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14936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焚烧绿化废弃物用的燃烧装置。
背景技术
近几年我国城市绿化发展迅速面积扩大,绿化废弃物的数量也随之剧增(如花木修剪、树木、修剪枝条、杂草及秋天树木落叶等)。目前多数城市对此无专职收集管理,清扫工任意点火乱烧乱丢乱放现象严重,容易对大气造成污染,所以给环保部制定执行pm2.5新标准增加了难度,不利于环境保护。如何安全的处置城市中的绿化废弃物,保护好环境,是目如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要解决城市里的绿化废弃物任意点火乱烧乱丢乱放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技术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其特征在于:由横向顺序设置的燃烧炉系统、余热利用锅炉和除尘净化系统三部分组成,所述燃烧炉系统由独立的焚烧炉和独立的消烟器组成。所述焚烧炉包括底部设有出渣口的炉体和位于炉体内的炉排,炉排上方的炉体内部为焚烧炉燃烧室,焚烧炉燃烧室的一侧的炉体上设有加料口,焚烧炉燃烧室的另一侧的炉体上设有燃烧室出火口 。所述消烟器由助燃燃烧器和位于助燃燃烧器上方的与助燃燃烧器连通的消烟室两部分组成,所述焚烧炉的燃烧室出火口与消烟室连通,消烟室又通过消烟室出火口与余热利用锅炉的进气口连通,余热利用锅炉的出气口又与除尘净化系统的进气口连通,除尘净化系统的出气口又与大气连通。所述焚烧炉的燃烧室出火口可与消烟室的下部连通,消烟室的上部又通过消烟室出火口与余热利用锅炉的进气口连通。所述炉排可由加料口至燃烧室出火口方向向下倾斜,所述出渣口设在斜炉排的旁边、紧靠着斜炉排的最低端。所述炉排可为机械炉排或固定炉排。所述助燃燃烧器可以是半煤气式助燃燃烧器、天然气式助燃燃烧器或油式助燃燃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和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设有一个单独的焚烧炉,同时匹配有一台消烟器,能使城市中的绿化废弃物充分燃烧,无烟,无味,无二次污染,所以能在保证环保的前提下安全处置城市绿化废弃物。此外由于无二次污染,所以便于建厂选址,可设在城区近郊,减少了绿化废弃物的运输距离。本实用新型还设有余热回收利用功能,所以在实现了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的同时,还可以进行热量回收和余热利用,尤其是将绿化废物净化燃烧后产生的热量合理利用,可以产生热水供洗浴用(每吨绿化废弃物产生的余热可产出45度热水26吨),实现了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具有节能、减排、变废为宝、保护环境的优点。本实用新型实现了绿化废弃物的合理收集和安全处置,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的,可广泛用于城市绿化废弃物的安全处置,规模可大可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1 一加料口、2 —焚烧炉燃烧室、3 —燃烧室出火口、4 一炉排、5 —出渣口、6 —助燃燃烧器、7 —消烟室、8 —消烟室出火口、9 一余热利用锅炉、10 —除尘净化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见
图1所示,这种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由横向顺序设置的燃烧炉系统、余热利用锅炉9和除尘净化系统10三部分组成,其中燃烧炉系统由独立的焚烧炉和独立的消烟器组成。所述焚烧炉包括底部设有出渣口 5的炉体和位于炉体内的炉排4,炉排上方的炉体内部为焚烧炉燃烧室2,焚烧炉燃烧室2的一侧的炉体上设有加料口 1,焚烧炉燃烧室2的另一侧的炉体上设有燃烧室出火口 3。所述消烟器由助燃燃烧器6和位于助燃燃烧器上方的与助燃燃烧器6连通的消烟室 两部分组成,所述焚烧炉的燃烧室出火口 3与消烟室7连通,消烟室7又通过消烟室出火口 8与余热利用锅炉9的进气口连通 ,余热利用锅炉9的出气口又与除尘净化系统10的进气口连通,除尘净化系统10的出气口又与大气连通。所述炉排4为机械炉排或固定炉排,所述助燃燃烧器6可以是半煤气式助燃燃烧器、天然气式助燃燃烧器或油式助燃燃烧器等。所述加料口 I可为机械加入或人工加入。本实施例中,焚烧炉的燃烧室出火口 3与消烟室7的下部连通,消烟室7的上部又通过消烟室出火口 8与余热利用锅炉9的进气口连通。炉排4由加料口 I至燃烧室出火口3方向向下倾斜,所述出渣口 5设在斜炉排的旁边、紧靠着斜炉排的最低端。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如下:绿化废弃物投入焚烧炉燃烧室燃烧,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和部分未燃尽物质一起由燃烧室出火口 3排入消烟室7 (也叫燃尽室),在消烟室通过合理补氧和充分湍流在高温状态下达到充分燃烧,由此减少烟尘。经充分燃烧后的高温烟气再由消烟室出火口 8排入余热利用锅炉产生蒸汽或热水回收利用,然后尾气直接排入除尘净化系统10,净化后达标排放。
权利要求1.一种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其特征在于:由横向顺序设置的燃烧炉系统、余热利用锅炉(9)和除尘净化系统(10)三部分组成,其中燃烧炉系统由独立的焚烧炉和独立的消烟器组成; 所述焚烧炉包括底部设有出渣口(5)的炉体和位于炉体内的炉排(4),炉排上方的炉体内部为焚烧炉燃烧室(2),焚烧炉燃烧室(2)的一侧的炉体上设有加料口(1),焚烧炉燃烧室(2)的另一侧的炉体上设有燃烧室出火口(3); 所述消烟器由消烟室(7)和位于消烟室(7)底部的助燃燃烧器(6)组成,所述焚烧炉的燃烧室出火口(3)与消烟室(7)连通,消烟室(7)又通过消烟室出火口(8)与余热利用锅炉(9 )的进气口连通,余热利用锅炉(9 )的出气口又与除尘净化系统(10 )的进气口连通,除尘净化系统(10)的出气口又与大气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的燃烧室出火口(3)与消烟室(7)的下部连通,消烟室(7)的上部又通过消烟室出火口(8)与余热利用锅炉(9)的进气口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排(4)由加料口(I)至燃烧室出火口(3)方向向下倾斜,所述出渣口(5)设在斜炉排的旁边、紧靠着斜炉排的最低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排(4)为机械炉排或固定炉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燃燃烧器(6)是半煤气式助 燃燃烧器、天然气式助燃燃烧器或油式助燃燃烧器。
专利摘要一种城市绿化废弃物净化处置装置,由横向顺序设置的燃烧炉系统、余热利用锅炉和除尘净化系统三部分组成,其中燃烧炉系统由独立的焚烧炉和独立的消烟器组成,焚烧炉包括底部设有出渣口的炉体和位于炉体内的炉排,消烟器由助燃燃烧器和位于助燃燃烧器上方的与助燃燃烧器连通的消烟室两部分组成,所述焚烧炉的燃烧室出火口与消烟室连通,消烟室又通过消烟室出火口与余热利用锅炉的进气口连通,余热利用锅炉的出气口又与除尘净化系统的进气口连通,除尘净化系统的出气口又与大气连通。本装置能使城市中的绿化废弃物充分燃烧,无烟,无味,无二次污染,能在保证环保的前提下安全处置城市绿化废弃物。
文档编号F23G5/16GK203116025SQ20132012481
公开日2013年8月7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19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19日
发明者隋晓丽 申请人: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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