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燃料装置用可连续生产的原料抽提脱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85099发布日期:2020-03-13 06:09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物燃料装置用可连续生产的原料抽提脱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物燃料加工的原料初加工生产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生物燃料装置用可连续生产的原料抽提脱水装置。



背景技术:

生物燃料装置是将生物原料通过催化裂化的工艺工程,转化为混合芳烃、燃料油等产品的整套工艺设备。随着产品市场饱和度的变化,为保证生产利润的保持或者增值,导致了原材料性质的复杂化,而原材料性质复杂化和品质的下降会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故把原料进行初加工后再进入生产环节会大大提高生产的安全和平稳;目前,现有的设备不能实现连续生产,这就造成效率下降,难以满足工业生产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生物燃料装置用可连续生产的原料抽提脱水装置。

其技术方案是:包括原料预热器(e101)、抽提塔(t1)、塔底重沸器(e102)、进料泵(p104)、分液罐(d101)、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输送泵(p102)、酸性水泵(p103)、酸性水系统(s),所述原料预热器(e101)连接到抽提塔(t1)的中部,抽提塔(t1)底部连接塔底重沸器(e102)和进料泵(p104);所述抽提塔(t1)的顶部通过管线连接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的一侧,所述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的另一侧通过管线连接到分液罐(d101),分液罐(d101)的一侧通过酸性水泵(p103)连接到、酸性水系统(s),分液罐(d101)的另一侧通过输送泵(p102)连接到抽提塔(t1)的顶部侧壁。

优选的,上述的塔底重沸器(e102)的顶部通过管线连接到抽提塔(t1)的下侧,塔底重沸器(e102)的底部通过加热泵(p101)连接到抽提塔(t1)的底部。

优选的,上述的酸性水泵(p103)设有两组。

优选的,上述的输送泵(p102)设有两组。

优选的,上述的抽提塔(t1)的底部设有液位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将生物原料连续引入抽提单元进行初加工,抽提单元的抽提塔通过底部供给热源,塔顶抽提出原料中的轻组分和原料中含的水分,塔底部原料作为稳定的生产进料部分,以此实现稳定原料的连续生产;本实用新型通过连续进料产出性质和质量稳定的原料供给,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装置受原料影响而产生的生产波动的情况,大大提高了装置的安全性,稳定的原料供给也提高了装置的处理能力。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上图中:原料预热器e101、抽提塔t1、塔底重沸器e102、进料泵p104、分液罐d101、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加热泵p101、输送泵p102、酸性水泵p103、酸性水系统s。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本实用新型提到的一种生物燃料装置用可连续生产的原料抽提脱水装置,包括原料预热器e101、抽提塔t1、塔底重沸器e102、进料泵p104、分液罐d101、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输送泵p102、酸性水泵p103、酸性水系统s,所述原料预热器e101连接到抽提塔t1的中部,抽提塔t1底部连接塔底重沸器e102和进料泵p104;所述抽提塔t1的顶部通过管线连接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的一侧,所述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的另一侧通过管线连接到分液罐d101,分液罐d101的一侧通过酸性水泵p103连接到酸性水系统s,分液罐d101的另一侧通过输送泵p102连接到抽提塔t1的顶部侧壁。

其中,塔底重沸器e102的顶部通过管线连接到抽提塔t1的下侧,塔底重沸器e102的底部通过加热泵p101连接到抽提塔t1的底部。

另外,酸性水泵p103设有两组且并联连接,上述的输送泵p102设有两组且并联连接;抽提塔t1的底部设有液位计,便于观察液位。

使用时,生物原料经过原料预热器e101预热后,按照一定的量(30m³/h)连续的从抽提塔t1的中下部进料口进入塔内,通过调整抽提塔t1下部的塔底重沸器e102的蒸汽量,将塔底的温度控制在165℃左右,塔底的进料泵p104连续向原料加工单元输送产品性质稳定的原料,控制抽提塔t1的塔底液位在50%左右,塔顶回流比控制在10:1,塔顶温度控制在115℃左右,塔顶连续向分液罐d101进行出料,控制分液罐d101液位在50%左右。原料中的轻组分连续的从抽提塔t1顶经过塔顶冷凝冷却器e103冷却后进入塔顶回流罐d101,轻组分与轻组分中的水分充分分离后,罐底的水分经过酸性水泵p103输送至酸性水系统s,轻组分经过输送泵p102进入混合芳烃产品流程。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均可能利用上述阐述的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加以修改或将其修改为等同的技术方案。因此,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进行的任何简单修改或等同置换,尽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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