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

文档序号:27582216发布日期:2021-11-25 12:12阅读:7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


背景技术:

2.国家卫生健康委经专家讨论在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推荐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当初筛过程中遇到阳性结果,将对阳性结果对应的样本重新逐一检测进一步筛查阳性患者。该方法目前被广泛使用在新冠核酸检测的初筛中,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目前现有的咽拭子样本混合采样装置在使用时,由于采样管为圆柱状,因此采样管在装置内容易转动,当对采样管盖上密封盖或取下密封盖时,需要将采样管拿出来对密封盖进行盖上或取下,如此反复非常麻烦,另外,采样时数量较多,而采样装置大都为单一结构,不能拼接在一起,当数量较多时,一个人拿取的数量有限,因此需要使用者来回拿取多次,非常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为顶端开口的框体结构,且所述壳体内腔设置有海绵块,所述海绵块上表面设置有等间距分布的圆柱腔,所述圆柱腔内插设有采样管,所述采样管的顶端延伸至壳体的上方并设置有密封盖,且所述壳体的顶端设置有可拆卸的盒盖,所述壳体的两侧顶端与盒盖之间通过固定机构固定连接,所述壳体的底部前侧设置有限位板,所述壳体的底部后侧与限位板对应设置有插板,且所述限位板上设置有与插板对应分布的插槽。
7.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槽一端为开口结构,另一端为封闭式结构,所述插槽与插板均为“t”型结构,且所述插板的尺寸与插槽的尺寸相吻合,通过插板与插槽之间的配合,便于对多个壳体进行拼接,当壳体数量较多时,可将多个壳体拼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从而使得使用者一次即可拿取多个壳体,便于使用。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采样管位于海绵块上方处设置有限位边,所述限位边上表面设置有管颈,所述管颈顶端与密封盖之间通过螺纹固定连接。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盒盖的表面与采样管一一对应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径与管颈的外径相吻合,所述管颈的外径小于采样管的外径,所述采样管的外径与圆柱腔的直径相吻合,所述采样管的外径小于限位边的直径,当将采样管插进圆柱腔内时,将盒盖盖在壳体上,此时,由于通孔的直径与管颈的外径相吻合,而管颈的外径小于采样管的外径,因而采样管不会从盒盖上脱出,从而对采样管起到了限位固定作用,同
时,由于采样管的顶端延伸至盒盖的上方,因而只需要将密封盖打开即可将采样拭子放入采样管中,然后将密封盖盖上即可,操作非常方便简单。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限位边的底部边侧设置有四个呈圆周阵列分布的限位块,所述海绵块上表面位于圆柱腔的边侧设置有四个与限位块一一对应分布的限位槽,所述限位块的尺寸与限位槽的尺寸相吻合,通过限位块与限位槽之间的配合,对限位边起到了限位作用,从而使得采样管不能在圆柱腔内转动,因而便于对密封盖进行打开及关闭。
11.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卡板,所述卡板内壁中间部位与壳体侧壁之间通过伸缩柱固定连接,且所述伸缩柱内设置有复位弹簧,所述盒盖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开口及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与第二开口之间构成“t”型结构,所述第一开口的宽度大于伸缩柱的直径,所述第二开口的表面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尺寸与卡板的尺寸相吻合,且所述卡板的表面设置有提手,当对盒盖进行盖上时,用手拉住提手,使得卡板远离壳体侧壁一侧,此时使得盒盖两侧的第一开口对准伸缩柱下移,从而使得盒盖盖在壳体上,然后松开手,此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使得伸缩柱带动卡板向盒盖侧壁靠近,从而使得卡板卡进凹槽内,从而对盒盖进行限位固定,使其不能从壳体上脱落,当需要取下盒盖时,只需拉动提手即可,非常方便简单。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本实用新型通过插板与插槽之间的配合,便于对多个壳体进行拼接,当壳体数量较多时,可将多个壳体拼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从而使得使用者一次即可拿取多个壳体,便于使用,当将采样管插进圆柱腔内时,将盒盖盖在壳体上,此时,由于通孔的直径与管颈的外径相吻合,而管颈的外径小于采样管的外径,因而采样管不会从盒盖上脱出,从而对采样管起到了限位固定作用,同时,由于采样管的顶端延伸至盒盖的上方,因而只需要将密封盖打开即可将采样拭子放入采样管中,然后将密封盖盖上即可,操作非常方便简单,通过限位块与限位槽之间的配合,对限位边起到了限位作用,从而使得采样管不能在圆柱腔内转动,因而便于对密封盖进行打开及关闭。
14.2、当对盒盖进行盖上时,用手拉住提手,使得卡板远离壳体侧壁一侧,此时使得盒盖两侧的第一开口对准伸缩柱下移,从而使得盒盖盖在壳体上,然后松开手,此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使得伸缩柱带动卡板向盒盖侧壁靠近,从而使得卡板卡进凹槽内,从而对盒盖进行限位固定,使其不能从壳体上脱落,当需要取下盒盖时,只需拉动提手即可,非常方便简单。
附图说明
15.图1为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中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中海绵块的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中a的局部放大图。
19.图5为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中采样管的结构示意图。
20.图6为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中盒盖的结构示意图。
21.图7为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中卡板的结构示意图。
22.图中:1、壳体;2、插板;3、限位板;4、插槽;5、盒盖;6、密封盖;7、采样管;8、管颈;9、限位边;10、海绵块;11、圆柱腔;12、限位槽;13、限位块;14、通孔;15、第一开口;16、第二开口;17、凹槽;18、卡板;19、伸缩柱。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请参阅图1~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人体健康采集样本的混合采样装置,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为顶端开口的框体结构,且所述壳体1内腔设置有海绵块10,所述海绵块10上表面设置有等间距分布的圆柱腔11,所述圆柱腔11内插设有采样管7,所述采样管7的顶端延伸至壳体1的上方并设置有密封盖6,且所述壳体1的顶端设置有可拆卸的盒盖5,所述壳体1的两侧顶端与盒盖5之间通过固定机构固定连接,所述壳体1的底部前侧设置有限位板3,所述壳体1的底部后侧与限位板3对应设置有插板2,且所述限位板3上设置有与插板2对应分布的插槽4。
25.所述插槽4一端为开口结构,另一端为封闭式结构,所述插槽4与插板2均为“t”型结构,且所述插板2的尺寸与插槽4的尺寸相吻合。
26.通过插板2与插槽4之间的配合,便于对多个壳体1进行拼接,当壳体1数量较多时,可将多个壳体1拼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从而使得使用者一次即可拿取多个壳体1,便于使用。
27.所述采样管7位于海绵块10上方处设置有限位边9,所述限位边9上表面设置有管颈8,所述管颈8顶端与密封盖6之间通过螺纹固定连接。
28.所述盒盖5的表面与采样管7一一对应设置有通孔14,所述通孔14的直径与管颈8的外径相吻合,所述管颈8的外径小于采样管7的外径,所述采样管7的外径与圆柱腔11的直径相吻合,所述采样管7的外径小于限位边9的直径。
29.当将采样管7插进圆柱腔11内时,将盒盖5盖在壳体1上,此时,由于通孔14的直径与管颈8的外径相吻合,而管颈8的外径小于采样管7的外径,因而采样管7不会从盒盖5上脱出,从而对采样管7起到了限位固定作用,同时,由于采样管7的顶端延伸至盒盖5的上方,因而只需要将密封盖6打开即可将采样拭子放入采样管7中,然后将密封盖6盖上即可,操作非常方便简单。
30.所述限位边9的底部边侧设置有四个呈圆周阵列分布的限位块13,所述海绵块10上表面位于圆柱腔11的边侧设置有四个与限位块13一一对应分布的限位槽12,所述限位块13的尺寸与限位槽12的尺寸相吻合。
31.通过限位块13与限位槽12之间的配合,对限位边9起到了限位作用,从而使得采样管7不能在圆柱腔11内转动,因而便于对密封盖6进行打开及关闭。
32.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卡板18,所述卡板18内壁中间部位与壳体1侧壁之间通过伸缩柱19固定连接,且所述伸缩柱19内设置有复位弹簧,所述盒盖5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开口15及第二开口16,所述第一开口15与第二开口16之间构成“t”型结构,所述第一开口15的宽
度大于伸缩柱19的直径,所述第二开口16的表面设置有凹槽17,所述凹槽17的尺寸与卡板18的尺寸相吻合,且所述卡板18的表面设置有提手。
33.当对盒盖5进行盖上时,用手拉住提手,使得卡板18远离壳体1侧壁一侧,此时使得盒盖5两侧的第一开口15对准伸缩柱19下移,从而使得盒盖5盖在壳体1上,然后松开手,此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使得伸缩柱19带动卡板18向盒盖5侧壁靠近,从而使得卡板18卡进凹槽17内,从而对盒盖5进行限位固定,使其不能从壳体1上脱落,当需要取下盒盖5时,只需拉动提手即可,非常方便简单。
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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