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磨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77553发布日期:2019-02-15 21:27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磨豆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磨豆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磨豆机。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磨豆机包括动力装置、由外磨轮和内磨轮组成磨豆轮、壳体、外磨轮盖板、料斗;在壳体上设有收容腔,外磨轮安置在收容腔端口上,外磨轮盖板压在外磨轮上并且外磨轮盖板与壳体固定连接,料斗安装在外磨轮盖板的上方,动力装置的输出端与磨豆轮的内磨轮传动连接,在外磨轮盖板上设有通孔供豆料穿过该外磨轮盖板落入磨豆轮内,使放置在料斗内的豆料落入磨豆轮内(由外磨轮和内磨轮形成研磨腔)。其中,内磨轮大致呈圆台形。采用这种结构的磨豆装置,外磨轮和内磨轮在轴向上是固定不变的,也就是说,外磨轮和内磨轮之间的间隙不可调节。在使用该磨豆装置对豆料进行研磨时,无法达到人工干预磨豆装置对豆料的研磨粗细程度,其研磨功能单一,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磨豆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磨豆机,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部固定设置外磨轮和内磨轮,所述外磨轮与内磨轮之间留有间隙,所述外磨轮与内磨轮的上侧固定设置进料口、下侧设置有出料口,所述内磨轮的中心固定设置转轴,所述转轴的下端贯穿壳体固定设置驱动其转动的驱动装置,其创新点在于:所述外磨轮内固定设置若干个环形阵列分布的活动刀头,所述活动刀头贯穿设置在外磨轮上,且可左右移动,所述活动刀头的外部伸出壳体之外,且为倾斜面,所述活动刀头的外部固定设置调节环,所述调节环的上下两端与壳体之间螺纹连接,螺纹连接之间的中间位置为活动区域,所述壳体的内侧固定设置磁铁,所述磁铁与活动刀头的倾斜面相互吸引。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装置为电机或安装在内磨轮的转轴上的手摇轮,所述电机通过变速装置驱动内磨轮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出料口卡嵌式安装在壳体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活动刀头的数量至少为4个。

进一步的,所述外磨轮和内磨轮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在不锈钢材料的表面设置有防止金属渗出的金属镀层。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使用方便,其调节环与活动刀头相互吸引,且调节环与磨豆机的壳体螺纹连接,使得调节环在上下活动时,对活动刀头进行挤压和拉出,从而实现了活动刀头与内磨轮之间的间距调整,即调节外磨轮和内磨轮之间的间隙,使得该磨豆机对豆料的研磨粗细度可调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调节环与外磨轮之间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1壳体、2外磨轮、3内磨轮、4进料口、5出料口、6转轴、7驱动装置、71电机、72变速装置、8活动刀头、9调节环、91活动区域、10磁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看图1-2,一种磨豆机,包括壳体1,壳体1内部固定设置外磨轮2和内磨轮3,外磨轮2与内磨轮3之间留有间隙,外磨轮2与内磨轮3的上侧固定设置进料口4、下侧设置有出料口5,内磨轮3的中心固定设置转轴6,转轴6的下端贯穿壳体固定设置驱动其转动的驱动装置7,外磨轮2内固定设置若干个环形阵列分布的活动刀头8,活动刀头8贯穿设置在外磨轮2上,且可左右移动,活动刀头8的外部伸出壳体1之外,且为倾斜面,活动刀头8的外部固定设置调节环9,调节环9的上下两端与壳体之间螺纹连接,螺纹连接之间的中间位置为活动区域91,壳体1的内侧固定设置磁铁10,磁铁10与活动刀头8的倾斜面相互吸引。

本实施例中,驱动装置7为电机71或安装在内磨轮3的转轴6上的手摇轮,电机71通过变速装置72驱动内磨轮3转动。通过变速装置72能够对电机71的转速进行调节,从而对磨豆速度进行调整。

本实施例中,出料口4卡嵌式安装在壳体1内部。方便将出料口4拆卸下来进行清洗。

本实施例中,活动刀头8的数量至少为4个,满足对研磨粗细度的要求。

本实施例中,外磨轮2和内磨轮3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在不锈钢材料的表面设置有防止金属渗出的金属镀层,提高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通过旋转调节环9,使得调节环9能够沿壳体1上下活动,对活动刀头8进行挤压和拉出,从而实现了活动刀头8与内磨轮3之间的间距调整,即调节外磨轮2和内磨轮3之间的间隙,使得该磨豆机对豆料的研磨粗细度可调节。具体的,当调节环9向下移动时,对活动刀头8进行向内挤压,缩小与内磨轮3之间的距离;当调节环9向上移动时,由于磁铁10对活动刀头8具有吸引作用,使得活动刀头8外移,扩大与内磨轮3之间的距离。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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