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636445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橱具,尤其是一种用于油烟机,特别是纳米油烟机除 油的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
背景技术
包括纳米油烟机在内的各种油烟机,由于其去油烟设施一直未曾达到可以 从根本上消除油烟污染的技术水平,不能彻底地、完全地将油烟分解为水和二 氧化碳,因此一直严重地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尤其是对厨房工作者的 身体健康,甚至长期产生危害,十分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进步,不利于社会的 和谐和发展。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油烟机, 特别是纳米油烟机用的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该催化器用于纳米油烟机,能够 彻底、完全、自动地将进入油烟机烟道的油烟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落下,从而 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不再产生危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述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参见图1 2, 具有活性炭柱体3,该活性炭柱体3截面呈圆形或环形。活性炭柱体3上径向 呈蜂窝状设置有若干孔4。所述带有孔4的活性炭柱体3表面涂抹有一层改性 硫化镉纳米涂料5。
由此构成的本实用新型的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由于如上述其活性炭柱体3 设有蜂窝状孔4,且该活性炭柱体3表面即与油烟的接触涂抹有一层可以将油烟 自动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的改性硫化镉纳米涂料5。该改性硫化镉纳米涂料5例 如经CdS (硫化镉)改性后的锐钛矿型Ti02 (二氧化钛),其光催化活性非常强。 光催化反应所产生的,OH自由基具有的反应能大大高于油化键能,可将油烟分 解为H力(水)和0)2 (二氧化碳)挥发。只要有可见光,就可分解烟尘和油污, 不需要任何清洗,故使得本实用新型能够从根本上彻底地将油烟污染消除。有 鉴于此,亦可将上述油烟机壳体1内腔表面即与油烟的接触面亦可涂抹一层改 性硫化镉纳米涂料5以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消除油烟污染的效果。
使用时,参见图3,上述截面呈圆形的活性炭柱体3同轴线设置于油烟机壳 体1内的烟道2下端进烟口内;而上述截面呈环形的活性炭柱体3即环形活性 炭柱体31可同轴线套接在烟道2上。该烟道2向上同轴线设置于上述油烟机壳 体l内腔中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改变了传统油烟机在油污清洁上的传统做法和 思路,实现了从根本上消除油污的目的。且结构简单、故障率低、投资省,方 便维护,使用寿命长。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 以上图1 3中的标号为 l一油烟机壳体,
2— 烟道,
3— 活性炭柱体,
31—环形活性炭柱体,
4— 孔,
5— 改性硫化镉纳米涂料。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l,本实用新型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该实施例的活性炭柱体3,参照 图i,其截面呈圆形,截面呈圆形的活性炭柱体3其外径与油烟机壳体1内烟 道2的内径大小匹配,故可同轴线设于烟道2下端之进烟口内。上述油烟机壳 体1和烟道2取材厚度为2 mm的不锈钢板材制作,其中油烟机壳体1的内径为C 1.2m,烟道2的内径为CZ:0.2m,烟道2向上同轴线设置于油烟机壳体1内腔中央。 径向呈蜂窝状分布于该截面呈圆形的活性炭柱体3上的孔4其孔径为C2 mm。 带孔的活性炭柱体3与上述油烟机壳体1内腔之表面均涂抹一层改性硫化镉纳 米涂料5。
实施例2,该实施例的活性炭柱体3,参照图2,其截面呈带缺口的环形即 为环形活性炭柱体31。该环形活性炭柱体31其内径与油烟机壳体1内烟道2
的外径大小匹配,故可同轴线套接在烟道2上,烟道2的外径为C0,24m。径向 呈蜂窝状分布于该环形活性炭柱体31上的孔4其孔径为C 1.8目。带孔的环形 活性炭柱体31与上述油烟机壳体1内腔之表面均涂抹一层改性硫化镉纳米涂料 5。其余同实施例l。
由此构成的本实用新型的该二例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通过多次现场调研开 发而出,经试制试用被证明效果显著,完全达到设计要求。
权利要求1、一种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其特征在于,它具有活性炭柱体(3),所述活性炭柱体(3)截面呈圆形或环形,活性炭柱体(3)上径向呈蜂窝状设置有若干孔(4),所述带有孔(4)的活性炭柱体(3)表面涂抹有一层改性硫化镉纳米涂料(5)。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介绍了一种油烟自动分解催化器,该催化器具有活性炭柱体(3),活性炭柱体(3)截面呈圆形或环形,活性炭柱体(3)上径向呈蜂窝状设置有若干孔(4),带有孔(4)的活性炭柱体(3)表面涂抹有一层改性硫化镉纳米涂料(5)。该催化器改变了油烟机在油污清洁上的传统做法和思路,实现了从根本上消除油污的目的。该催化器结构简单、故障率低、投资省,方便维护,使用寿命长。
文档编号F24C15/20GK201059653SQ20072006348
公开日2008年5月14日 申请日期2007年6月11日 优先权日2007年6月11日
发明者峥 傅, 曾庆琳, 李元凌, 辛湘杰 申请人:曾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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