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脱硫塔用阻水除雾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13851发布日期:2018-10-19 21:48阅读:41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脱硫塔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能够有效提高阻水除雾效率且容易清洗的脱硫塔用阻水除雾器。



背景技术:

除雾器(demister/mist eliminator)主要是由波形叶片、板片、卡条等固定装置组成,在湿法脱硫中吸收塔在运行过程中,易产生粒径为10-60微米的"雾",该"雾"不仅含有水分,它还溶有硫酸、硫酸盐、二氧化硫等,同时也造成风机、热交换器及烟道的玷污和严重腐蚀,因此,湿法脱硫工艺上对吸收设备提出除雾的要求,被净化的气体在离开吸收塔之前要除雾。

除雾器系统由除雾器本体及冲洗系统组成。具体为二级除雾器本体、冲洗水管道、喷嘴、支撑架、支撑梁及相关连接、固定、密封件等组成。

除雾器用于分离塔中气体夹带的液滴,以保证有传质效率,降低有价值的物料损失和改善塔后压缩机的操作,一般多在塔顶设置除雾器。可有效去除3-5um的雾滴,塔盘间若设置除雾器,不仅可保证塔盘的传质效率,还可以减小板间距。所以除雾器主要用于气液分离。亦可为空气过滤器用于气体分离。此外,丝网还可作为仪表工业中各类仪表的缓冲器,以防止电波干扰的电子屏蔽器等。

目前使用的除雾器主要是由板片、支承装置构成,一般分为流线型和折线型,但是由于结构问题,容易发生堵塞,而且清洗比较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能够有效提高阻水除雾效率且容易清洗的脱硫塔用阻水除雾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脱硫设备用阻水除雾器,包括设在分离塔中的涡扇式除雾结构,所述除雾结构包括多个扇叶和位于多个扇叶中心位置的支承装置,多个所述扇叶的一端和所述支承装置的侧壁可拆卸连接,其另一端环绕着分别与分离塔的内壁贴合设置,相邻两个所述扇叶间的水平夹角为10°~35°。

进一步地,多个所述扇叶和所述支承装置卡接,所述多个所述扇叶的末端分别设有卡槽/卡接凸起,所述支承装置的外壁上设有卡接凸起/卡槽,所述卡槽和所述卡接凸起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支承装置为锥状环形结构,开口较大一端位于所述除雾器的上端。

进一步地,多个所述扇叶上分别设有多个凹槽结构,所述凹槽结构由多个片状结构与所述扇叶表面垂直交差连接形成。

进一步地,所述凹槽结构为方形凹槽或者圆形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扇叶包括多层,相邻两层之间的所述扇叶错位设置。

进一步地,相邻两个所述扇叶间的水平夹角为25°~35°。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脱硫塔用阻水除雾器,不易堵塞,容易拆卸清洗,提高阻水除雾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阻水除雾器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阻水除雾器在分离塔内的主视图;

1.分离塔内壁,2.扇叶,3.支承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的脱硫塔用阻水除雾器,如图1和图2所示,该阻水除雾器为涡扇式结构,环绕中间的支承装置3均匀分布设有多个扇叶2,多个扇叶2的延伸端与分离塔内壁1紧贴,多个扇叶2能够方便地从支承装置3上拆卸下来进行清洗。相邻两个扇叶2间的夹角为10°~35°,较大角度设置能够有效防止除雾器扇叶2间的堵塞,减少设备的检修故障率,提高除雾效率。

为了减少除雾器扇叶2间的堵塞可能性,优选相邻扇叶2间的夹角为25°~35°。同时,为了提高阻水除雾效率,优选设置扇叶2为多层设置,相邻两层之间的扇叶2错位设置,或者多个扇叶2呈几何结构排列设置。实测显示,相邻扇叶2件的夹角为25°时阻水除雾效果最佳,当大于35°时,容易产生“漏气”现象,除雾效果不理想,而夹角小于10°时,气体中的“雾”容易在扇叶2间凝结甚至时间长了之后会产生结晶,进而堵塞扇叶2间的缝隙,使得除雾后的气体无法通过,影响阻水除雾效果。

为了方便扇叶2与支承装置3之间的拆卸,优选多个扇叶2和支承装置3卡接,多个扇叶2的末端分别设有卡槽/卡接凸起,支承装置3的外壁上设有卡接凸起/卡槽,卡槽和卡接凸起配合。或者也可以通过合页或者转轴转动连接的方式,将扇叶2与支承装置3转动连接,也可以提高清洁效率。或者还可以通过卡扣方式可拆卸连接。

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的脱硫塔用阻水除雾器,优选设置支承装置3为锥状环形结构,开口较大一端位于除雾器的上端。此处上端指的是阻水除雾器安装在分离塔内之后,位于上侧的一端即为上端。中间的锥状环形结构能够对扇叶2上集聚的雾或者水进行导流,使其倒流回至塔底,从新循环净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阻水除雾效率,多个扇叶2上分别设有多个凹槽结构,凹槽结构由多个片状结构与扇叶2表面垂直交差连接形成。其中的片状结构增大了阻水除雾的有效面积,提高了阻水除雾效率的同时,不会导致扇叶2间的堵塞。该凹槽结构可以为方形凹槽或者圆形凹槽,或者其它结构的能够达到同样或者更好效果的凹槽结构均可。

以上,虽然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实施方式,但是这些实施方式只是作为例子提出的,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对于这些新的实施方式,能够以其他各种方式进行实施,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要旨的范围内,能够进行各种省略、置换、及变更。这些实施方式和其变形,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要旨中的同时,也包含于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实用新型及其均等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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