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08686发布日期:2018-10-09 20:05阅读:3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



背景技术:

市场了解,现有同行业普遍喷砂房、抛丸房、喷漆房、喷粉房等涂装领域均为单方向排放,自然送风为主。少有送风动力系统,多数有送风为汽车行业喷涂房为主。从涂装行业对环境温湿度控制的要求以及设备运行的成本、粉尘气味等因密闭情况缺陷无法保证不外泄。导致环保排放、工厂环境职业安全不达标,运行成本较高。

因涂装房内需为微负压环境,从而满足环保、安检、行业规范操作规范要求,现有涂装房微负压采用办法为一台大风量风机和一台小风量风机配合使用或直接自然吸风方式,但不能根据施工中房间因外来气源增加或减少自动调节,导致微负压不成立,更不能有效的保证施工环境要求,严重的导致车间整体环境无法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包括与喷涂房连通的送风系统以及排风系统,送风系统与喷涂房顶部连接的送风管道,送风管道远离喷涂房的一端连接风机,所述排风系统包括与所述喷涂房底部连接的排风管道,排风管道上连接净化机组,净化机组包括设置在排风管道上的第一净化器,第二净化器,第三净化器以及第四净化器。

上述的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所述排风管道的端部连接风机,风机的出气口连接第四净化器的进气口,第四净化器的出气口连接送风管道,出尘口连接排放烟囱。

上述的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所述送风管道、排风管道以及喷涂房上设有风压检测器。

上述的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所述送风管道和排风管道上设有低压电动风阀。

上述的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所述风机为高压风机,高压风机通过变频器控制软启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1.通过一台风机采用管道将排风管道与送风管道通过专业设备形成循环,从而得到减少送风/排风一边动力机构,从而减少运行成本。

2.本系统采用低压智能控制系统时刻保证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的效果,并且满作作业要求。

3.将房间内空气经循环管道按比例排放,送进来气风源已经处理满足作业环境要求,无需重复处理导致成本较高(如加热、除湿)。减少无必要排放总量,较现有技术相比,减少排放总量60%。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智能循环排送风系统,包括与喷涂房1连通的送风系统以及排风系统,送风系统与喷涂房1顶部连接的送风管道2,送风管道2远离喷涂房1的一端连接风机3,排风系统包括与喷涂房1底部连接的排风管道4,排风管道4上连接净化机组,净化机组包括设置在排风管道4上的第一净化器5,第二净化器6,第三净化器7以及第四净化器8。

其中,排风管道4的端部连接风机3,风机3的出气口连接第四净化器8的进气口,第四净化器8的出气口连接送风管道2,出尘口连接排放烟囱9。其中,送风管道2、排风管道4以及喷涂房1上设有风压检测器,送风管道2和排风管道4上设有低压电动风阀10,风机3为高压风机,高压风机通过变频器控制软启动。

通电状态下,一键启动后,高压风机通过变频器控制软启动,系统的风压检测器检测喷涂房1压差数值、排风系统管道数值、送风系统管道数值、排放管道系统数值,根据预设定技术参数、百分比例,执行风机运转速度控制总风量,再根据总风量与房间压差进行调整控制低压电动风阀开关(大小),符合后,系统对排风管、送风管、排放管进行调整控制低压电动风阀开关(大小),达到作业条件要求范围,并同时自动顺序开启辅助设备。(待施工状态)。

运行状态下,系统实时监测房间压差,因增加气源、风的原因带来的变化,自动控制排风管、送风管、排放管进行调整控制低压电动风阀开关(大小),达到作业条件稳定(施工过程状态)。

运行状态下,系统实时监测房间压差,同时计时监测房间设备开启运行状态,当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可自行设置),为检测到生产设备运行的型号,系统自行提示,有效时间内自动顺序关闭整个系统运行设备,(结束状态)。

通过一台风机采用管道将排风管道与送风管道通过专业设备形成循环,从而得到减少送风/排风一边动力机构,从而减少运行成本。本系统采用低压智能控制系统时刻保证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的效果,并且满作作业要求。将房间内空气经循环管道按比例排放,送进来气风源已经处理满足作业环境要求,无需重复处理导致成本较高(如加热、除湿)。减少无必要排放总量,较现有技术相比,减少排放总量60%。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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