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装箱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294620发布日期:2021-08-17 13:42阅读:137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装箱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装箱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动装箱机构。



背景技术:

装箱机是一种将物品按一定排列方式和定量装入箱中并完成运输包装,侧推式装箱机构是装箱机的一种,现有的侧推式装箱机构包括滚轮传输机构、皮带传输机构和推入机构,滚轮传输机构上用于传输箱子,皮带传输机构用于传输物品,推入机构设在皮带传送机构上用于将皮带传送机构上的物品推入滚轮传输机构上的箱子内实现物品的装箱,目前,侧推式装箱机构只能完成一层的物品推入,就是将只能容纳一层物品的箱子放在滚轮传输机构上,滚轮传输机构将箱子传输到装箱位置后推入机构将物品推入箱子即完成该箱子的装箱工作,但是需要在箱子内放入多层物品时传统的侧推式装箱机构尚不具备这个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装箱机构,能实现多层物品装箱,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侧推式装箱机只能完成一层物品的装箱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自动装箱机构,包括传输机构、支撑台、升降箱和第一驱动装置,以所述传输机构传输方向为基准方向,传输机构上靠近所述基准方向后端的一端安装有所述支撑台,支撑台包括顶板和安装在所述顶板底部四周的四个支撑腿,所述支撑腿底端均与传输机构连接,所述第一驱动装置与所述顶板底端面连接,第一驱动装置的输出端向下设置且其输出端连接有所述升降箱,以基准方向为参考方向,升降箱的左侧为其箱体入口,在升降箱上、下壁之间连接有竖板,所述竖板将升降箱分隔成第一箱体和第二箱体,所述第一箱体靠近基准方向后端的侧壁上设有待装箱入口。

优选的,所述第一驱动装置为电动推杆。

优选的,所述自动装箱机构还包括设在所述第二箱体内的待装箱投放装置,所述待装箱投放装置包括第二驱动装置、底板和连接板,所述底板放置在第二箱体内的底部,底板靠近所述基准方向前端的一端垂直连接有所述连接板,所述第二驱动装置与所述竖板连接且其输出端朝基准方向前端设置,第二驱动装置输出端与连接板连接,所述第一箱体底部设有开口,底板靠近竖板的一侧贯穿竖板进入到第一箱体底部设置的开口形成第一箱体的底部的支撑板,第二驱动装置带动底板沿基准方向前后水平移动。

优选的,所述第二驱动装置为电动推杆。

优选的,所述自动装箱机构还包括设过渡装置,所述过渡装置包括支撑柱和在所述第一箱体的箱体入口处设置的过渡板,所述过渡板底端面与所述支撑柱一端连接,支撑柱另一端与所述传输机构机架连接。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申请提供的自动装箱机构,能够实现对待装箱进行多层物品装箱,使得装箱机构能够满足更多的装箱需求,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侧推式装箱机构只能完成一层的物品推入,帮助企业打开更多的装箱业务。

2、本申请提供的自动装箱机构,在待装箱完成装箱后通过待装箱投放装置投放到传输机构上,实现传输机构对待装箱自动运输,可以替代工人进行手动搬运,缩短了搬运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要结构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和第一滚轮传输机构、皮带传输机构配合的结构视图。

附图标记:1-第一滚轮传输机构,2-皮带传输机构,3-传输机构,4-顶板,5-支撑腿,6-第一驱动装置,7-升降箱,8-竖板,9-第二驱动装置,10-底板,11-连接板,12-第一箱体,13-第二箱体,14-待装箱入口,15-过渡板,16-支撑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一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参照图1,一种自动装箱机构,包括传输机构3、支撑台、升降箱7和第一驱动装置6,传输机构3为滚轮传输机,以传输机构3传输方向为基准方向,本实施例中基准方为图1中a的方向,传输机构3上靠近基准方向后端的一端安装有支撑台,支撑台包括顶板4和安装在顶板4底部四周的四个支撑腿5,支撑腿5底端均与传输机构3连接,第一驱动装置6与顶板4底端面连接,第一驱动装置6的输出端向下设置且其输出端连接有升降箱7,以基准方向为参考方向,升降箱7的左侧为其箱体入口,在升降箱7上、下壁之间连接有竖板8,竖板8将升降箱7分隔成第一箱体12和第二箱体13,第一箱体12靠近基准方向后端的侧壁上设有待装箱入口14。

具体来说,在升降箱7上、下壁之间连接有竖板8,竖板8将升降箱7分隔成第一箱体12和第二箱体13,第一箱体12靠近基准方向后端的侧壁上设有箱子入口14。待装箱入口14用于进入待装箱,待装箱的箱口朝向设成与第一箱体12的箱体入口一致,具体来说,第一箱体12上的待装箱入口14和第一箱体12本身的箱体入口通过与装箱机构生产线上的第一滚轮传输机构1、皮带传输机构2和推入机构配合可以实现将物品装入待装箱内,具体参见附图2,第一滚轮传输机构1靠近传输方向前端的一端正对待装箱入口14设置,皮带传输机构2设在传输机构3靠近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的一侧且其与传输机构3平行设置,推入机构在附图2中未示出,推入机构主要用于将物品推入到待装箱内,第一滚轮传输机构1传输面的水平高度和皮带传送机构2传输面的水平高度一致,且第一滚轮传输机构1传输面的水平高度高于传输机构3传输面的水平高度,皮带传输机构2靠近其传输方向前端的一端设在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处,待装箱放置在第一滚轮传输机构1上且待装箱开口方向与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一致,待装箱在第一滚轮传输机构1上被传输,通过待装箱入口14被传输到第一箱体内,皮带传输机构2对物品进行传输,当待装箱进入到第一箱体12时,皮带传输机构2同时将物品传输到皮带传输机构2位于传输方向前端的一端,此时,推入机构工作将物品推入到待装箱内,完成待装箱第一层物品的装箱工作,然后,第一驱动装置6带动第一箱体12下移使得待装箱内第一层物品的水平高度下移,此时,待装箱可以继续装第二层物品,其第二层物品或者更多层物品的装箱工作过程均参照第一层物品的装箱工作过程,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滚轮传输机构1传输面的水平高度与传输机构3传输面的水平高度差不低于待装箱开口方向与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一致时的水平高度,这样第一箱体12有足够的下降高度来满足待装箱装箱的要求。

本申请提供的自动装箱机构,能够实现对待装箱进行多层物品装箱,使得装箱机构能够满足更多的装箱需求,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侧推式装箱机构只能完成一层的物品推入,帮助企业打开更多的装箱业务。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第一驱动装置为电动推杆。

实施例2,

参照图1-2,该实施例中的装箱机构是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上的改进,上述实施例中公开的技术内容不重复描述,上述实施例中公开的内容也属于实施2公开的内容。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自动装箱机构还包括设在第二箱体13内的待装箱投放装置,待装箱投放装置包括第二驱动装置9、底板10和连接板11,底板11放置在第二箱体13内的底部,底板10靠近基准方向前端的一端垂直连接有连接板11,第二驱动装置9与竖板8连接且其输出端朝基准方向前端设置,第二驱动装置9输出端与连接板11连接,第一箱体12底部设有开口,底板10靠近竖板8的一侧贯穿竖板8进入到第一箱体12底部设置的开口形成第一箱体12底部的支撑板,第二驱动装置9带动底板10沿基准方向前后水平移动。

具体来说,底板11放置在第二箱体13内的底部,底板10靠近基准方向前端的一端垂直连接有连接板11,第二驱动装置9输出端与连接板11连接,底底板10靠近基准方向后端的一侧贯穿竖板8可进入到第一箱体12底部设置的开口形成第一箱体12的底板,第二驱动装置9带动底板10沿基准方向前后水平移动使得第一箱体12底部的开口形成一个活动的底板,在待装箱进行装箱过程时,第一箱体12底部的开口需要封闭,这是第二驱动装置9带动底板10移动到第一箱体12底部的开口对待装箱进行支撑,等到待装箱装箱完毕后,第一驱动装置6开设工作带动第一箱体12继续下降将第一箱体12放置到传输机构3上,这时启动第二驱动装置9,第二驱动装置9带动底板10离开第一箱体12底部的开口,底板10离开第一箱体12底部的开口后,待装箱进入到传输机构3上,然后启动第一驱动装置6工作,第一驱动装置6带动第一箱体12上升,等待装箱完全脱离第一箱体12后,这时可以启动传输机构3工作,将装满的待装箱传输走。

本申请提供的自动装箱机构,在待装箱完成装箱后通过待装箱投放装置投放到传输机构3上,实现传输机构3对待装箱自动运输,可以替代工人进行手动搬运,缩短了搬运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第二驱动装置9为电动推杆。

实施例3,

参照图1-2,该实施例中的装箱机构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基础上的改进,上述实施例中公开的技术内容不重复描述,上述实施例中公开的内容也属于实施3公开的内容。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自动装箱机构还包括设过渡装置,过渡装置包括支撑柱16和在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处设置的过渡板15,过渡板15底端面与支撑柱16一端连接,支撑柱16另一端与传输机构3机架连接。

本申请提供的自动装箱机构,在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处设置的过渡板15,过渡板15底端面与支撑柱16一端连接,支撑柱16另一端与传输机构3机架连接,过渡板15设在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处和皮带传输机构2之间起到一个过渡板的作用,具体来说,如果皮带传输机构2和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处之间的间隙如果过大,推入机构将物品推入待装箱时会掉进皮带传输机构2和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处之间的间隙导致物品不能顺利进入待装箱,而在第一箱体12箱体入口处和皮带传输机构2之间设置过渡板15刚好能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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