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4233阅读:4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轮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



背景技术:

水轮机是把水流的能量转换为旋转机械能的动力机械,它属于流体机械中的透平机械。早在公元前100年前后,中国就出现了水轮机的雏形——水轮,用于提灌和驱动粮食加工器械。现代水轮机则大多数安装在水电站内,用来驱动发电机发电。在水电站中,上游水库中的水经引水管引向水轮机,推动水轮机转轮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作完功的水则通过尾水管道排向下游,水头越高、流量越大,水轮机的输出功率也就越大,现有的冷却塔用水轮机的转轮大多采用焊接而成,效率低,寿命短,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因为焊点的强度问题造成速整个转轮的脱落,为了使水轮机的输出功率增大,现在的转轮多采用大型叶轮,其在转动时受到的压力很大,而且冷却塔中的水压会不断变化,对叶轮不断产生冲击,容易导致叶轮断裂或损坏,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包括上劲环、下劲环、叶轮和旋转柱,所述旋转柱的上下两端分别连接有上劲环和下劲环,上劲环和下劲环结构相同,旋转柱的外部设有分隔板,分隔板上开有通孔,旋转柱穿过通孔,且分隔板位于旋转柱的中间位置,所述分隔板与上劲环和下劲环之间均设有叶轮,所述叶轮包括第一弧形部和第二弧形部和直线部,第一弧形部与旋转柱连接,第二弧形部分别与上劲环和下劲环的内壁连接,直线部与分隔板连接,所述上劲环和下劲环相互远离的一侧设有连接环,连接环的四周设有法兰盘,法兰盘分别与上劲环和下劲环螺纹连接,所述连接环分别与上劲环和下劲环的连接处设有密封圈,所述旋转柱上开有轴承孔,所述上劲环、分隔板、下劲环、叶轮和旋转柱为一体式结构。

优选的,所述叶轮远离旋转柱的一端与旋转柱垂直固定设置,另一端向旋转柱旋转反方向倾斜设置。

优选的,所述连接环远离上劲环和下劲环的一侧设有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上劲环和下劲环上设有与第一弧形部相配合的第三弧形部。

优选的,旋转柱上设有与第二弧形部相配合的第四弧形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装置上设有上劲环、下劲环和分隔板,在分隔板与上劲环和下劲环之间均设有叶轮,减小了叶轮的截面积,防止叶轮面积过大,受到冲击力过大导致断裂或损坏,同时双叶轮设计,保证水轮机的输出功率,所述上劲环、分隔板、下劲环、叶轮和旋转柱为一体式结构,进一步增强了水轮机的的强度,提高了水轮机的使用寿命,叶轮采用流线型设计,表面光滑阻力小,结构紧凑,重量轻,从而减少了水轮机的转动过程中的能量损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的叶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密封圈、2连接环、3上劲环、4叶轮、41第一弧形部、42第二弧形部、43直线部、5分隔板、6旋转柱、7下劲环、8法兰盘、9轴承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冷却塔用水轮机转轮,包括包括上劲环3、下劲环7、叶轮4和旋转柱6,旋转柱6的上下两端分别连接有上劲环3和下劲环7,上劲环3和下劲环7结构相同,旋转柱6的外部设有分隔板5,分隔板5上开有通孔,旋转柱6穿过通孔,且分隔板5位于旋转柱6的中间位置,所述分隔板5与上劲环3和下劲环7之间均设有叶轮4,所述叶轮4包括第一弧形部41和第二弧形部42和直线部43,第一弧形部41与旋转柱6连接,第二弧形部42分别与上劲环3和下劲环7的内壁连接,直线部43与分隔板5连接,所述上劲环3和下劲环7相互远离的一侧设有连接环2,连接环2的四周设有法兰盘8,法兰盘8分别与上劲环3和下劲环7螺纹连接,所述连接环2分别与上劲环3和下劲环7的连接处设有密封圈1,所述旋转柱6上开有轴承孔9,所述上劲环3、分隔板5、下劲环7、叶轮4和旋转柱6为一体式结构,叶轮4远离旋转柱6的一端与旋转柱6垂直固定设置,另一端向旋转柱6旋转反方向倾斜设置,连接环2远离上劲环3和下劲环7的一侧设有螺纹孔,上劲环3和下劲环7上设有与第一弧形部41相配合的第三弧形部,旋转柱6上设有与第二弧形部42相配合的第四弧形部。

工作原理:将本装置安装在水轮机上,水轮机的连接轴与轴承孔9连接,在连接环2上设有螺纹孔,增强与连接轴的固定性,当水流充满整个转轮流道时,全部叶轮4同时受到水流的作用,在水流的作用下进行旋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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