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39884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筛网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技术中,棒条筛网是由按一定距离排列的、一端固定在矩形梁架上的、有一定长度的单根金属棒条组成的筛网,相邻棒条的间隙就是网孔尺寸,在振动筛分中,棒条作随机振动,远小于网孔尺寸的颗粒可以顺利的透筛,远大于网孔尺寸的颗粒则不能通过,而当与网孔尺寸接近的临界颗粒则不易透筛或被弹起,造成网孔堵塞,现有的筛网片清理多为刷网孔表面,致使颗粒脱落,或者使用适合网口大小的钢钎通透网孔,这些方式伤网孔表面且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包括固定在筛网机上的两个旋转套杆,两个所述旋转套杆相对一侧外壁之间焊接有同一个环形连接圈,且环形连接圈内壁开有通孔,通孔内壁通过螺柱固定有连接台,所述环形连接圈顶部外壁焊接有上外筛斗,且环形连接圈底部外壁焊接有下外筛斗,所述连接台顶部外壁焊接有上内筛斗,且连接台底部外壁焊接有下内筛斗,所述上内筛斗和上外筛斗、下内筛斗外壁和上外筛斗相对一侧外壁均通过螺钉固定有避震弹簧,且上外筛斗和上外筛斗一侧外壁边缘均开有凹槽,凹槽内壁分别卡接有上插销和下插销,所述上插销外壁套接有上封盖,且下插销外壁套接有下封盖。

优选的,所述上内筛斗和上外筛斗、下内筛斗外壁和上外筛斗相对一侧外壁之间均留有间隙,且间隙大小五至八厘米。

优选的,所述避震弹簧数量为八至十个,且八至十个避震弹簧等距离环形分布在上内筛斗和上外筛斗、下内筛斗外壁和上外筛斗相对一侧外壁上。

优选的,所述上内筛斗和下内筛斗的网眼目数相同,且上内筛斗和下内筛斗的网眼目数均为二百至二百五十目。

优选的,所述下外筛斗和上外筛斗的网眼目数相同,且下外筛斗和上外筛斗的网眼目数为三百至四百目。

优选的,所述连接台外壁和环形连接圈内壁之间留有间隙,且间隙大小为三至五厘米,连接台和环形连接圈均由高弹橡胶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了可围绕着筛网机旋转的筛斗,方便筛选,在筛选完毕后,可以通过快速旋转,甩出网孔中堵塞的颗粒,通过设置设置避震弹簧,可以减少筛斗之间的相对振动,避免损坏筛斗,通过设置封盖,避免筛斗旋转筛选的时候的洒落,以及甩出堵塞颗粒是避免飞出颗粒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的内筛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内筛斗、2下外筛斗、3环形连接圈、4旋转套杆、5上外筛斗、6上内筛斗、7上插销、8上封盖、9下封盖、10下插销、11避震弹簧、12连接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和图2,一种自清理筛网的筛网片,包括固定在筛网机上的两个旋转套杆4,两个旋转套杆4相对一侧外壁之间焊接有同一个环形连接圈3,且环形连接圈3内壁开有通孔,通孔内壁通过螺柱固定有连接台12,环形连接圈3顶部外壁焊接有上外筛斗5,且环形连接圈3底部外壁焊接有下外筛斗2,连接台12顶部外壁焊接有上内筛斗6,且连接台12底部外壁焊接有下内筛斗1,上内筛斗6和上外筛斗5、下内筛斗1外壁和上外筛斗2相对一侧外壁均通过螺钉固定有避震弹簧11,且上外筛斗2和上外筛斗5一侧外壁边缘均开有凹槽,凹槽内壁分别卡接有上插销7和下插销10,上插销7外壁套接有上封盖8,且下插销10外壁套接有下封盖9。

本实用新型中,上内筛斗6和上外筛斗5、下内筛斗1外壁和上外筛斗2相对一侧外壁之间均留有间隙,且间隙大小五至八厘米,避震弹簧11数量为八至十个,且八至十个避震弹簧11等距离环形分布在上内筛斗6和上外筛斗5、下内筛斗1外壁和上外筛斗2相对一侧外壁上,上内筛斗6和下内筛斗1的网眼目数相同,且上内筛斗6和下内筛斗1的网眼目数均为二百至二百五十目,下外筛斗2和上外筛斗5的网眼目数相同,且下外筛斗2和上外筛斗5的网眼目数为三百至四百目,连接台12外壁和环形连接圈3内壁之间留有间隙,且间隙大小为三至五厘米,连接台12和环形连接圈3均由高弹橡胶制成。

工作原理:将本筛网片安置在筛网机上,将待筛选的物料倒入上外筛斗5内,关闭上封盖8和下封盖9,进行旋转筛选,筛选好的物料在下内筛斗1和上外筛斗2、下外筛斗5和上内筛斗6之间倒出,过大的物料在上内筛斗6和下内筛斗1之间倒出,卡塞在网眼的物料,通过高速旋转,甩出后收集倒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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