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卫生间温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98172发布日期:2019-11-12 21:37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卫生间温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电器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卫生间温控系统。



背景技术:

现在不管是家庭还是酒店、宾馆等独立卫生间,都是将盥洗室和淋浴室相隔开的,即盥洗和淋浴两个功能独立开来,而盥洗室和淋浴室对于温控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现有技术中的这种温控设备要么就是单独采用光暖设备,要么就是单独采用风暖设备,而且一般都是在淋浴室内使用,不管是光暖设备还是风暖设备都各有利弊,如光暖设备:人体被照射的部位会立即感觉到温暖,见效很快,但室温升高较慢,不明显,人不能离开光束,离开了就不热了,照的的地方很热,照不到的的地方很冷,热力集中于光束范围,因此一般都用于淋浴室,而风暖设备只能在小范围使用,长时间对着同一个地方吹,人体的皮肤会有不适感,因此更适用于盥洗室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卫生间温控所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供一种卫生间温控系统。

本发明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包括盥洗室和淋浴室两部分,在所述的淋浴室顶端设有光暖设备,光暖设备对淋浴室进行光暖加热,在光暖设备位置处设有一个吸风孔;在所述的盥洗室顶端设有风暖设备,所述的风暖设备包括加热器和风机,加热器上加热的气体通过风机从一排风管排到盥洗室,所述的排风管一端连接着风暖设备,另一端连接着设置在盥洗室顶端的排风口,并由排风口排出,所述的光暖设备与风暖设备通过一通风管相通,所述的通风管一端连接着设置在淋浴室的吸风孔,通风管一端连接着风暖设备的风机进风处,通过风机和通风管将从淋浴室吸入热风后到盥洗室顶端的排风口排出。

在所述的淋浴室顶端设有光暖风暖一体设备,所述的光暖风暖一体设备既包括有光暖灯,又包括有加热器和风机,光暖风暖一体设备由光暖设备位置处的吸风孔吸入后通过排风管直接排到盥洗室顶端的排风口,并由盥洗室顶端的排风口排出。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采用风暖设备和光暖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将从淋浴室吸风通过风暖设备排到盥洗室进行通风加温,既对淋浴室进行光暖设备的加热,又对盥洗室进行风暖设备的加热,而且还从淋浴室吸收热气后排到盥洗室,使盥洗室和淋浴室都能同时进行加热升温,而且各自己工作解决了不同的加温要求,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效果好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的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的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图1是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的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包括盥洗室10和淋浴室20两部分,在淋浴室20顶端设有光暖设备21,光暖设备21对淋浴室20进行光暖加热,在光暖设备21位置处设有一个吸风孔22,吸风孔22将淋浴室20内的热气吸出。在盥洗室10顶端设有风暖设备11,风暖设备11包括加热器12和风机13,加热器12上加热的气体通过风机13从一排风管14排到盥洗室10,排风管14一端连接着风暖设备11,另一端连接着设置在盥洗室10顶端的排风口15,并由排风口15排出。光暖设备21与风暖设备11通过一通风管23相通,通风管23一端连接着设置在淋浴室20的吸风孔22,通风管23另一端连接着风暖设备11的风机进风处,通过风机13和通风管23将从淋浴室20吸入热风后到盥洗室10顶端的排风口15排出。

如图2所示,图2是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的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在淋浴室20顶端设有光暖风暖一体设备24,光暖风暖一体设备24既包括有光暖灯,又包括有加热器12和风机13,光暖风暖一体设备24由光暖设备位置处的吸风孔22吸入后通过排风管14直接排到盥洗室10顶端的排风口15,并由盥洗室10顶端的排风口15排出。

如图1和图2所示,不管是图1中的实施例一,还是图2中的实施例二,都是将淋浴室20内的热风通过吸风孔22排到盥洗室10,利用了淋浴室20内的热风给盥洗室10中,既解决子淋浴室20内的不适应感的问题,又解决了盥洗室10的加热升温慢的问题,其采用一体系统设备,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效果好等优点。

综上所述,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卫生间温控系统采用风暖设备和光暖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将从淋浴室吸风通过风暖设备排到盥洗室进行通风加温,既对淋浴室进行光暖设备的加热,又对盥洗室进行风暖设备的加热,而且还从淋浴室吸收热气后排到盥洗室,使盥洗室和淋浴室都能同时进行加热升温,而且各自己工作解决了不同的加温要求,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效果好等优点。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已对本发明进行了说明性而非限制性的描述,但应理解,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在不脱离由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关保护范围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做出变更和/或修改,并且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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