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25560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废水处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属于废水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电厂脱硫废水是指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湿法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法)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水。其水质含数量不等的悬浮物、少量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大量氯离子,其中悬浮物的主要成分是灰粉,氯离子含量高达 20000mg/L。

传统的的电厂脱硫废水处理方法为 :脱硫废水→废水箱→废水泵→pH调节箱→污泥箱→污泥输送泵→压滤机→污水收集箱→澄清池→疏水泵。该装置工艺流程长,设备级数多、数量多,出水水质氯离子含量超标,已不能满足“资源友好型、环境节约型”的电厂建设要求;另一方面,澄清池的运行受来水负荷变化而变动,出水水质不稳定,自动化程度低,严重影响处理效果。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通过设置微滤膜组、反渗透膜组和蒸发结晶器,可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淡水标准,满足回收利用的要求,本种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占地面积小,设计成本低,回收利用率高,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微滤膜组、反渗透膜组和蒸发结晶器,所述微滤膜组与微滤产水箱连通,所述微滤产水箱与反渗透膜组联通,所述反渗透膜组与浓水箱连通,所述浓水箱与高压输送泵连通,所述高压输送泵与蒸发结晶器连通,所述蒸发结晶器与回收水泵及结晶盐收料器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晶盐收料器和回收水泵分别在蒸发结晶器前后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反冲洗泵由电磁流量计控制反冲洗时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蒸发结晶器的数量为2套。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结晶盐收料器的结晶盐由货车定期外运。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通过设有微滤膜组、反渗透膜组和蒸发结晶器可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淡水水质标准,达到回收利用的要求,本种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占地面积小,设计成本低,回收利用率高,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微滤原水箱;2、微滤膜组;3、反冲洗泵;4、微滤产水箱;5、阻垢剂;6、反渗透膜组;7、反渗透浓水箱;8、高压输送泵;9、蒸发结晶器;10、结晶盐收料器;11、回收水泵。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微滤原水箱(1)、微滤膜组(2)、反渗透膜组(2)、高压输送泵(6)和蒸发结晶器(9),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滤原水箱(1)与微滤膜组(2)连通,所述微滤膜组(2)出口管道上设有反冲洗泵(3),所述反冲洗泵(3)与微滤原水箱(1)连通,所述微滤膜组(2)与微滤产水箱(4)连通,所述微滤产水箱(4)以及阻垢剂(5)与反渗透膜组(6)连通,所述反渗透膜组(6)与反渗透浓水箱(7)连通,所述反渗透浓水箱(7)与高压输送泵(8)连通,所述高压输送泵(8)与蒸发结晶器(9)连通,所述蒸发结晶器(9)与结晶盐收料器(10)及回收水泵(11)连通。

所述结晶盐收料器和回收水泵分别在蒸发结晶器前后设置,所述反冲洗泵由电磁流量计控制反冲洗时间,所述蒸发结晶器的数量为2套,所述结晶盐收料器的结晶盐由货车定期外运。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经过原有系统处理后的脱硫废水进入微滤原水箱1,然后经微滤膜组2处理,在微滤膜组2出口管道上设置反冲洗泵3,微滤膜组2由反冲洗泵3定期反冲洗,可根据电磁流量计累积流量设定反冲洗时间。微滤膜组2的出水进入微滤产水箱4中,投加阻垢剂5后,再进入反渗透膜组6,经膜分离、盐分浓缩等过程从反渗透膜组6排出高盐浓水,浓水进入反渗透浓水箱7,经高压输送泵8提升至蒸发结晶器9。从蒸发结晶器9底部排出的结晶盐汇聚到结晶盐收料器10中,定期装车外运,从蒸发结晶器9收集的蒸馏水经过回收水泵11进行回用。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淡水水质标准,可达到回用要求。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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