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15012阅读:672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水围板,尤其涉及一种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



背景技术:

现有的钢板冷却塔箱体围板由于有载荷要求的限制,其围板的形状、围板的连接方式、围板间的防水密封方式等存在诸多的缺点。如图1所示,现有冷却塔防水围板具有如下缺点:

1、第一钢板1和第二钢板2的断面形状采用的是宽形C型钢的形状,其材料面宽度比有效面宽104mm。材料用量较大,成本较高。

2、围板加工需经过切口、冲多孔、4道折弯成型等多道工序,工艺复杂。生产效率低,加工成本较高。

3、围板之间的连接防水采用带状软胶密封材料作为密封胶5,用量大。安装不便,胶体很容易黏入连接的螺栓螺纹里,造成螺母旋紧困难。

4、由于这些胶体材料不耐温(耐温不大于50℃),冷却塔在户外运行,在夏季阳光照射,温度高于50℃易造成密封失效出现漏水。

5、围板之间的是用螺栓3和螺母4连接,在多条数米长的距离内,每150mm到300mm间需装一套螺栓螺母,连接件用量大,材料成本、装配成本都高。

6、过多的螺栓螺母拆卸以及胶体的黏连,围板的拆卸非常困难。几乎不可能从诸多的围板中拆出其中一块围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易于安装连接,且连接处不需要密封胶,节省了材料,并且简化了安装方式。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包括多个依次相连的第一钢板和第二钢板,其中,所述第一钢板和第二钢板的一端向冷却塔外部弯折后再向冷却塔内部弯折形成凸起部,所述第一钢板和第二钢板的另一端向冷却塔内部弯折形成凹陷部,所述第二钢板的凸起部部分嵌入到 第一钢板的凹陷部中,所述第二钢板的凸起部和第一钢板的凹陷部固定相连。

上述的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其中,所述第二钢板的凸起部和第一钢板的凹陷部相互贴合并通过自攻螺钉固定相连。

上述的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其中,所述第一钢板和第二钢板的一端向冷却塔外部弯折90度后再向冷却塔内部弯折90度形成凸起部。

本实用新型对比现有技术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易于安装连接,且连接处不需要密封胶,节省了材料,并且简化了安装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冷却塔防水围板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第一钢板 2第二钢板 3螺栓

4螺母 5密封胶 6凸起部

7凹陷部 8自攻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2为本实用新型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结构示意图。

请参见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包括多个依次相连的第一钢板1和第二钢板2,其中,所述第一钢板1和第二钢板2的一端向冷却塔外部弯折后再向冷却塔内部弯折形成凸起部6,所述第一钢板1的另一端向冷却塔内部弯折形成凹陷部7,所述第二钢板2的另一端也向冷却塔内部弯折形成凹陷部(图未示),所述第二钢板2的凸起部6部分嵌入到第一钢板1的凹陷部7中,所述第二钢板2的凸起部6和第一钢板1的凹陷部7固定相连。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其中,所述第二钢板2的凸起部6和第一钢板1的凹陷部7相互贴合并通过自攻螺钉8固定相连。所述第一钢板1和第二钢板2的一端向冷却塔外部弯折90度后再向冷却塔内部弯折90度形成凸起部 6;使得凸起部6、凹陷部7处的钢板与原钢板保持平行设置。

冷却塔运行是水在塔内循环。围板的主要作用是挡水和导流空气。水在重力的作用下是向下流动,一般情况下冷却塔上部装有风机向上抽风,塔内的空气压力小于塔外的空气压力,水也不会流出塔外。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通过采用新的断面形状,无效宽度只需要50mm,可减少材料的用量。新围板加工方式简单,大大的减少冲孔的数量和折弯的次数。此外,新围板间的连接装配非常方便,无需使用密封材料,只需要用自攻螺丝搭接。同样地新围板拆卸方便,只需要拆出少量的自攻螺丝就可拆卸围板。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钢板式冷却塔防水围板的连接方式挡住了水的漏出,因板间无密封空气可以被吸入,与落下的水接触有利于水的冷却,图1中带雨滴的一侧为冷却塔内部,另一侧为冷却塔外部。围板的上端形状可收集飘在上方围板的雨水进入冷却塔内。补充冷却塔蒸发的水,具有节水的功能。具体优点如下:

1、节省了材料:将材料无效宽度从104mm降到50mm、省去了密封材料、省去了大量的螺栓螺母,替换成少量的自攻螺丝。

2、生产工序节省:减少了大量的打孔,减少了板料折弯次数。

3、简化了安装方式:将紧固螺栓螺母换成了打自攻螺丝。无需加密封胶条。大大的降低了生产时间和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

4、可收集雨水,具有节水功能。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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