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水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6603阅读:660来源:国知局
滤水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滤水壶,特别是涉及一种接续水用的滤水壶。



背景技术:

目前,在办公、商业场所很少采用价格较贵的过滤水龙头,大多是用水壶直接接自来水,烧开后饮用或者再泡。如果在办公、商业场所使用现有的滤水杯、过滤杯接续水,由于这种滤水杯、过滤杯多在杯内、杯盖上设置较为复杂的滤水通道,导致杯子的外形尺寸变大、杯子变重、装水量较少,在办公、商业场所接续水很不方便。

因此,有必要研发一种结构简单、轻便、装水量大的滤水壶。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轻便、接续水便捷的滤水壶。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滤水壶,包括外壳体和位于外壳体内的内胆,外壳体连通有壶口,所述内胆上设有滤盒,从而形成从内胆经滤盒进入所述外壳体,再由所述壶口流出的滤水通道。

所述内胆的底部设置所述滤盒,所述滤盒与所述外壳体的壳壁之间形成有存水腔,从而形成从内胆经滤盒进入存水腔,再由所述壶口流出的所述滤水通道。

所述滤盒包括相适配的上滤板和下滤板,上滤板或下滤板连接所述内胆,且上滤板和下滤板上分别开设有滤孔。

所述滤盒内装有滤芯,所述滤盒以能装卸的方式连接所述内胆,所述滤盒与所述内胆连接处设有密封条。

滤水壶还包括壶盖,壶盖或所述外壳体上设置所述壶口;所述外壳体和所述内胆分别具有敞口,壶盖扣合在所述外壳体和所述内胆的敞口处,从而形成从内胆经滤盒进入所述外壳体,再由所述壶口流出的所述滤水通道。

所述壶盖上开有连通所述内胆的进水口。

所述外壳体、所述内胆和/或所述滤盒分别呈透明状。

所述内胆与所述外壳体的形状相吻合。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的滤水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一、水进入内胆,经滤盒进入外壳体,再由壶口流出,由于在内胆和外壳体之间形成滤水通道,结构非常简单、轻便,装水量大,接续水十分便捷,非常适用于办公、商业场所。

二、由于内胆和外壳体的形状相吻合,在外壳体尺寸相同的情况下,装水量可以最大化,这样接续水就更便捷。

三、滤盒距离外壳体的壳底壁还有一定距离形成存水腔,倾倒滤水壶,存水腔内的水可完全经过上述滤水通道,从壶口流出,避免产生死角,非常卫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滤水壶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滤水壶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滤水壶的装配示意图。

图中:

外壳体 1 存水腔 11

内胆 2 滤盒 3

上滤板 31 下滤板 32

滤孔 33 壶盖 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滤水壶,主要包括外壳体1、内胆2和滤盒3。

外壳体1连通有壶口,可采用圆壶等普通的水壶形状、结构,具有壳底壁。

内胆2位于外壳体1内,外壳体1和内胆2的形状也可大致相似、吻合。例如,内胆2可采用圆壶等普通形状,内胆2也可没有底壁,仅内胆2的胆壁形状与外壳体1的壳壁形状吻合。

滤盒3主要包括上滤板31和下滤板32,上滤板31和下滤板32上分别开设有滤孔33。上滤板31和下滤板32相适配形成滤腔,滤腔内封装有滤芯,滤芯可采用现有的各类过滤水用的滤材。打开上滤板31和下滤板32,即可取出、更换滤芯。滤盒3以能装卸的方式设在内胆2上,滤盒3与内胆2的连接处设有密封条。具体而言,上滤板31或下滤板32通过螺纹结构、卡扣结构、紧配结构等连接在内胆2底部的胆壁上,上滤板31或下滤板32与内胆2的胆壁连接处设置密封条或O型圈。

在外壳体1内可形成如下滤水通道:水从内胆2经滤盒3进入外壳体1,再由壶口流出。当滤盒3与外壳体1的壳壁之间形成有存水腔11时,水从内胆2经滤盒3进入存水腔11,存水腔11内的水再由壶口流出。

较佳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壶盖4,壶盖4上开有连通内胆2的进水口,壶盖4或外壳体1上设置上述壶口。外壳体1和内胆2分别具有敞口,壶盖4通过螺纹结构、卡扣结构、紧配结构等连接在外壳体1上,并扣合在外壳体1和内胆2的敞口处。内胆2也可装配在壶盖4上,从外壳体1上旋开或打开壶盖4,可一并将内胆2取出。外壳体1内可形成如下滤水通道:水从壶盖4上的进水口进入内胆2,经滤盒3进入外壳体1,再由壶口流出。

另外,外壳体1、内胆2和滤盒3可均采用透明材质制成,或者外壳体1、内胆2和滤盒3中任一个或者任两个采用透明材质制成,这样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过滤状态、过滤效果。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打开壶盖4上的进水口,往内胆2里装水。内胆2里的水通过上滤板31上的滤孔33,经滤芯过滤后,从下滤板32上的滤孔33中流出,并进入外壳体1。盖上壶盖4上的进水口,倾倒滤水壶,外壳体1内过滤后的净水、纯净水、矿物水等从壶口流出。

上述实施例和附图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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