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29364发布日期:2020-01-07 10:15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校直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塑料中空板在焊接前需要进行模切成型,而其在模切成型后,由于压力大、塑料中空板变形等原因,塑料中空板边缘呈弯曲状态,因此会影响其后续的焊接作业。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能够对模切成型后的塑料中空板进行校直的设备,以提高后续焊接作业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废品率。

有鉴于上述的缺陷,本设计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设一种新型结构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校直效率高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包括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均包括校直模具本体、设置于校直模具本体内的发热装置和设置于校直模具本体上的校直板,校直模具本体及校直板均由导热材料制成,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还包括驱动所述校直模具本体相对或相背移动的直线位移驱动装置。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所述校直模具本体内设有加热孔,所述发热装置设置于所述加热孔内并与校直模具本体紧密贴合。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所述直线位移驱动装置为气缸。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所述发热装置为电加热棒。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所述校直模具本体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包括左右对称的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均包括校直模具本体及设于校直模具本体上的校直板,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均通过直线位移驱动装置驱动移动,从而实现对板材的校直作业。其校直效率高,效果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校直效率高。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右校直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校直模具;2:右校直模具;3:校直模具本体;4:发热装置;5:校直板;6:直线位移驱动装置;7:塑料中空板;8:加热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见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种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包括左校直模具1和右校直模具2,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均包括校直模具本体3、设置于校直模具本体内的发热装置4和设置于校直模具本体上的校直板5,校直模具本体及校直板均由导热材料制成,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还包括驱动校直模具本体相对或相背移动的直线位移驱动装置6。

本实用新型的校直热挤压装置,包括左右对称的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均包括校直模具本体及设于校直模具本体上的校直板,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均通过直线位移驱动装置驱动移动,从而实现对板材的校直作业。具体工作时,操作人员或专用夹具将封边后的塑料中空板7移动至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之间,并是塑料中空板的顶端与校直板对齐,然后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在各自直线位移驱动装置的驱动下相向移动,直至位于两个校直板将位于两校直板之间的板材夹紧并校直,然后左校直模具和右校直模具分别在各自直线位移驱动装置的驱动下恢复原位。其校直效率高,效果好。其中直线位移驱动装置可以是气缸或直线位移电机等,校直模具本体可以由不锈钢等导热金属材料制成。发热装置可以是电加热棒或电磁加热棒等加热装置。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校直模具本体内设有加热孔8,发热装置设置于加热孔内并与校直模具本体紧密贴合。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直线位移驱动装置为气缸。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发热装置为电加热棒。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塑料中空板的校直热挤压装置,校直模具本体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

此外,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同时,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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