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磁活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25569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处理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矿磁活水器。



背景技术:

自来水的水源来自江河湖水和地下水。自来水厂通常用氯气对源水进行消毒,还要留有一部分余氯在管道中和管网末端消毒。氯与水中的有机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有致癌可能的有机化合物三卤甲烷,但烧开的自来水不仅溶解氧被蒸发掉,一部分有益的矿物质变成水垢沉积到水底,水蒸煮达到70-80℃时钙、镁离子生成白色悬浮物和坚硬的板结物,固化体会影响人身健康,甚至导致结石致病。而更大的危害是开了的水中有致癌可能的三卤甲烷比自来水时高了3-4倍。

为了提高饮水的质量,人们在自来水管网的末端(家庭)安装净水器是改善水质的传统办法。虽然安装净水器后会改善水质,但水中的有益矿物质,却在处理过程中无法得到恢复,仍难满足对高质量饮水人员的需要。若在自来水管网的末端(家庭)中再安装水磁化器,不仅存在成本高、安装复杂、占用居住空间大的缺陷,而且也无法保证饮用水处理的及时性与可靠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安装方便、净化磁化效果好的矿磁活水器。

一种矿磁活水器,包括水平设置的强磁钢磁化装置,以及依次竖直设置在强磁钢磁化装置下方的活性炭过滤器、麦饭石过滤器及超滤膜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包括活性炭过滤器壳体,活性炭过滤器壳体中设有活性炭滤芯,活性炭滤芯中设有与进水管道相通的活性炭过滤水进入管道,活性炭过滤器壳体内壁与活性炭滤芯外壁之间构成活性炭过滤水排出管道,麦饭石过滤器包括麦饭石过滤器壳体,麦饭石过滤器壳体中设有麦饭石过滤芯,麦饭石过滤芯中设有与活性炭过滤水排出管道相通的麦饭石过滤水进入管道,麦饭石过滤器壳体内壁与麦饭石过滤芯外壁之间构成麦饭石过滤水排出管道,超滤膜过滤器包括超滤膜过滤器壳体,滤膜过滤器壳体中设有超滤膜滤芯,超滤膜滤芯中设有与麦饭石过滤水排出管道相通的超滤膜过滤水进入管道,滤膜过滤器壳体内壁与超滤膜滤芯外壁之间构成超滤膜过滤水排出管道,强磁钢磁化装置中设有强磁化管道,强磁化管道一端与超滤膜过滤水排出管道相接,另一端与排水管道相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磁化管道由强磁钢组成。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强磁钢磁化装置的底部设有过滤器管道连接安装盒,活性炭过滤器、麦饭石过滤器及超滤膜过滤器之间的连接管道安装在过滤器管道连接安装盒中。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安装在供水管网上即可,相较于普通的净水器配合磁化器的使用方式,不仅过滤、净化、矿磁化效果好,而且具有性能稳定,维护使用方便的优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矿磁活水器,包括水平设置的强磁钢磁化装置1,以及依次竖直设置在强磁钢磁化装置1下方的活性炭过滤器2、麦饭石过滤器3及超滤膜过滤器4,活性炭过滤器2包括活性炭过滤器壳体21,活性炭过滤器壳体21中设有活性炭滤芯22,活性炭滤芯22中设有与进水管道相通的活性炭过滤水进入管道23,活性炭过滤器壳体21内壁与活性炭滤芯22外壁之间构成活性炭过滤水排出管道24,麦饭石过滤器3包括麦饭石过滤器壳体31,麦饭石过滤器壳体31中设有麦饭石过滤芯32,麦饭石过滤芯32中设有与活性炭过滤水排出管道24相通的麦饭石过滤水进入管道33,麦饭石过滤器壳体31内壁与麦饭石过滤芯32外壁之间构成麦饭石过滤水排出管道34,超滤膜过滤器4包括超滤膜过滤器壳体41,滤膜过滤器壳体41中设有超滤膜滤芯42,超滤膜滤芯42中设有与麦饭石过滤水排出管道34相通的超滤膜过滤水进入管道43,滤膜过滤器壳体41内壁与超滤膜滤芯42外壁之间构成超滤膜过滤水排出管道44,强磁钢磁化装置1中设有强磁化管道11,强磁化管道11一端与超滤膜过滤水排出管道44相接,另一端与排水管道相接。

使用时,水首先进入活性炭过滤器2,活性炭滤芯22对水进行初步过滤,之后水进入麦饭石过滤器3,麦饭石过滤芯32有对水进一步过滤并矿化水质,之后水进入超滤膜过滤器4,超滤膜滤芯42利用超滤膜的微孔过滤水中的微生物,磁化管道11由强磁钢所组成,强磁钢发出的达8000-10000高斯的强磁。水流经强磁钢磁化装置1,将大分子团的水分子磁化为小分子团的水后,供给人们使用。

本实施例中,强磁钢磁化装置1的底部设有过滤器管道连接安装盒5,活性炭过滤器2、麦饭石过滤器3及超滤膜过滤器4之间的连接管道安装在过滤器管道连接安装盒5中。目的在于,不仅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性安装使用,而且外形也更为美观,结构紧凑耐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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