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翻转装置及自动引导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654980发布日期:2022-04-14 19:49阅读:72来源:国知局
物料翻转装置及自动引导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料输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可用于自动引导车的物料翻转装置及自动引导车。


背景技术:

2.现有的自动引导车中采用的翻转机构多为连杆翻转机构。连杆翻转机构由多个连杆组成,通过电机驱动,实现翻起和落回的动作,其结构复杂,成本较高。因此业内亟需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的翻转机构。
3.背景技术部分的内容仅仅是发明人所知晓的技术,并不当然代表本领域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问题中的一个或多个,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物料翻转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5.底座;
6.物料托盘,用于承托物料;和
7.支架和直线驱动器,所述支架的第一端铰接在所述底座上,其第二端连接到所述物料托盘;所述直线驱动器的第一端铰接在所述底座上,其第二端与所述支架活动铰接,所述直线驱动器伸出时驱动所述物料托盘翻转一定角度,所述直线驱动器回缩时驱动所述物料托盘返回复位。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支架包括水平设置的第一段和竖直设置的第二段,所述第一段和第二段垂直相连构成l形,所述第一段与所述物料托盘的底部性连接,所述第二段与所述底座铰接。
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物料翻转装置包括平行间隔设置的两个所述支架。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物料翻转装置还包括第三连杆,竖直设置,其下端与所述底座固连,上端与所述直线驱动器的第一端铰接。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直线驱动器包括电动推杆、液压杆、气压杆和直线电机中的一种或多种。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物料翻转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支撑杆,所述支撑杆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用于当所述物料托盘返回复位时对其进行平衡支撑。
1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底座包括至少两个立柱和设置在所述立柱上的支撑板,所述支架和所述直线驱动器设置在所述支撑板上。
14.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自动引导车,所述自动引导车包括:
15.底盘;和
16.如上所述的物料翻转装置。
附图说明
17.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18.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物料翻转装置的正面视图;
19.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物料翻转装置的侧视图;
20.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物料翻转装置的立体图;和
21.图4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物料翻转装置的工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在下文中,仅简单地描述了某些示例性实施例。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认识到的那样,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修改所描述的实施例。因此,附图和描述被认为本质上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 "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坚直"、 "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 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 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可以相互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 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 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6.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此外,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此外,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的各种特定的工艺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他工艺的应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27.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
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8.图1-4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一种物料翻转装置10,其中图1示出了物料翻转装置的正面视图,图2示出了物料翻转装置的侧视图,图3示出了物料翻转装置的立体图,图4示出了物料翻转装置的工作示意图。下面参考图1-4详细描述。
29.如图1所示,物料翻转装置10包括底座11、物料托盘12、支架13以及直线驱动器14。其中底座11包括至少两根立柱111和设置在所述立柱111 上的支撑板112,所述支架13和所述直线驱动器14设置在所述支撑板112 上。所述底座11通常可用于连接到其他装置上,例如图1中所示的,连接到自动引导车agv的底盘base上。另外,底座11可用于调节所述物料托盘12 的高度,从而使得物料翻转装置10可以应用于各种不同的场合。
30.所述物料托盘12具有大致凹形的结构,其中可用于放置待输送的物品。如图中所示,支架13具有述大致l形的结构,包括水平设置的第一段和竖直设置的第二段,所述第一段和第二段垂直相连构成l形,所述第一段与所述物料托盘12的底部连接,所述第二段与所述底座11铰接(如图1中的铰接点p1所示),即铰接在所述底座11的支撑板112上。如图1所示,支架13 的一端铰接到底座11上,因此可相对于底座11进行枢转,由于所述物料托盘12固定连接到所述支架13上,因此物料托盘12可随着支架13一起相对于底座11进行枢转,在水平状态与翻转状态之间往复交替。
31.在图1的实施例中,所述直线驱动器14的第一端直接或者间接地铰接在所述底座11上(如图4中的铰接点p2所示),如图1所示,直线驱动器14 直接铰接在所述底座的支撑板112上,直线驱动器14的第二端与所述支架 13活动铰接(如图1中的铰接点p3所示)。所述直线驱动器14伸出时驱动所述物料托盘12翻转一定角度,所述直线驱动器14回缩时驱动所述物料托盘12返回复位。所述直线驱动器14具有推杆,推杆铰接到所述支架13上,从而通过推杆的伸出和回退来驱动所述物料托盘12翻转。
32.所述直线驱动器14可以是各种形式,例如电动推杆、液压杆、气压杆和直线电机中的一种或多种,只要能够输出直线运动即可。
33.如图1所示,当
3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所述物料翻转装置10包括平行间隔设置的两个所述支架13,如图2所示,两个支架13分别布置在支撑板112 上方。
3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物料翻转装置10还包括第三连杆 16,如图1所示,第三连杆16竖直设置在底座11上,其下端与所述底座的支撑板112固定连接,上端与所述直线驱动器14的第一端铰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直线驱动器14的第一端被垫高。
3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物料翻转装置10还包括至少一个支撑杆15,所述支撑杆15设置在所述底座11的支撑板112上,用于当所述物料托盘12返回复位时对其进行平衡支撑。
37.下面描述物料翻转装置10的工作方式。如图1所示,其中物料托盘12 被大致平坦地支撑在所述支架13上,此时直线驱动器14处于回退位置,物料可以平稳地放置在所述物料托盘12中,方便进行运输。当需要卸下物料时,控制直线驱动器14,使得直线驱动器14的推杆向外延伸,处于伸出位置。直线驱动器14作用于所述支架13,由于支架13的下端铰接在所述底座11 的支撑板112上,因此直线驱动器14将促使支架13围绕铰接点p1在图中沿着逆时针方向枢转,带动其上的物料托盘12同时进行枢转,到达图4所示的翻转位置,以便于卸
下其中的物料。当卸载完毕、需要使得物料托盘复原时,驱动所述直线驱动器14,使得其推杆回退,带动支架13连同其上的物料托盘12围绕铰接点p1在图中沿着顺时针方向枢转,恢复到图1所示的位置。
38.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自动引导车,如图1所示,其包括底盘base和入射所述的物料翻转装置10。另外,自动引导车还包括车轮、控制器等机械、电子部件,此处不再赘述。
39.当自动引导车工作时,通过其物料托盘,可以从放料口接收包裹或者其他物料,并沿着指定路线运行,当到达指定工位时,直线驱动器进行致动,通过翻板结构将包裹投送至指定工位上。包裹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从自动引导车上安装的托盘中掉落。
40.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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