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脱硫除尘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09252发布日期:2020-03-17 18:48阅读:596来源:国知局
双塔脱硫除尘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的是脱硫除尘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双塔脱硫除尘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运行的湿式脱硫除尘系统主要采用单个脱硫除尘塔,随着运行时间变长,很容易出现塔体外排气体中仍然含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硫和烟尘,除尘效果差,致使脱硫效果达不到要求,且一旦脱硫除尘塔出现问题,就会造成整个装置的停运,给装置的稳定运行造成了极大影响。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一种新型的双塔脱硫除尘设备尤为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上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双塔脱硫除尘设备,结构设计合理,提高烟气脱硫除尘效果,环保高效,保证装置稳定运行,可靠性高,易于推广使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双塔脱硫除尘设备,包括前脱硫除尘塔、后脱硫除尘塔,前脱硫除尘塔与后脱硫除尘塔相串联,前脱硫除尘塔、后脱硫除尘塔结构相同,每个脱硫除尘塔的塔体内部由下而上依次设置有一级旋流板、一级喷淋机构、二级旋流板、二级喷淋机构、三级旋流板和三级喷淋机构,一级喷淋机构、二级喷淋机构、三级喷淋机构均固定在支架上,一级喷淋机构、二级喷淋机构、三级喷淋机构上均设置有螺旋喷嘴,塔体的底部设置有循环水池,前脱硫除尘塔与后脱硫除尘塔底部的循环水池之间设置连通管,一级喷淋机构、二级喷淋机构、三级喷淋机构均与循环水池相连,塔体的下部设有进气口,塔体顶部的出气口处安装有除雾器,前脱硫除尘塔的出气口通过连接风道与后脱硫除尘塔的进气口相连,后脱硫除尘塔的出气口连接有烟囱。

作为优选,所述的一级喷淋机构、二级喷淋机构、三级喷淋机构上均匀分布有若干个螺旋喷嘴。

作为优选,所述的前脱硫除尘塔与后脱硫除尘塔的塔体侧壁均设置有便于观察的检查孔。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装置采用双脱硫除尘塔脱硫除尘,除尘效果好,脱硫效果能达到要求,保证装置的稳定运行,延长使用寿命,环保高效。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参照图1,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双塔脱硫除尘设备,包括前脱硫除尘塔1、后脱硫除尘塔2,前脱硫除尘塔1与后脱硫除尘塔2相串联,前脱硫除尘塔1、后脱硫除尘塔2结构相同,每个脱硫除尘塔的塔体3内部由下而上依次设置有一级旋流板4、一级喷淋机构5、二级旋流板6、二级喷淋机构7、三级旋流板8和三级喷淋机构9,一级喷淋机构5、二级喷淋机构7、三级喷淋机构9均固定在支架10上,一级喷淋机构5、二级喷淋机构7、三级喷淋机构9上均匀分布有若干个螺旋喷嘴11,塔体3的底部设置有循环水池12,前脱硫除尘塔1与后脱硫除尘塔2底部的循环水池12之间设置连通管,一级喷淋机构5、二级喷淋机构7、三级喷淋机构9均与循环水池12相连,塔体3的下部设有进气口13,塔体3顶部的出气口14处安装有除雾器15,前脱硫除尘塔1的出气口14通过连接风道16与后脱硫除尘塔2的进气口13相连,后脱硫除尘塔2的出气口14连接有烟囱17。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的前脱硫除尘塔1与后脱硫除尘塔2的塔体3侧壁均设置有便于观察的检查孔18。

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前后双塔脱硫除尘结构,前脱硫除尘塔1主要用于脱除较大的烟尘和较多的二氧化硫,后脱硫除尘塔2用于脱除一号塔未脱除的二号塔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其工作流程为:当燃烧后的废气通过进气口13进入前脱硫除尘塔1中,通过该塔体3内的一级喷淋机构5、二级喷淋机构7、三级喷淋机构9三级喷淋以及一级旋流板4、二级旋流板6、三级旋流板8的三级旋流板处理,将较大的烟尘和较多的二氧化硫进行预先处理,然后预处理后的气体再进入后脱硫除尘塔2中,通过该塔体3内的一级喷淋机构5、二级喷淋机构7、三级喷淋机构9三级喷淋以及一级旋流板4、二级旋流板6、三级旋流板8的三级旋流板处理,将预处理中未脱除的烟尘和二氧化硫进行彻底处理,再由烟囱17排出。

本具体实施方式设置有一级旋流板4、二级旋流板6、三级旋流板8共三级旋流结构,通过气流旋转,使得废气流进行旋转的扰动,使气液更加充分接触,进而增加脱硫反应面积,提高脱硫除尘效果。

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双塔串联脱硫除尘,具有设计合理、操作便利的优点,大大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保证了脱硫系统的稳定运行,脱硫效率更高,提高烟气脱硫除尘效果,提升废弃环保处理质量,脱硫除尘达到了环保排放的要求,起到节能、降本、增效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具备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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