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样品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964549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植物检疫样品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植物检疫样品瓶,包括瓶体和瓶盖,瓶体包括瓶颈,瓶体的瓶颈通过螺纹和瓶盖连接,所述瓶体内部的底部中央固设有一个弹簧装置,弹簧装置上部设有一个U形提手,U形提手的宽度小于瓶颈直径,U形提手的高度等于瓶体的高度减去弹簧装置压缩后的高度,所述U形提手上端还设有握持部,采用上述植物检疫样品瓶,使用方便,安全性强,检验检疫人员可在现场对植物进行取样,然后集中进行检疫,极大的减轻了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专利说明】植物检疫样品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验检疫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适合检疫现场使用的植物检疫查验样品瓶。

【背景技术】
[0002]在海关检验检疫过程中,进口的植物中常常寄生有大量的外来物种,如:天牛、象甲、吉丁等,这些物种在国内没有天敌,生长繁殖迅速,一旦这些物种进入国内,对于国内生态是巨大的灾难,尤其是有些物种还包括传染病源,对我国人民的健康存在巨大的危害,因此,需要海关或者检验检疫人员需要对上述职务进行细致的检查,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而这些危险性病虫害往往寄住于植物内部,肉眼无法立刻发现,需要对植物内部进行取样检查,由于植物普遍存在个体较为高达沉重等特点,无法将这些植物运进检验室内进行检验检疫,造成检验检疫效率不高的问题,因此需要对植物进行现场取样以后,送至检疫实验室或者检疫专用车上进行检疫,但是由于检疫现场此较复杂,需要专门的样品盛放容器进行配套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克服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使用方便,安全卫生的植物检疫样品瓶,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4]植物检疫样品瓶,包括瓶体和瓶盖,瓶体包括瓶颈,瓶体的瓶颈通过螺纹和瓶盖连接,所述瓶体内部的底部中央固设有一个弹簧装置,弹簧装置上部设有一个U形提手,U形提手的宽度小于瓶颈直径,U形提手的高度等于瓶体的高度减去弹簧装置压缩后的高度,所述U形提手上端还设有握持部。
[0005]进一步的,所述瓶体外部还设有标签粘贴部。
[0006]进一步的,所述弹簧装置为金属弹簧或者充气胶圈。
[0007]进一步的,所述弹簧装置底部通过胶水粘贴在瓶体底部。
[0008]进一步的,所述U形提手与弹簧装置独立设置可分离。
[0009]进一步的,所述瓶体为不透明塑料或者不透明玻璃材质。
[0010]采用上述植物检疫样品瓶,使用方便,安全性强,检验检疫人员可在现场对植物进行取样,然后集中进行检疫,极大的减轻了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植物检疫样品瓶的结构示意图。
[0012]其中1-瓶体;2-瓶盖;3_U形提手;4_弹簧装置;5-瓶颈;6_标签粘贴部;7-握持部。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如图1所示植物检疫样品瓶,包括不透明塑料或者不透明玻璃材质的瓶体I和瓶盖2,瓶体I外部还设有标签粘贴部6,瓶体I包括瓶颈5,瓶体I的瓶颈5通过螺纹和瓶盖2连接,所述瓶体I内部的底部中央固设有一个弹簧装置4,弹簧装置4为金属弹簧或者充气胶圈,底部通过胶水粘贴在瓶体I底部,弹簧装置4上部设有一个U形提手3,U形提手3与弹簧装置4独立设置可分离,U形提手3的宽度小于瓶颈5直径,U形提手3的高度等于瓶体I的高度减去弹簧装置4压缩后的高度,所述U形提手3上端还设有握持部7。使用时,将样品放入瓶体I内,拧上瓶盖2,U形提手3压缩弹簧装置4,当需要取出样品时,拧开瓶盖2,弹簧装置4将U形提手3弹起,检疫人员通过握持部7将样品取出即可进行相应的检验检疫工作。
[001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都应涵盖在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植物检疫样品瓶,包括瓶体和瓶盖,瓶体包括瓶颈,瓶体的瓶颈通过螺纹和瓶盖连接,其特征是所述瓶体内部的底部中央固设有一个弹簧装置,弹簧装置上部设有一个U形提手,U形提手的宽度小于瓶颈直径,U形提手的高度等于瓶体的高度减去弹簧装置压缩后的高度,所述U形提手上端还设有握持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检疫样品瓶,其特征是所述瓶体外部还设有标签粘贴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检疫样品瓶,其特征是所述弹簧装置为金属弹簧或者充气胶圈。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植物检疫样品瓶,其特征是所述弹簧装置底部通过胶水粘贴在瓶体底部。
5.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植物检疫样品瓶,其特征是所述U形提手与弹簧装置独立设置可分尚。
6.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植物检疫样品瓶,其特征是所述瓶体为不透明塑料或者不透明玻璃材质。
【文档编号】B01L3/00GK204193964SQ201420599164
【公开日】2015年3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17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17日
【发明者】王紫梁, 赵汗青, 李建光, 屈东威, 卢广, 曹凯, 武鹏, 卢健, 唐一潇 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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