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连通水槽的集成化灶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29696阅读:4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连通水槽的集成化灶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集成化灶具,具体为一种带有连通水槽的集成化灶具,属于厨房设备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厨房的厨具使用要求也越来越高,厨具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方便清洗,便于清洁。而目前厨房中的灶具在烧菜或者烧汤的过程中会出现汤汁溢出的问题,在煮菜的过程中,锅盖盖在锅上,锅盖上的水蒸气会滴在灶台上,而这样的水蒸气内部含有汤汁和油,长期下去会对灶台造成腐蚀,降低灶台的使用寿命。与此同时,菜板不方便在切菜后立即清洗,也不方便对刚清洗过的菜直接放在菜板上进行切菜,而且切菜后的水还要单独的设计一个排水管道与污水池连接进行排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带有连通水槽的集成化灶具。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带有连通水槽的集成化灶具,包括灶台,所述灶台的表面设置有两个点火开关,所述灶台的内部设置有第一水槽,所述第一水槽的内部设置有两个喷头,所述第一水槽的一端设置有管道连接口,所述管道连接口通过水管连接第二水槽,所述第二水槽的一侧设置有排水口,所述第二水槽的一侧通过水管连接第三水槽,所述第三水槽的上方设置有菜板架,所述第三水槽的一侧设置有水龙头。

优选的,所述菜板架的中部为长方形结构,两端为梯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水槽与所述水管的连接处、所述第三水槽与所述水管的连接处均比第二水槽与所述水管的连接处高。

优选的,所述水龙头与所述第三水槽旋转连接。

优选的,所述灶台、所述第二水槽和所述第三水槽通过所述水管连接为整体。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集成式化炊具内部设置的第一水槽连接第二水槽水槽可以对一些汤汁进行直接排放,当汤汁在烧菜的过程中漫出来的时候就直接落入到第一水槽的内部,从第一水槽的内部流入到第二水槽的内部,再从排水口直接排放。菜板架能够在使用的过程中进行拆卸和安装,菜板架的一侧安装到水龙头能够直接对切过菜的菜板架表面进行冲洗,菜板架安装较为稳定,也方便了水龙头对菜板架的直接清洗,水龙头为旋转设置,可以方便在使用过程种调节水龙头的位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俯视图;

图2为本发明灶台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菜板架结构示意图。

图中:1、灶台;2、点火开关;3、第一水槽;4、喷头;5、管道接口;6、第二水槽;7、水管;8、排水口;9、菜板架;10、第三水槽;11、水龙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所示,一种带有连通水槽的集成化灶具,包括灶台1,所述灶台1的表面设置有两个点火开关2,所述灶台1的内部设置有第一水槽3,所述第一水槽3的内部设置有两个喷头4,所述第一水槽3的一端设置有管道连接口5,所述管道连接口5通过水管7连接第二水槽6,所述第二水槽6的一侧设置有排水口8,所述第二水槽6的一侧通过水管7连接第三水槽10,所述第三水槽10的顶部设置有菜板架9,所述第三水槽10的一侧设置有水龙头11。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化技术方案:所述菜板架9的中部为长方形结构,两端为梯形结构,方便菜板架9的稳定安装。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化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水槽3与所述水管7的连接处、所述第三水槽10与所述水管7的连接处均比所述第二水槽6与所述水管7的连接处高,方便第一水槽3和第三水槽10内部的污水直接流入到第二水槽6的内部。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化技术方案:所述水龙头11与所述第三水槽10旋转连接,方便水龙头11对菜板架9进行清洗。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化技术方案:所述灶台1、所述第二水槽6和所述第三水槽10通过所述水管连接为整体。

本发明在使用时,先把灶台1安装装好,当灶台1在使用的过程中,锅里面的一些水蒸气滴在灶台1表面上会流入到第一水槽3的内部,第一水槽3内内部的污水会从第一水槽3和水管7连接处通过水管7流入到第二水槽6的内部通过排水口8进行排放,在用菜板架9的时候,先把水龙头11移动到合适的位置,方便菜板架9进行切菜,当切完菜后把水龙头11调整到合适的位置,打开水龙11头对菜板架9表面进行清洗,清洗后的污水会直接从菜板架9的表面流入到第三水槽11的内部,第三水槽11内部的污水会从第三水槽11和水管7连接处通过水管7流入到第二水槽6的内部,污水会从第二水槽6一侧的排水口8排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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