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

文档序号:9370958阅读:5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公共卫生的环保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更准确地说,涉及一种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前的分类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生活垃圾的处理在国际上都是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生活垃圾的分类是生活垃圾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分类的原则是由末端处理的方式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分类为了更好地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0003]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至今基本上已经推广到了全国各城市,城镇以及广大农村。从分类的类别来看,基本上有以下标志模式:干与湿、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可利用与不可利用、有毒有害之分,这些分类方法基本上一直在延续下去,分类的主体是居民。现在依然存在的问题是:生活垃圾的混合投放现象依然十分普遍,环卫部门混合收集现象比较普遍。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上述分类的模式概念模糊,例如:何为干垃圾?何为湿垃圾?何为可利用垃圾?何为不可利用的垃圾?这里缺乏鉴定标准,民众难以界定。其二,环卫部门收集设施不配套,往往一并收集。其三,上述分类方法没有与处理的方式紧密联系起来。例如,采用填埋方式的,可以不用分干与湿、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可利用与不可利用之分。收集后处理部门再进一步从中回收可以卖钱的物质后一并进行填埋。
[0004]焚烧是生活垃圾的一种重要的处理方式。国家住建部对我国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土地紧张的地区,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提倡以焚烧为主。国家在十二五规划内,计划在原有的基础上再筹建300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到时候将达到500个。但是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的过程中,曾经遭到民众的强烈反对。其根本原因是:在生活垃圾焚烧的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污染物二噁英和重金属元素,污染环境。从而给生活垃圾的焚烧带来了选址难的难题等问题。于是笔者提出焚烧需要控制二次污染物的再产生,共同创建绿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口号,意义十分深远。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
[0006]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将生活垃圾列为禁止焚烧和可以焚烧二类物质;禁止焚烧的物质包括药品、化妆品、染料、化学防腐剂、杀虫剂、消毒剂、高锰酸钾、油漆、粘结剂、橡胶类、含有铜的玩具、小五金,农作物、树和杂草中的根,木材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家用电器、水银温度计、水银开关、蓄电池、干电池、保险丝、以及垂钓用的铅。
[0007]优选的是,上述禁止焚烧的物质进一步分类,分为抑制二次污染物二噁英再产生为目的的第一禁止物质和为抑制二次污染物重金属元素再产生为目的的第二禁止物质;第一禁止物质包括:药品、化妆品、染料、化学防腐剂、杀虫剂、消毒剂、高锰酸钾、油漆、粘结剂、橡胶类、家用电器、含有铜的玩具、小五金,农作物、树和杂草中的根,木材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料;
[0008]第二禁止物质包括:水银温度计、水银开关、蓄电池、干电池、保险丝,以及垂钓用的铅。
[0009]本发明是在生活垃圾采取焚烧处理的特定区域范围内适用的一种分类方法,主要服务于生活垃圾焚烧的处理方式,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抑制在焚烧过程中二次污染物二噁英和重金属元素的再产生。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但这些实施例并不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11]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是一种生活垃圾采取焚烧处理的分类方法,也就是说,该分类方法主要服务于生活垃圾采取焚烧的处理方式,而且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抑制在焚烧过程中二次污染物二噁英和重金属元素的再产生。
[0012]本发明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可配备禁止焚烧物质的收集容器,并且进行单独清运和单独处理,不得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系统,分类的主体是生活垃圾采取焚烧处理的特定区域范围内需要投放生活垃圾的每一个人。
[0013]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是将生活垃圾列为禁止焚烧和可以焚烧二类物质。
[0014]禁止焚烧的物质包括为抑制二次污染物二噁英再产生为目的的第一禁止物质和为抑制二次污染物重金属元素再产生为目的的第二禁止物质,第一禁止物质包括:药品、化妆品、染料、化学防腐剂、杀虫剂、消毒剂、高锰酸钾、油漆、粘结剂、橡胶类、绝缘材料,等家庭中存放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工中间体、化工废弃物类物质,家用电器、含有铜的玩具、小五金,农作物、树和杂草中的根,木材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料。
[0015]第二禁止物质包括:水银温度计、水银开关、蓄电池、干电池、保险丝,以及垂钓用的铅;除了上述二个禁止焚烧的物质以外的生活垃圾列为可以进行焚烧的物质。
[0016]上述两个禁止物质中有些类别有重叠,但是均属于禁止燃烧类。
[0017]二噁英是指含有2个氧键连结2个苯环的含氯有机化合物,即多氯代二苯类,简写为PCDDs,只有I个氧键连结2个苯环的含氯有机化合物即二苯呋喃类,简写为PCDFs。其中P⑶Ds的稳定性和毒性均大大地高于P⑶Fs类,其中毒性最强的是2,3,7,8-四氯二苯并二恶英(2,3,7,8-1ODD)。P⑶Ds有2个O原子,P⑶Fs只有一个O原子;共同点是二个苯环都是跨接在氧原子的二侧,原理与CO2和CO之间的关系极为相似。CO2极为稳定,而CO极为不稳定,而且始终趋向于继续吸收一个氧原子成为稳定性强的CO2,其演变的方式通常是燃烧。CO的毒性体现在与人体争夺氧原子,二恶英的毒性主要来自于苯环上的不易被释放的氯离子对人体的持久的刺激性所致。PCDDs比PCDFs更不易降解,这是由其分子结构所决定的,前者以二个氧原子的中点作一个坐标轴,发现其完全对称,后者却不具备这个特性,因此前者的分子在运动中惯性更大,运动中的能量消耗更小,所以分子十分稳定。而后者却不同,它只是对纵轴对称,因此分子在运动中O原子对面的一个键就容易被拉断,在高温情况下,分子运动速率更高,此键更加容易被拉断。上述一个键在拉断的同时,假如有足够的氧气,P⑶Fs就变成了 P⑶Ds,这是目前在焚烧技术中提出尾气需要急冷防止重新合成二恶英的原因。反之,P⑶Fs就有可能变成了不再属于二恶英类的其他物质。目前在1050°C情况下,仍然会有二噁英出现,为了彻底分解二恶英,需要在1300°C以上的水泥窑中进行。在此,因为P⑶Ds类和P⑶Fs类与CO2和CO极为相似,因此统一用705°C开始分解。能够完全分解的是指P⑶Fs类,而不是P⑶Ds类二恶英。可以肯定,高温有利于P⑶Fs类的分解,富氧条件下有利于PCDFs类变成PCDDs类,同样原理,氯苯在高温富氧条件下就十分容易形成P⑶Fs类或者直接变成P⑶Ds类二恶英。因此,目前焚烧方法中选择的二次燃烧法,对于抑制二恶英的再产生反而提供了充分条件。
[0018]生活垃圾在通过焚烧以后最终能够排放二噁英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其一,焚烧原来已经带有二噁英的物质,通过焚烧以后,二噁英没有被分解掉,最终进入炉渣或者烟气。这里所指的二 1I惡英主要是P⑶Ds而不是P⑶Fs类二B,惡英。而原来已经带有二B,惡英的物质指的主要也是P⑶Ds类而不是P⑶Fs类二噁英,为什么这样说,因为P⑶Fs类二噁英不是十分稳定,容易变异。而这些物质的主要来源是含氯农药、木材防腐剂、除草剂、油漆和溶剂等,是焚烧产生二噁英的重要原因。
[0019]其二,焚烧过程中由于高温和富氧条件下,形成P⑶Fs,P⑶Fs的不完全分解而变成了 PCDDs。
[0020]其三,在焚烧的原料中同时含有苯、苯环的物质和氯离子,为形成PCDFs、PCDDs提供了必要条件,在高温情况下重新组合成氯苯,或者在焚烧的原料中含有氯苯,然后在高温和充足氧化的情况下为变成了二噁英提供了充分条件。
[0021]在含氯农药、木材防腐剂、除草剂、油漆和溶剂等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二噁英物质,同时会附着于相应的产品中。假如将上述物质混合在生活垃圾中一起燃烧,由于P⑶Ds存在,焚烧过程中难以分解。
[0022]在焚烧的原料中同时含有苯、苯环的物质和氯离子,在高温情况下就有可能重新组合成氯苯。或者在焚烧的原料中含有氯苯,然后在高温中氧化最终变成了二噁英。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这类物质的典型有人、畜和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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