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的大炉膛遗物焚烧炉,其特征在于:包括用耐火砖砌筑而成的炉体和炉体内的炉膛,所述的炉膛包括主燃室、次燃室、烟气室、沉降室、烟道、燃烧器,所述主燃室、次燃室、烟气室和烟道的出口均设置在地面上,所述沉降室和烟道设置在地面下,所述的主燃室与次燃室通过过滤墙分隔,所述主燃室内设有炉箅子,所述的沉降室设置在所述主燃室底部,所述的次燃室与烟气室通过过滤墙分隔,所述的烟气室底部连通所述烟道的进口,所述炉体一侧设置有安装所述燃烧器的燃烧口,燃烧器安装在所述主燃室,所述的主燃室的炉门长1.8-2.2m,高0.7-1.0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的大炉膛遗物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门上设置炉门框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的大炉膛遗物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箅子设置在炉膛内两侧的凸台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的大炉膛遗物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的炉顶与炉体的左右墙体之间设置加固方管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