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抽油烟机主体(10),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内设置有容置腔(11),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的正面设置有一与容置腔(11)相连通的开口,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顶部设置有出烟口;
油烟分离网(40),所述油烟分离网(40)设置于所述开口上;
风机(30),所述风机(30)设置于所述容置腔(11)内,所述风机(30)的出口与所述开口相连;
挡烟板(20),所述挡烟板(20)横向设置于抽油烟机主体(10)的正面,所述挡烟板(20)底部不低于油烟分离网(40)的最上端,所述挡烟板(20)顶部设置有置物台,所述置物台用于置物;
集油槽(50),所述集油槽(50)设置于抽油烟机主体(10)底部,所述集油槽(50)与所述容置腔(11)相连通;
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设置于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或挡烟板(20)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风机(30)为两个。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两个风机(30)在容置腔(11)内对称设置,两个风机(30)的出口均与所述出烟口相连通。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挡烟板(20)底部设置有照明灯(6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底部的两侧各设置有一插接片,所述集油槽(50)顶部的两端各设置有与之对应的插接槽,所述插接片可插入所述插接槽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下部还设置有一倾斜设置的导烟面(12),所述导烟面(12)顶部与抽油烟机主体(10)的正面底部相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烟面(12)为玻璃材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油烟分离网(40)上设置有第一孔组合第二孔组,第一孔组和第二孔组在长度方向上交替设置于油烟分离网(40)上,第一孔组包括两个沿高度排列的竖直短孔,第二孔组为一个竖直长孔,所述竖直短孔的长度不大于竖直长孔的一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的正面与抽油烟机主体(10)背面的夹角小于30度,所述抽油烟机主体(10)的厚度沿高度方向逐渐增大。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置物功能的抽油烟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开关设置于所述挡烟板(20)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