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石油开采输送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75161发布日期:2021-04-14 02:35阅读: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石油开采输送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油开采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石油开采输送设备。


背景技术:

2.石油开采是将石油被人类利用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原油的运输也同样是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原油运输至联合站这一环节中,对于稠油或冬季时的原油的运输一直都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些原油往往具有较高的粘度,在从井内开采出时,需在井口处加热降粘以便输送到联合站,井口加热运输的是原油和水的混合流体,而流体呈层流状态流动时,流体的液面会发生油水分离的情况,致使流体在加热器内加热不均匀,部分原油加热不充分,不能达到输送要求的温度。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主要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石油开采输送设备。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石油开采输送设备,包括壳体,所述壳体顶部设有进油口,所述壳体顶端设有电机一,所述电机一底部输出端伸入壳体且连接设有竖直的转轴,所述转轴底部均匀设有搅拌叶片,所述壳体内设有位于转轴下方位置的导流板,所述导流板为向中间位置倾斜的漏斗状,所述导流板底部设有导流口,所述壳体内底部设有隔板,所述隔板下方设有出油通道,所述导流口底端接通设有伸入出油通道的导流通道,所述壳体底部外侧设有电机二,所述电机二输出端连接设有横向伸入壳体内底部的横轴,所述横轴上均匀设有绞龙叶片,所述出油通道一侧设有出油口,所述壳体顶部内壁设有加热板,所述壳体侧壁设有控制面板。
5.作为改进,所述导流通道底端穿过隔板并位于出油通道内的插入口。
6.作为改进,所述电机一和电机二外侧均设有固定座。
7.作为改进,所述壳体内顶部位于进油口下方的位置设有倾斜的导向板。
8.作为改进,所述壳体顶端设有供电电源。
9.作为改进,所述壳体内壁设有包裹住加热板的防粘层,所述防粘层位导热防粘材质。
10.作为改进,所述导流口处设有电磁开关阀。
11.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通过控制面板控制电机一和电机二运转,开采的原油通过进油口进入,经过导向板的导流方便搅拌叶片对其搅拌,加热板工作使壳体内壁温度升高,对正在搅拌的原油进行加温,防粘层既保证加热的正常进行,还可以防止原油粘黏在壳体内壁上以及与加热片接触,最终开启电磁开关阀使原油通过导流管进入到出油通道,电机二开启带动横轴和绞龙叶片转动对原油进行均匀输送。
附图说明
12.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石油开采输送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3.如图所示:1、壳体,2、进油口,3、电机一,4、转轴,5、搅拌叶片,6、导流板,7、导流口,8、导流通道,9、隔板,10、插入口,11、电机二,12、横轴,13、绞龙叶片,14、出油通道,15、出油口,16、加热板,17、防粘层,18、控制面板,19、供电电源,20、电磁开关阀,21、导向板。
具体实施方式
14.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15.结合附图,一种石油开采输送设备,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顶部设有进油口2,所述壳体1顶端设有电机一3,所述电机一3底部输出端伸入壳体1且连接设有竖直的转轴4,所述转轴4底部均匀设有搅拌叶片5,所述壳体1内设有位于转轴4下方位置的导流板6,所述导流板6为向中间位置倾斜的漏斗状,所述导流板6底部设有导流口7,所述壳体1内底部设有隔板9,所述隔板9下方设有出油通道14,所述导流口7底端接通设有伸入出油通道14的导流通道8,所述壳体1底部外侧设有电机二11,所述电机二11输出端连接设有横向伸入壳体1内底部的横轴12,所述横轴12上均匀设有绞龙叶片13,所述出油通道14一侧设有出油口15,所述壳体1顶部内壁设有加热板16,所述壳体1侧壁设有控制面板18。
16.所述导流通道8底端穿过隔板9并位于出油通道14内的插入口10。
17.所述电机一3和电机二11外侧均设有固定座。
18.所述壳体1内顶部位于进油口2下方的位置设有倾斜的导向板21。
19.所述壳体1顶端设有供电电源19。
20.所述壳体1内壁设有包裹住加热板16的防粘层17,所述防粘层17位导热防粘材质。
21.所述导流口7处设有电磁开关阀20。
22.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通过控制面板控制电机一和电机二运转,开采的原油通过进油口进入,经过导向板的导流方便搅拌叶片对其搅拌,加热板工作使壳体内壁温度升高,对正在搅拌的原油进行加温,防粘层既保证加热的正常进行,还可以防止原油粘黏在壳体内壁上以及与加热片接触,最终开启电磁开关阀使原油通过导流管进入到出油通道,电机二开启带动横轴和绞龙叶片转动对原油进行均匀输送。
23.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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