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门体及一种冰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9681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冰箱门体及一种冰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冰箱技术领域,特别是冰箱门体及一种冰箱。



背景技术:

为了使冰箱具有更好的保温效果,有时需要将门体做的很厚。当门体很厚的时候,门体发泡后,在极端情况下,发泡材料收缩会非常严重,可能导致整个门体变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发泡材料收缩可能会导致门体严重变形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冰箱门体及冰箱,门体内预设有绝热板贴,能够分解发泡料收缩导致的变形力,防止门体变形。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冰箱门体,包括门壳、门衬,门壳与门衬连接处设置门封槽边条,门壳与门衬之间具有发泡腔,所述发泡腔内设有绝热板贴,所述绝热板贴为发泡材料,厚度小于发泡腔的厚度,所述发泡腔的其余部分填充发泡材料。

上述技术方案,进一步地,所述绝热板贴其他面与发泡材料接触,所述绝热板贴与发泡材料的接触面上具有凸起。

上述技术方案,进一步地,所述绝热板贴的一面设有背胶,粘贴在门壳或者门衬的内壁上。

上述技术方案,进一步地,所述绝热板贴设置在发泡腔的中部。

上述技术方案,进一步地,所述绝热板贴设置在发泡腔的两端。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冰箱,包括箱体和门体,所述门体包括门壳、门衬,门壳与门衬之间形成发泡腔,所述发泡腔内设有绝热板贴,所述绝热板贴为发泡材料,厚度小于发泡腔的厚度,所述发泡腔的其余部分填充发泡材料。

上述技术方案,进一步地,所述绝热板贴的一面设有背胶,粘贴在门壳或者门衬的内壁上。

上述技术方案,进一步地,所述绝热板贴设置在发泡腔的中部。

上述技术方案,进一步地,所述绝热板贴设置在发泡腔的两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冰箱门体通过设置分隔绝热板贴,能够实现门体的多层发泡,绝热板贴能够有效分解发泡材料收缩造成的变形力,保证门体形状完好;减少发泡材料的使用,节约能源,缩短发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结构简单,便于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冰箱门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冰箱门体横向剖开结构示意图。

以上各图中:1、门壳;2、门衬;3、门封槽边条;4、绝热板贴;5、发泡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冰箱门体,包括门壳1、门衬2,门壳1与门衬2连接处为门封槽边条3。如图2所示,冰箱门体的横截面图,门壳1、门衬2与门封槽边条3共同形成发泡腔5。发泡腔5是填充发泡料的空腔,发泡腔5的中部设置有一块绝热板贴4,绝热板贴4为预发泡板材,绝热板贴4的一面设有背胶,通过背胶绝热板贴4贴俯在门壳1的内壁上,绝热板贴4的厚度为发泡腔厚度的1/3,其长度为发泡腔长度的1/5。发泡腔5的其余部分填充后发泡材料,发泡完毕后,绝热板贴4与后发泡材料填满整个发泡腔5,绝热板贴4与后发泡材料紧密连接成一个整体。

使用时,事先将绝热板贴贴附到门壳内壁上,再将门壳与门衬组装好,然后向发泡腔内注入发泡料。发泡完毕后绝热板贴与发泡材料共同充满发泡腔。

实施例2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冰箱,括箱体和门体,门体包括门壳1和门衬2,门壳1与门衬2之间形成发泡腔5。由于本实施例涉及的冰箱改进之处在于门体,箱体并未作出改进,因此省略冰箱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冰箱门体的结构示意图参考图1和图2,包括门壳1、门衬2,门壳1与门衬2连接处为门封槽边条3。如图2所示,冰箱门体的横截面图,门体包括门壳1、门衬2与门封槽边条3共同形成发泡腔5。发泡腔5是填充发泡料的空腔,发泡腔5中预设有两块绝热板贴4,分别粘贴在发泡腔5的上下两端,绝热板贴4与门壳1的上下边缘之间的距离相等。绝热板贴4为硬质发泡板材,绝热板贴4贴俯在门壳1的内壁上,绝热板贴4的厚度为发泡腔厚度的2/3,其长度发泡腔长度的4/5。发泡腔5的其余部分填充后发泡材料,发泡完毕后,绝热板贴4与后发泡材料填满整个发泡腔5,绝热板贴4与后发泡材料相接触的面上具有点状的凸起,点状凸起能够增加绝热板贴4与后发泡材料的接触面,使两者连接牢固。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相连”等术语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连接;可以使直接连接,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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