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囱底部排污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497839阅读:86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烟囱底部排污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烟国底部排污结构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烟囱处理技术,尤其涉及一种烟囱底部排污结构。背景技术
大型燃料型工业工厂通常都配置有专业的烟囱用于排烟,烟囱内设有烟囱内设置有积灰平台用于沉降燃烧带来的烟尘土和积流液,积灰平台下的井字梁与烟囱一起浇筑, 一般为混凝土结构,积灰平台在井字梁上支模二次浇筑,平台圈梁与烟囱之间有3-5cm伸缩缝,砌砖时缝内填松散保温材料,积灰平台上设置有防护条。烟囱排烟时需要经脱硫后进入大气,而脱硫后的排烟温度一般在40-50°C,烟气中含水量高、湿度大,烟气抬升扩散能力低,因此在烟 内形成水雾,烟气在露点以下有大量含酸的液滴凝结出来,既污染环境又给设备带来腐蚀,因此,积灰平台上大量的积灰液、积灰物需要尽快地排出烟囱。现有积灰平台上的积灰液和积灰物一般通过在烟@底部设置排污管排出烟囱,在烟囱的最低端,设计成为一个L型,烟尘气体从L下端进入,从上部竖直烟 排出去,在转折处就设有排污结构,现有的排污结构都是在上采用一个收集灰尘和积液的排污排液漏斗, 排污排液漏斗下部连接弯折的管道,成为排污的出口,由于受到管径的限制,烟囱底部很容易被积灰堵塞。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受管径大小限制,便于将烟尘和积液排出的烟囱排污结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包括支承排污结构的支架和积灰平台,所述支架被安装在积灰平台上,在积灰平台下面是下口收拢的排污排液漏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污排液漏斗下方有一出口,所述出口连接一个伸入到下方排污积液箱的导流管,在所述排污积液箱的壁面上,上方设有排液管管口,在所述排污积液壁面的下方设有清污口,所述导流管伸入到排污积液箱中时的端口保持在排液管管口和清污口之间的位置。所述排污排液漏斗是方锥形或者圆锥形。所述出口和导流管是通过一个法兰接口接合连接。所述积灰平台与烟囱底部的节点处设置有具有一定坡度的斜坡。在所述排污积液箱上方有个可容纳导流管穿过的盖板。在积灰平台的下表面具有与支架配合的固定耳把,所述固定耳把通过对称分布的膨胀螺栓将排污排液漏斗固定在积灰平台上。 清污口高出所述排污积液箱的底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摒弃了原有的管径结构,采用导流管分上下两处,分别清排积液和积尘,导流管的高度控制在两个口之间,可以作为液封,满溢的积液就可以从排液管管口排出而不会发生倒流,而底部的清污口则方便烟尘的沉降,方便人为定期清理。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其中1、积灰平台;2、排污排液漏斗;3、出口 ;4、导流管;5、排污积液箱;6、排液管管口 ;7、清污口 ;8、端口 ;9、盖板;10、固定耳把;11、膨胀螺栓;12、法兰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实施例1 一种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包括支承排污结构的支架和积灰平台,所述支架被安装在积灰平台1上,在积灰平台1下面是下口收拢的排污排液漏斗2,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排污排液漏斗2下方有一出口 3,所述出口 3连接一个伸入到下方排污积液箱5的导流管4,在所述排污积液箱5的壁面上,上方设有排液管管口 6,在所述排污积液箱5壁面的下方设有清污口 7,所述导流管4伸入到排污积液箱5中时的端口 8保持在排液管管口 6 和清污口 7之间的位置。所述排污排液漏斗2是方锥形或者是圆锥形,施工更加简单有效率。所述出口 3和导流管4是通过一个法兰接口 12接合连接。所述积灰平台1与烟囱底部的节点处设置有具有一定坡度的斜坡,作为导流和防止烟囱壁面和底面的积液倒流,引流到排污排液漏斗2便于收集。在所述排污积液箱5上方有个可容纳导流管4穿过的盖板9,覆盖在所说排污积液箱5上。在积灰平台1的下表面具有与支架配合的固定耳把10,固定耳把10通过对称分布的膨胀螺栓11将排污排液漏斗固定在积灰平台上。清污口 7高出所述排污积液箱5的底面。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摒弃了原有的管径结构,采用导流管分上下两处,分别清排积液和积尘,导流管的高度控制在两个口之间,可以作为液封,满溢的积液就可以从排液管管口排出而不会发生倒流,而底部的清污口则方便烟尘的沉降,方便人为定期清理。
权利要求1.一种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包括支承排污结构的支架和积灰平台、所述支架被安装在积灰平台上,在积灰平台下面是下口收拢的排污排液漏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污排液漏斗下方有一出口,所述出口连接一个伸入到下方排污积液箱的导流管,在所述排污积液箱的壁面上,上方设有排液管管口,在所述排污积液箱壁面的下方设有清污口,所述导流管伸入到排污积液箱中时的端口保持在排液管管口和清污口之间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排液漏斗是方锥形或者是圆锥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口和导流管是通过一个法兰接口接合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其特征在于,在积灰平台的下表面具有与支架配合的固定耳把,所述固定耳把通过对称分布的膨胀螺栓将排污排液漏斗固定在积灰平台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污积液箱上方有个可容纳导流管穿过的盖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污口高出所述排污积液箱的底面。
专利摘要一种烟囱底部排污结构,包括支承排污结构的支架、支架被按安装在积灰平台上,在积灰平台下面是下口收拢的排污排液漏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污排液漏斗下方有一出口,所述出口连接一个伸入到下方排污积液箱的导流管,在所述排污积液箱的壁面上,上方设有排液管管口,在壁面的下方设有清污口,所述导流管伸入到排污积液箱中时的端口保持在排液管管口和清污口之间的位置。摒弃了原有的管径结构,采用导流管分上下两处,分别清排积液和积尘,导流管的高度控制在两个口之间,可以作为液封,满溢的积液就可以从排液管管口排出而不会发生倒流,而底部的清污口则方便烟尘的沉降,方便人为定期清理。
文档编号F23J13/00GK202056903SQ20112011598
公开日2011年11月30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19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19日
发明者刘汉杰, 吴泽明 申请人:深圳市景江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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