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搁架组件,包括:
搁板,所述搁板具有顶面、底面和大体上垂直于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的正面;
框架,所述框架覆盖所述搁板的正面的一部分;
照明系统,所述照明系统在第一方向上朝向所述框架发射第一部分光,并且在远离所述搁板和/或远离所述框架的第二方向上发射第二部分光;
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光行进穿过所述框架以照亮标记,所述第二部分光照亮所述搁板下面的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中,大约60-90%的发射光分布在所述第二方向上,并且/或者
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以大约45-180度远离所述第一方向,并且/或者
其中,所述框架是基本上透明的或基本上半透明的,并且部分地被基本上不透明的或基本上不半透明的材料覆盖,以产生覆盖的框架段和未覆盖的框架段,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光被所述覆盖的框架段遮挡并且未被所述未覆盖的框架段遮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搁架组件,其中,所述基本上不透明的或基本上不半透明的材料是薄膜或涂层,并且/或者
其中,所述未覆盖的框架段是被照亮的标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中,所述框架是基本上不透明的或基本上不半透明的,并且在所述框架的周界内包括开放段或基本上透明的或基本上半透明的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光基本上被所述框架遮挡并且未被所述开放段或未被所述基本上透明的或基本上半透明的部分遮挡,优选地,
其中,所述开放段是被照亮的标记,并且/或者,
其中,所述基本上透明的或基本上半透明的部分是被照亮的标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中,所述框架包括在所述框架的周界内的开放段,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光未被所述开放段遮挡,
其中,优选地所述照明系统的元件突出到所述开放段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搁架组件,其中,所述元件是透镜,
其中,优选地所述照明系统的所述元件是被照亮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