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复合型河湖水体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57611发布日期:2018-07-31 20:24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废水、污水或泥浆的处理,尤其涉及一种复合型河湖水体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对于水污染问题,引起的各方面的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未全面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的要求。究其原因是:一方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致使大量未经有效处理的各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染混杂排入河道、湖泊中,增加了治理难度;另一方面目前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如:沉水植物修复技术、异位物理净化技术、单独曝气技术、外来微生物投加技术等,过于单一化,未能就地取材形成水生态的良性循环,达到根治的目的。市场需要综合治理污水的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定的复合型河湖水体净化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于以实现:一种复合型河湖水体净化装置,它具有集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装箱或类似容器内腔包括有污水进水口、治理排出口,真空引水罐、增压泵、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制氧机、计量泵、微生物培养罐、混合器、电控柜;所述污水进水口接真空引水罐,真空引水罐出口接增压泵组,增压泵组出水口一路接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另一路通过阀门接微生物培养罐,制氧机出口接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混合器的一侧进口接微生物培养罐的输出口,另一侧进口通过阀门、计量泵接微生物培养罐输出口,混合器的输出口通过阀门接治理排出口,电控柜的控制开关分别接增压泵、制氧机、计量泵。

所述治理排出口设有附有快速连接头的出水管、及若干个释放器。

所述污水进水口设有附有快速连接头的进水管。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复合型河湖水体净化装置,具有如下优点:1)本实用新型通过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微生物培养罐对水体进行高效增氧的同时,将经过设备强化激活的高活性本土微生物排入水体,使水体和底泥中微生物菌群得到快速的繁殖,降解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使水体得到有效净化;2)本实用新型将治理的设备集中设置在集装箱内,便于设备的安装、转移、维修,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方便;3)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对黑臭河道的治理,河湖水体净化和生态修复,公共景观、地产景观、商业景观、风景旅游区等景观水系的处理等,取得了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结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一种复合型河湖水体净化装置,它具有集装箱;所述集装箱13内腔包括有污水进水口1、治理排出口9,真空引水罐3、增压泵4、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5、制氧机51、计量泵6、微生物培养罐7、混合器8、电控柜12、附有快速连接头的进水管13、附有快速连接头的出水管10、及若干个释放器11;所述污水进水口1接真空引水罐3,真空引水罐3出口接增压泵组4,增压泵组4出水口一路接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5、另一路通过阀门接微生物培养罐7,制氧机51出口接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5,混合器8的一侧进口接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5的输出口,另一侧进口通过阀门、计量泵接微生物培养罐7输出口,混合器8的输出口通过阀门接治理排出口9,电控柜12的控制开关分别接增压泵4、制氧机51、计量泵6,附有快速连接头的进水管2接在污水进水口 1,附有快速连接头的出水管10及若干个释放器11接在治理排出口9,进水管 1另一管端、及释放器11分别插在河湖水体中。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工作的:

设备正式运行前,在河湖水体中采集土著菌体,投入到设备中的生物培养系统7的箱体内进行强化培养,通过投加一定的生物营养液,并利用生物工程技术将土著微生物改良培育成适合当地河道环境的高活性生物菌株。

设备正式运行开始后,河水经过进水管2、设备进水口1、真空引水罐3(首次启动须灌引水)、增压泵4后一路进入微纳米气泡制备装置5、另一路进入到微生物培养系统7中。计量泵6将含有经培养后的微生物的送入混合器8与含有微纳米气泡的溶气水混合,出水进过治理排出口9、出水管10,并通过释放器11进入到河道中。当溶气水释放时会在水体中产生大量的直径在10微米左右到数百纳米之间的气泡(即微纳米气泡),微纳米气泡在水中存在时间长,内部承载的气体释放到水中的过程较慢,因此可实现对承载气体的充分利用,提供充足的活性氧以促进水中生物的新陈代谢活性。经强化培养后的微生物、水体中以及底泥中的土著微生物,充分吸收微纳米气泡作用下产生的活性氧,得到快速的繁殖,并大量降解水中的污染物,使碳源转化为二氧化碳、氮源转化为氮气,使污染物浓度大大降低,水体变清。从而通过增强水体复氧能力,促进水下原生态系统的恢复;通过水体生态系统的重建、完善和优化,最终恢复水体自净能力。

上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实施例给出的结构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内熟练的技术人员可依据实际需要做出调整,在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均在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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