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加热空气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5789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加热空气加湿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加湿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电加热空气加湿器。



背景技术:

加湿器是一种增加房间湿度的家用电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健康的要求愈来愈高。空气加湿器就是这样慢慢的走进全球的很多家庭当中,成为干燥地区家庭不可缺少的一种小型家电产品。大多数加湿器都是采用电加热的方式来产生水蒸汽加湿,如何提高空气加湿器的加湿后的空气分子的流通效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流通效率高的电加热空气加湿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加热空气加湿器,包括:筒身、出气圆环、底座,所述底座与所述筒身套接配合,该筒身的底端固定设置转轴,所述底座的顶端设置与所述转轴配合的轴承座,所述底座内还设置电机,该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转轴传动配合,以使所述电机启动时可驱动所述筒身绕所述底座旋转;该筒身的中部设置用于将所述筒身隔离成上、下两层空间的第一挡板,所述筒身下层空间的上半部侧壁上进气孔,该筒身下层空间的下半部放置待加热的纯净水,该筒身的底端设置用于加热所述纯净水的电热板,所述第一挡板的底端中央设置引风机,所述第一挡板的上方中央设置送风筒,该引风机的出风口穿过所述第一挡板设置在所述筒身上层空间内的送风筒内,以使加热后产生的水蒸汽与进气孔引入的空气混合后由所述引风机输送至送风筒;所述出气圆环包括内侧环壁和外侧环壁,所述内侧环壁和外侧环壁固定密封相连以构成环状空腔,所述出气圆环固定设置在所述筒身的顶端,该出气圆环的内侧环壁上设置多个出气孔,所述送风筒的出口与出气圆环的环状空腔相通,以使混有水蒸汽的空气可经送风筒输送至环状空腔,由出气孔排出。

进一步,所述环状空腔内沿出气圆环周向平行设置多个挡风板,各挡风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内侧环壁、外侧环壁固定相连,以使所述环状空腔内两相邻挡风板之间形成多个出气通道,各出气通道的底端与所述送风筒的出口相通,便于对送风筒送出的混有水蒸汽的空气进行导向输送。

进一步,所述出气孔沿各出气通道的周向均布设置,以使所述出气通道内混有水蒸汽的空气可经出气孔迅速排出。

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1)本实用新型的电加热空气加湿器,相对于现有技术,使用出气圆环作为混有水蒸汽的空气的流通部件,并在出气圆环的内侧环壁上设置出气孔,使得混有水蒸汽的空气由出气圆环的内侧壁向外流通;(2)环状空腔内通过挡风板形成多个出气通道,出气孔沿各出气通道的周向均布设置,对混有水蒸汽的空气的传输路径进行了限制,使得混有水蒸汽的空气的传输效率更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筒身与底座的半剖视图;

图3是图1的A-A向剖视图。

图中:底座1,轴承座11,筒身12,进气孔13,纯净水14,出气圆环2,出气孔21,挡风板22,电热板3,引风机4,第一档板5,送风筒6。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加热空气加湿器包括筒身12、出气圆环2和底座1,底座1的顶端与筒身12套接配合,该筒身12的底端固定设置转轴,底座1的顶端设置与转轴配合的轴承座11,底座1内还设置电机,该电机的输出轴与转轴传动配合,以使电机启动时可驱动筒身12绕底座1旋转;该筒身12的中部设置用于将筒身12隔离成上、下两层空间的第一挡板5,筒身12下层空间的上半部侧壁上进气孔13,该筒身12下层空间的下半部放置待加热的纯净水14,该筒身12的底端设置用于加热纯净水14的电热板3,第一挡板5的底端中央设置引风机4,第一挡板5的上方中央设置送风筒6,该引风机4的出风口穿过第一挡板5设置在筒身12上层空间内的送风筒6内,以使加热后产生的水蒸汽与进气孔13引入的空气混合后由引风机4输送至送风筒6;出气圆环2包括内侧环壁和外侧环壁,内侧环壁和外侧环壁固定密封相连以构成环状空腔,环状空腔内沿出气圆环2周向平行设置多个挡风板22,各挡风板22的两端分别与内侧环壁、外侧环壁固定相连,以使环状空腔内两相邻挡风板之间形成多个出气通道,出气圆环2固定设置在筒身12的顶端,该出气圆环2的内侧环壁上设置多个出气孔21,各出气通道的底端与送风筒6筒体顶端的出口相通,以使电热板3加热后产生的水蒸汽与空气混合后可经送风筒6输送至环状空腔,由出气孔21排出。出气孔21沿各出气通道的周向均布设置,以使出气通道内混有水蒸汽的空气可经出气孔21迅速排出。

上述电加热空气加湿器使用出气圆环2作为混有水蒸汽的空气的流通部件,并在出气圆环2的内侧环壁上设置出气孔21,使得混有水蒸汽的空气由出气圆环2的内侧壁向外流通,上述电加热空气加湿器可方便的对混有水蒸汽的空气进行输送。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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