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49656发布日期:2019-05-11 01:24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



背景技术:

目前卫生间等空间的臭味处理方法主要有五种:

(1)通风除臭法:利用风扇直接将卫生间等空间内的恶臭气体抽吸排出室外。该方法主要缺陷有:排出的恶臭气体未经处理,会对厕所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香薰法:使用带有香味的添加剂如香水、柠檬、清凉油等,及燃烧具有香味的香料等方法中和卫生间等空间内的臭味。该方法主要缺陷有:很多人并不适应香臭综合味道,部分人还会对香精过敏。

(3)植物法:在卫生间等空间内种植一些植物吸收臭味,如:虎皮兰、吊兰、艾草等。该方法主要缺陷是去除效果缓慢。

(4)活性炭吸附法:利用活性炭吸附卫生间的异味。该方法主要缺陷是容易饱和,需要经常更换,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植物降解除臭剂:利用植物液除臭剂,对恶臭气体进行中和、分解、吸收,达到除臭的目的。该方法主要缺陷:易产生室内空气污染,影响身体健康。

由此可见,目前的卫生间等空间的除臭技术都存在臭味处理不完善、见效慢、易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见效快、净化效果好、绿色环保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

一种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包括壳体、通风扇、紫外线发生器和光触媒件;

所述壳体设置有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壳体内设置有用于空气流通的流通腔,所述进风口和所述出风口通过所述流通腔连通;

所述通风扇设置于所述壳体上,且所述通风扇将气流从所述进风口引向所述出风口;

所述紫外线发生器和所述光触媒件均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流通腔内,且所述光触媒件围设于所述紫外线发生器周围。

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通过在壳体内设置紫外线发生器和光触媒件,在紫外线发生器产生的紫外线的照射和光触媒的催化条件下,异味空气的大分子被裂解,大分子的恶臭气体被裂解为小分子化合物,同时部分空气中氧分子和水分子在同样条件下也被裂解产生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与臭气分子产生氧化分解反应,并最终将恶臭气体分解为水、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无毒无害的物质从出风口排出;同时少量多余的负氧离子、臭氧等从所述壳体的出风口释放出来,可以进一步净化室内污浊的空气;紫外线发生器产生的紫外线还具有杀菌消毒的作用。

进一步优选地,还包括活性炭滤芯;所述活性炭滤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进风口处,且所述活性炭滤芯位于所述壳体的流通腔内。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壳体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均设置有通风盖板;所述通风盖板上开设有通风孔。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通风扇设置于所述壳体的出风口处,且所述通风扇位于所述壳体的流通腔内。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紫外线发生器包括紫外线灯管和镇流器,所述紫外线灯管沿所述进风口和所述出风口的连线设置;所述光触媒件为纳米级二氧化钛半导体材料。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紫外线发生器产生的紫外线波长为185nm。

进一步优选地,还包括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固定在所述壳体的外壁上。

进一步优选地,还包括电源入口;所述电源入口设置于所述壳体的外壁上,所述电源入口与所述紫外线发生器和所述通风扇连接。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电源入口通过螺丝固定在所述壳体上。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紫外线发生器、通风扇、活性炭滤芯和通风盖板均通过带有螺纹的螺杆固定在所述壳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的有益效果:

(1)通过在壳体内设置紫外线发生器和光触媒件,在紫外线发生器产生的紫外线的照射下,异味空气在光触媒件的催化下发生氧化分解反应,大分子的恶臭气体被裂解为小分子化合物,同时部分空气中氧分子和水分子在同样条件下也被裂解产生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与臭气分子产生氧化分解反应,并最终将恶臭气体分解为水、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无毒无害的物质从出风口排出。

(2)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多余的负氧离子、臭氧等从所述壳体的出风口释放出来,可以进一步净化室内污浊的空气。

(3)紫外线发生器产生的紫外线还具有杀菌消毒的作用。

(4)设置的活性炭滤芯可以过滤掉空气中的部分颗粒物和水蒸气,进一步增加了对空气的净化效果。

(5)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具有结构简单、见效快、净化效果好、绿色环保等特点。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说明书中提到或者可能提到的上、下、左、右、前、后、正面、背面、顶部、底部等方位用语是相对于各附图中所示的构造进行定义的,它们是相对的概念。因此,有可能会根据其所处不同位置、不同使用状态而进行相应地变化。所以,也不应当将这些或者其他的方位用语解释为限制性用语。

请参阅图1-图4。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侧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剖视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优选结构的左视图。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包括壳体1、通风扇2、紫外线发生器3、光触媒件4、活性炭滤芯5和固定支架6。

具体地,所述壳体1设置有进风口11和出风口12,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用于空气流通的流通腔10,所述进风口11和所述出风口12通过所述流通腔10连通。本实施例的所述壳体1优选地设置为长方体形,当然,还可以将所述壳体1设置为圆柱形、圆形等形状。

优选地,本实施例在所述壳体1的进风口11和出风口12均设置有通风盖板7,所述通风盖板7上开设有通风孔。

所述通风扇2设置于所述壳体1上,且所述通风扇2将气流从所述进风口11引向所述出风口12。本实施例的所述通风扇2设置于所述壳体1的出风口12处,且所述通风扇2位于所述壳体1的流通腔10内。所述通风扇2可以优选地选用静音风扇。

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和所述光触媒件4均设置于所述壳体1的流通腔10内,且所述光触媒件4围设于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周围。

本实施例的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包括紫外线灯管31和镇流器32,所述紫外线灯管31沿所述进风口11和所述出风口12的连线设置。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的使用寿命长,其使用寿命长达10000小时。

本实施例的所述光触媒件4优选地卡设在紫外线发生器周边,所述光触媒件4为纳米级二氧化钛半导体材料。

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产生的紫外线波长为185nm。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和所述光触媒件4配合,在紫外线发生器3产生的紫外线的照射下,异味空气在光触媒件4的催化下发生裂解反应,大分子的恶臭气体被裂解为小分子化合物,同时部分空气中氧分子和水分子在同样条件下也被裂解产生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与臭气分子产生氧化分解反应,并最终将恶臭气体分解为水、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无毒无害的物质从出风口排出;除臭效率高,整个分解氧化过程1秒可完成。另外,紫外线还具有杀灭细菌的效果,进一步提升卫生间的卫生质量;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多余的负氧离子、臭氧等从所述壳体1的出风口12释放出来,可以进一步净化室内污浊的空气,改善空气质量。

所述活性炭滤芯5设置于所述壳体1的进风口11处,且所述活性炭滤芯5位于所述壳体1的流通腔10内。当空气进入到所述壳体1的进风口11时,所述活性炭滤芯5可以过滤掉空气中的部分颗粒物和水蒸气,过滤掉部分颗粒物和水蒸气后的空气再进一步经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和所述光触媒件4进行净化处理,进一步增加了对空气的净化效果。

所述固定支架6固定在所述壳体1的外壁上。可以通过所述固定支架6将所述壳体1固定在墙壁上等。

本实施例还优选地设置了电源入口8。所述电源入口8设置于所述壳体1的外壁上,所述电源入口8与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和所述通风扇2连接。优选地,所述电源入口8通过螺丝固定在所述壳体1上。

本实施例优选地在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底板9,使用所述底板9固定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和所述光触媒件4,增加了结构的牢固性。所述紫外线发生器3、通风扇2、活性炭滤芯5和通风盖板7均通过带有螺纹的螺杆固定在所述壳体1上。

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能耗低,整个设备的功率只有10w,且使用寿命长,不需要专门的维护。

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的有益效果:

(1)通过在壳体内设置紫外线发生器和光触媒件,在紫外线发生器产生的紫外线的照射下,异味空气在光触媒件的催化下发生裂解反应,大分子的恶臭气体被裂解为小分子化合物,同时部分空气中氧分子和水分子在同样条件下也被裂解产生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负氧离子、臭氧、羟基自由基(·OH)等与臭气分子产生氧化分解反应,并最终将恶臭气体分解为水、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无毒无害的物质从出风口排出。

(2)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多余的负氧离子、臭氧等从所述壳体的出风口释放出来,可以进一步净化室内污浊的空气。

(3)紫外线发生器产生的紫外线还具有杀菌消毒的作用。

(4)设置的活性炭滤芯可以过滤掉空气中的部分颗粒物和水蒸气,进一步增加了对空气的净化效果。

(5)本实用新型的紫外线光触媒除臭器具有结构简单、见效快、净化效果好、绿色环保等特点。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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