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纯水或废水有机物高效降解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高效紫外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使用185nm波长的紫外灯进行对水中有机物进行降解,现在所使用的185nm紫外灯进行水中有机物的降解,起到的作用很小。英国海诺威公司生产的人工合成石英套管透过率较高,透过率在75%-80%之间,但是价格及其昂贵。一套通量在1m³/h的系统,售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
市场上现在的产品都基于传统制作的方法,紫外灯的两端均为陶瓷或塑料的封头,然后一端出线便于接电,由于这种结构限制必须使用石英套管,故目前紫外装置使用的前提是光源外侧必须有石英套管来保护光源,避免光源与水直接接触,防止漏电。石英套管阻隔紫外光的透过,套管严重屏蔽了185nm紫外光对水中有机物降解的效果,其效率低于30%,甚至更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紫外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目前紫外装置使用的前提是光源外侧必须有石英套管来保护光源,避免光源与水直接接触,防止漏电,石英套管阻隔紫外光的透过,套管严重屏蔽了185nm紫外光对水中有机物降解的效果,其效率低于30%,甚至更低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效紫外装置,包括紫外灯管,所述紫外灯管的两端设有电线接口,所述紫外灯管设置在不锈钢套管内,所述不锈钢套管的两端设有连接管套,且紫外灯管的两端贯穿连接管套,以及连接管套螺纹连接在不锈钢套管的两端内壁上,所述连接管套置于外界的端面设有端盖,且紫外灯管的电线接口贯穿端盖并突出于外部,所述端盖与紫外灯管的电线接口的衔接处设有o型圈密封,所述不锈钢套管的两端开设有透水孔,且透水孔与不锈钢套管内部连通。
优选的,所述连接管套与紫外灯管接触的位置设有垫圈,以及垫圈设有两组。
优选的,所述不锈钢套管的两端焊接有固定件。
优选的,所述连接管套上设有与透水孔相匹配的通孔,且连接管套置于不锈钢套管内时通孔与透水孔对齐。
优选的,所述o型圈密封的孔洞与紫外灯管的电线接口外形相匹配。
优选的,所述紫外灯管与不锈钢套管之间形成流通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高效紫外装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通过在紫外灯管外部的不锈钢套管上设置可连通内部的透水孔,紫外灯和外侧不锈钢套管形成流通池,从而使得水和紫外灯充分接触,大大提高紫外降解水中有机物效果,且在此过程中,紫外效率无任何衰减,高于进口产品透过率80%的效果,同时免去石英套管,降低了紫外装置的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侧视图;
图3为本发明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不锈钢套管;2、透水孔;3、电线接口;4、端盖;5、固定件;6、连接管套;7、透水孔;8、垫圈;9、o型圈密封;10、紫外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3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效紫外装置,包括紫外灯管10,所述紫外灯管10的两端设有电线接口3,所述紫外灯管10设置在不锈钢套管1内,所述不锈钢套管1的两端设有连接管套6,且紫外灯管10的两端贯穿连接管套6,以及连接管套6螺纹连接在不锈钢套管1的两端内壁上,所述连接管套6置于外界的端面设有端盖4,且紫外灯管10的电线接口3贯穿端盖4并突出于外部,所述端盖4与紫外灯管10的电线接口3的衔接处设有o型圈密封9,所述不锈钢套管1的两端开设有透水孔2,且透水孔2与不锈钢套管1内部连通。
所述连接管套6与紫外灯管10接触的位置设有垫圈8,以及垫圈8设有两组,利用垫圈8增加连接牢固性,防止产生晃动;所述不锈钢套管1的两端焊接有固定件5,利用固定件5可将利用螺栓固定;所述连接管套6上设有与透水孔2相匹配的通孔,且连接管套6置于不锈钢套管1内时通孔与透水孔2对齐,将透水孔2和通孔对齐,使得外部的水可通过两者流入到不锈钢套管1内;所述o型圈密封9的孔洞与紫外灯管10的电线接口3外形相匹配,使得紫外灯管10穿过端盖4时与o型圈密封9紧密接触,提高密封效果;所述紫外灯管10与不锈钢套管1之间形成流通池,使用时,水可通过透水孔2流入流通池内与紫外灯管10直接接触,提高紫外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一种高效紫外装置,在工作时,将紫外灯管10插入到不锈钢套管1内,然后将连接管套6螺纹连接在不锈钢套管1的两端,同时使得连接管套6的通孔与不锈钢套管1上的透水孔2对齐,使得紫外灯管10和外侧不锈钢套管1形成流通池,然后将端盖4盖在连接管套6的尾端上,其中紫外灯管10两端的电线接口3贯穿,使用时,水和紫外灯管10充分接触,大大提高紫外降解水中有机物效果,且在此过程中,紫外效率无任何衰减,高于进口产品透过率80%的效果,同时免去石英套管,降低了紫外装置的成本。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