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实验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4360发布日期:2018-10-30 22:20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验桌,具体是一种新型实验桌。



背景技术:

实验是指对已经认定的科学定理和试验结果进行验证性的试验,一些实验的结果往往是已经知道的或者是确定的,进行实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结果或找出与结果不同的实验条件,很多时候还是为了教育或培训学员,让学习者通过实验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同时,实验是一个名词,因此我们常说做实验和进行实验。但实验又不能说全部都是为了证实已知的结果,很多时候也是为了找出新的条件和改变已经不适合的结果,从而具备与试验相同的作用。

目前用于实验的实验桌对放置在上面的设备仪器不能调整高度进而不能很好的适用不同的身高的人群,同时设备过高还会影响视线,不便于教学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实验桌,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实验桌,包括上桌体和下桌体,所述下桌体上设有左侧柜和右侧柜,左侧柜和右侧柜之间设有隔板,左侧柜和右侧柜前端面上都设有柜门,柜门铰接在下桌体上,柜门上设有把手,柜门上设有锁,所述上桌体固定在下桌体上端,上桌体内部设有收纳空腔,下桌体左侧上端固定有固定块,固定块下端铰接有翻转门,上桌体上端设有升降板,升降板下端四个拐角上各设有一个外套管,外套管下端穿插有内支撑杆,内支撑杆下端固定在上桌体内部收纳空腔的底部,升降板下端中心位置处设有上连接头,上连接头下端通过转动轴转动固定有连接杆,连接杆下端铰接在下连接头上,下连接头下端固定在螺母上,螺母套设在螺纹杆上,螺纹杆右端穿插通过上桌体的右侧壁,隔板和上桌体的右侧壁通过轴承固定,螺纹杆右侧顶端设有转盘,转盘右侧设有转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翻转门下端铰接有搭扣和上桌体上配合设有搭柱。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下连接头和上连接头都设置成U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螺纹杆左端设有防脱落限位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把设置在转盘的右侧转盘的边缘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实验桌,实验使用时,升降板上放置实验仪器,通过转把转动转盘进而实现螺纹杆和螺母配合螺纹传动调整升降板的高度,仪器的高度改变后便于不同身高的操作人员操作,同时也不遮挡视线,便于教学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新型实验桌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新型实验桌中上桌体内部上升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新型实验桌中上桌体内部下降后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升降板1、固定块2、翻转门3、上桌体4、下桌体5、柜门6、左侧柜7、把手8、隔板9、右侧柜10、转把11、转盘12、外套管13、内支撑杆14、上连接头15、连接杆16、下连接头17、螺母18、螺纹杆1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实验桌,包括上桌体4和下桌体5,所述下桌体5上设有左侧柜7和右侧柜10,左侧柜7和右侧柜10之间设有隔板9,左侧柜7和右侧柜10前端面上都设有柜门6,柜门6铰接在下桌体5上,柜门6上设有把手8,柜门6上设有锁,所述上桌体4固定在下桌体5上端,上桌体4内部设有收纳空腔,下桌体5左侧上端固定有固定块2,固定块2下端铰接有翻转门3,翻转门3下端铰接有搭扣和上桌体4上配合设有搭柱,上桌体4上端设有升降板1,升降板1下端四个拐角上各设有一个外套管13,外套管13下端穿插有内支撑杆14,内支撑杆14下端固定在上桌体4内部收纳空腔的底部,升降板1下端中心位置处设有上连接头15,上连接头15下端通过转动轴转动固定有连接杆16,连接杆16下端铰接在下连接头17上,下连接头17和上连接头15都设置成U型,下连接头17下端固定在螺母18上,螺母18套设在螺纹杆19上,螺纹杆19左端设有防脱落限位板,螺纹杆19右端穿插通过上桌体4的右侧壁,隔板9和上桌体4的右侧壁通过轴承固定,螺纹杆19右侧顶端设有转盘12,转盘12右侧设有转把11,转把11设置在转盘12的右侧转盘的边缘处,实验使用时,升降板1上放置实验仪器,通过转把11转动转盘12进而实现螺纹杆19和螺母18配合螺纹传动调整升降板1的高度,仪器的高度改变后便于不同身高的操作人员操作,同时也不遮挡视线,便于教学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新型实验桌,实验使用时,升降板上放置实验仪器,通过转把转动转盘进而实现螺纹杆和螺母配合螺纹传动调整升降板的高度,仪器的高度改变后便于不同身高的操作人员操作,同时也不遮挡视线,便于教学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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