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99156发布日期:2019-01-05 00:08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番茄酱加工设备,特别涉及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番茄酱生产时,需要将辅料添加入番茄酱中进行搅拌调配,如公告号为CN204799188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番茄酱中辅料的添加装置,通过将罐体中的辅料输入调配腔中,并通过搅拌叶片进行搅拌。但是,现有的搅拌叶片通常采用设置在转轴上的多个叶片进行搅拌,叶片的搅拌范围有限,叶片的尺寸过大会导致搅拌电机负载过大,叶片也容易断裂受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提供了一种辅料混合效果较好,震动较小,使用方便的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包括调配腔和搅拌装置,搅拌装置设置在调配腔中,搅拌装置包括第一搅拌器,第二搅拌器,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第二搅拌器设置在第一搅拌器外侧,第一电机与第一搅拌器连接,第二电机与第二搅拌器连接,第一搅拌器包括转轴和搅拌杆,转轴水平设置,搅拌杆一端设置在转轴上,另一端为自由端,所述第二搅拌器包括第一叶片,第二叶片和连接杆,连接杆套设在转轴上,连接杆垂直设置,第一叶片和第二叶片的一端分别与连接杆连接,第一、第二叶片为螺旋叶片,第一叶片和第二叶片环绕转轴设置且位于搅拌杆外侧。

以下为本实用新型的附属技术方案。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第二搅拌器包括翼片,翼片设置在第一叶片和第二叶片的边缘。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搅拌器包括球形体,球形体设置在搅拌杆的自由端位置,球形体的直径大于搅拌杆的直径。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第二搅拌器包括第一连接臂,第二连接臂,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第一连接臂分别与第一叶片和第一套筒连接,第二连接臂分别与第二叶片和第二套筒连接。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套设在转轴两端。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能够通过两个搅拌器分别覆盖不同区域,从而提升添加装置的物料混合效果;同时,两个搅拌器能够分别旋转,互不干涉,能够调节不同的旋转方向;此外,能够降低震动和噪音,方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和优势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所列的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包括调配腔1和搅拌装置2,搅拌装置2设置在调配腔1中。搅拌装置2包括第一搅拌器3,第二搅拌器4,第一电机5和第二电机6,第二搅拌器4设置在第一搅拌器3外侧,第一电机5与第一搅拌器3连接,第二电机6与第二搅拌器4连接。第一搅拌器3包括转轴31和搅拌杆32,转轴31水平设置,搅拌杆32一端设置在转轴31上,另一端为自由端。所述第二搅拌器4包括第一叶片41,第二叶片42和连接杆43,连接杆43套设在转轴31上,连接杆43垂直设置,第一叶片和第二叶片的一端分别与连接杆43连接。第一、第二叶片为螺旋叶片,第一叶片和第二叶片环绕转轴设置且位于搅拌杆外侧。上述技术方案中,通过第一、第二电机可分别使第一、第二搅拌器转动,从而对调配腔内的物料进行搅拌。由于第一搅拌器和第二搅拌器分别位于调配腔的内侧和外侧,从而使调配腔的不同区域都能够被搅拌器覆盖,提升了搅拌范围。通过第一、第二叶片螺旋设置,能够提升搅拌效果。通过将连接杆套设在转轴上,使得连接杆和转轴能够分别旋转,不会相互影响,第一搅拌器和第二搅拌器能够绕同一轴线转动,能够降低震动。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搅拌器4包括翼片44,翼片44设置在第一叶片41和第二叶片42的边缘,通过设置翼片,能够增大第二搅拌器的覆盖面积,进一步提升搅拌效果,翼片与叶片可采用卡接的方式,便于拆卸更换。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搅拌器3包括球形体33,球形体33设置在搅拌杆32的自由端位置,球形体的直径大于搅拌杆的直径,从而通过增大端部接触面积,提升搅拌效果。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搅拌器4包括第一连接臂45,第二连接臂46,第一套筒47和第二套筒48,第一连接臂45分别与第一叶片41和第一套筒47连接,第二连接臂46分别与第二叶片42和第二套筒48连接。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使得通过套筒的转动,能够使第二搅拌器转动,此外,连接臂能够对调配腔两端的物料进行搅拌。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套筒47和第二套筒48套设在转轴31两端,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能够分别向不同方向转动,从而使第一搅拌器和第二搅拌器的转动方向能够相反。

本实施例的一种番茄酱辅料的添加装置能够通过两个搅拌器分别覆盖不同区域,从而提升添加装置的物料混合效果;同时,两个搅拌器能够分别旋转,互不干涉,能够调节不同的旋转方向;此外,能够降低震动和噪音,方便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较佳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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