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87860发布日期:2019-01-04 23:13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强化换热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是,强化换热组件是一个重要组件,目前强化换热组件通过3个支脚与换热管的内壁直接接触,从而将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安装在一起。现有的换热管有圆形和喇叭形两种规格,都是通过支脚与换热管内壁接触的方式实现安装。

现有安装方式的缺陷是:1、对于圆形的换热管而言,其内径需要与强化换热组件的支脚严格匹配,不然不能很牢靠地地实现安装;2、对于喇叭形的换热管而言,三个支脚与换热管的接触方式为线接触,接触面积小,摩擦力不够大,当换热管内的液体倒流时容易将强化换热组件冲掉,使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脱离,从而无法正常工作。另外,换热管的内径也同样需要与强化换热组件的支脚严格匹配,不然安装强度更是无法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安装结构,欲保证强化换热组件的安装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安装结构,包括强化换热组件(1)和换热管(2),其中强化换热组件(1)具有3个支脚(1a),这3个支脚(1a)沿周向均布,其特征在于:所述换热管(2)的内孔中设有一个弹性连接套(3),该弹性连接套由小径段(3a)、锥面段(3b)和大径段(3c) 构成,其中小径段(3a)的轴向长度大于大径段(3c)的轴向长度,小径段(3a) 和大径段(3c)通过锥面段(3b)相连,该锥面段的锥度为5°-10°,且弹性连接套(3)的中心孔为圆柱孔;所述小径段(3a)上设有凸起(3a’),该凸起凸出小径段(3a)的外圆面,且凸起(3a’)与换热管(2)的内壁接触;所述锥面段(3b)与换热管(2)的内壁接触,且所述强化换热组件(1)的3个支脚(1a)从大径段(3c)伸入弹性连接套(3)的中心孔,并与该弹性连接套中心孔的内壁接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案在强化换热组件(1)和换热管(2)之间增设一个过渡作用的弹性连接套(3),强化换热组件(1)的3个支脚(1a)从大径段(3c) 伸入弹性连接套(3)的中心孔,并与该弹性连接套中心孔的内壁接触,接触面积大、摩擦力足够,强化换热组件(1)不易与弹性连接套(3)脱离;同时,弹性连接套的凸起(3a’)与换热管(2)内壁接触,从而对弹性连接套(3)轴向定位,而锥面段(3b)与换热管(2)的内壁接触,该结构与凸起(3a’)有机配合,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弹性连接套(3)轴向定位,从而使弹性连接套(3) 牢靠地与换热管(2)连接在一起,有效防止液体倒流时强化换热组件(1)和换热管(2)脱离,保证换热系统的正常工作。另外,凸起(3a’)与锥面段(3b) 相配合,能使弹性连接套(3)适用于不同内径的换热管(2),从而有效克服现有技术中换热管内径需要与强化换热组件支脚严格匹配的缺陷。

在本案中,所述凸起(3a’)的形状为半球形,其数目为3-8个,半球形的强度高,也便于制造。

作为优化设计,所述凸起(3a’)通过冲压成型,这些凸起(3a’)沿周向均布在同一圆周上。

作为优选,所述弹性连接套(3)的材质为不锈钢。

有益效果:本案在强化换热组件和换热管之间增设一个过渡作用的弹性连接套,从而使强化换热组件和换热管通过弹性连接套牢靠地连接在一起,能够有效防止液体倒流时强化换热组件和换热管脱离,保证换热系统的正常工作;另外,弹性连接套的凸起与锥面段相配合,能使弹性连接套适用于不同内径的换热管,从而有效克服现有技术中换热管内径需要与强化换热组件支脚严格匹配的缺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横截面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强化换热组件与换热管安装结构,包括强化换热组件 1和换热管2,其中强化换热组件1具有3个支脚1a,这3个支脚1a沿周向均布。换热管2的内孔中设有一个弹性连接套3,该弹性连接套由小径段3a、锥面段3b和大径段3c构成,其中小径段3a的轴向长度大于大径段3c的轴向长度,小径段3a和大径段3c通过锥面段3b相连,该锥面段的锥度为5°-10°,且弹性连接套3的中心孔为圆柱孔。小径段3a上设有凸起3a”,该凸起凸出小径段3a的外圆面,且凸起3a”与换热管2的内壁接触。锥面段3b与换热管2的内壁接触,且强化换热组件1的3个支脚1a从大径段3c伸入弹性连接套3的中心孔,并与该弹性连接套中心孔的内壁接触。

凸起3a’的形状为半球形,其数目为3-8个,并可优选为4或者6个。凸起3a’通过冲压成型,这些凸起3a’沿周向均布在同一圆周上。弹性连接套3 的材质为不锈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以本实用新型为限制,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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