选的,所述翘板的顶端与第二卡扣的底端相接触,且翘板为塑钢材质。
优选的,所述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卡合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该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通过第一卡扣与第二卡扣两者之间的连接关系,使得第一卡扣与第二卡扣之间的拆卸和安装过程连接过程更为简便,并且该容器能够重复使用,资源的可利用性更强;
2.该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通过活动挂钩与翘板之间类似于跷跷板的设计,使用者通过磁铁吸附吸附位于翘板底端的钢珠,钢珠带动位于连接块上的翘板,翘板顶端利用杠杆原理推动第二卡扣,使得第一卡扣与第二卡扣分离,最终通过弹力密封圈使得第一卡扣与第二卡扣产生的作用力进行分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中第二外壳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中第一外壳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中的剖析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中弹力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外壳;2、第二外壳;3、安装槽;4、弹力密封圈;5、第一卡扣;6、活动挂钩;7、第二卡扣;8、弹力装置;9、钢珠;10、翘板;11、连接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5所示,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包括用于产品包装的第一外壳1与第二外壳2,第二外壳2的顶端边缘内侧开口处开设有安装槽3,且安装槽3的上方放置有弹力密封圈4,安装槽3的两侧对称位置处均设置有第一卡扣5,其中一组第一卡扣5的下方位于第二外壳2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活动挂钩6,活动挂钩6的内部活动连接有弹力装置8,且弹力装置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钢珠9,钢珠9的顶端固定安装有翘板10,且翘板10的顶端两侧对称位置处均固定有连接轴11,连接轴11与活动挂钩6活动连接,第一外壳1的底端与第一卡扣5的对应位置处固定安装有第二卡扣7。
第一卡扣5和第二卡扣7分别与第二外壳2和第一外壳1一体化设计,且第一外壳1的底端位于第二卡扣7两侧位置处设置有两组弧形凸块,弧形凸块与安装槽3相对应安装。
弹力密封圈4位于弧形凸块与安装槽3之间。
翘板10的顶端与第二卡扣7的底端相接触,且翘板10为塑钢材质。
第一卡扣5和第二卡扣7卡合连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带有磁性开关装置的包装容器,在使用时,首先,在对产品进行包装时,将产品置于第一外壳1与第二外壳2的内部,两者通过第一卡扣5与第二卡扣7进行扣紧,同时利用位于弧形凸块与安装槽3之间弹力密封圈4,能够对容器的内部进行密封,延长产品的保质期;
在对该容器进行拆分时,使用者只需要通过一个产品配送的磁铁,将磁铁靠近第二外壳2内部位于钢珠9位置处,此时通过磁铁产生的磁性吸附位于翘板10底端的钢珠9,钢珠9带动位于活动挂钩6上的翘板10,翘板10顶端利用杠杆原理推动第二卡扣7,最终导致第一卡扣5和第二卡扣7进行分离,较为实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