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沼气发酵技术,尤其是一种沼气常温发酵的太阳能与地能复合的加热系统。
背景技术:
温度时影响沼气产气率的关键因素之一,沼气发酵可以分为3个温度发酵区,即常温发酵区10~26℃,中温发酵区28~38℃,高温发酵区46~60℃。由于常温发酵所需要的能耗较少,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因而被广泛采用。我国大部地区处于亚热带气候,冬冷夏热,冬季气温较低,当气温降到10℃以下是,沼气发酵就不能正常运行,因此应对发酵罐料液进行增温保温措施。电热膜增温是消耗高品位电能进行增温的一种方式,其经济性、节能性不佳;太阳能集热器系统增温节能环保、操作简单,但存在受天气影响、能流密度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在本发明创造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沼气常温发酵的太阳能与地能复合的加热系统,包括地源热泵机组、热交换储热水箱、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发酵池加热盘管和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所述地源热泵机组管路循环连接热交换储热水箱,连接管路上设有循环泵;所述的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管路循环连接热交换储热水箱,连接的循环管路上设有温差循环泵;所述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的出水端设有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连接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所述的热交换储热水箱管路循环连接设于发酵池中的发酵池加热盘管,循环管路上设有热交换循环泵;所述热交换储热水箱顶部设有水位探头,箱内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的水位探头、热交换储热水箱的温度传感器连接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
所述的一种沼气常温发酵的太阳能与地能复合的加热系统中,热交换储热水箱接有冷水管。
所述的一种沼气常温发酵的太阳能与地能复合的加热系统中,所述冷水管上设有电磁阀,电磁阀连接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
所述的一种沼气常温发酵的太阳能与地能复合的加热系统中,所述的地源热泵机组包括地埋管、与地埋管连接管路连接的地源热泵。
所述的一种沼气常温发酵的太阳能与地能复合的加热系统中,所述的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采用三靶镀膜真空管,真空管材质为高硼硅玻璃,通过干涉膜工艺镀膜,镀膜材料为铝、铜、不锈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克服了单一增温方式下利用效率低和运行成本高等缺点,适应性强,运行持久,节能减排效益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热交换储热水箱1,水位探头2,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3,冷水管4,温差循环泵5,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6,发酵池加热盘管7,热交换循环泵8,地源热泵机组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下面的详细描述,以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创造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在下文中,将参考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创造的优选实施例。
如图,本发明创造优先实施的一种沼气常温发酵的太阳能与地能复合的加热系统,综合考虑经济性与安全性、项目采用太阳能辅助加热式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沼气加温系统以地源热泵系统为主,太阳能加热系统为辅,冬季极端天气下,地源热泵系统和太阳能系统同时运行,在过渡季节天气晴好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复合式系统,或者直接采用太阳能加热系统以节约运行费用,两套系统可分别独立运行,互不影响,当太阳能加热系统满足加温要求时,控制系统将地源热泵主机关闭,节省运行费用,其系统图如图所示。
本实用新型包括地源热泵机组9、热交换储热水箱1、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3、发酵池加热盘管7和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6。
所述地源热泵机组9管路循环连接热交换储热水箱1,连接管路上设有循环泵;此处,所述的地源热泵机组9包括地埋管、与地埋管连接管路连接的地源热泵。
所述的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3管路循环连接热交换储热水箱1,连接的循环管路上设有温差循环泵5。所述的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3采用三靶镀膜真空管,真空管材质为高硼硅玻璃,通过干涉膜工艺镀膜,镀膜材料为铝、铜、不锈钢。所述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3的出水端设有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连接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6。
所述的热交换储热水箱1管路循环连接设于发酵池中的发酵池加热盘管7,循环管路上设有热交换循环泵8。所述热交换储热水箱1顶部设有水位探头2,侧边接有冷水管4,箱内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冷水管4上设有电磁阀;所述的水位探头2、电磁阀和热交换储热水箱1的温度传感器连接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6。当热交换储热水箱1内水位不足,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6开启电磁阀进行补充。
所述的太阳能中央电脑控制器6控制连接温差循环泵5和热交换循环泵8。当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和热交换储热水箱1温差大于预设温度时,开启温差循环泵5进行强制换热。
本系统中位于楼顶的循环管路采用热镀锌管,以达到耐温、防腐要求,且具有美观效果。
本系统中其他室外管路采用热镀锌管外设有橡胶保温管,橡胶保温管采用丁腈橡胶、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具有柔软、耐曲绕、耐寒、耐热、阻燃、防水、导热系数低等特性。
尽管本发明创造的优选实施例为了说明性的目的在此公开,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不背离所附属权利要求所公开的本发明创造的范围和精神的前提下,各种修改、增加和变造都是可能的,应指出的是,在不背离本发明创造范围和精神的前提下的上述各种修改、增加和变造都应涵盖在本发明创造的权利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