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摆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6395阅读:1242来源:国知局
一种摆陀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穿戴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摆陀。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便携式、可穿戴式设备青睐于将人体活动的动能转化为设备自身运行所需能量,从而摆脱能量供给的局限与束缚,满足低碳环保的需求。捕获人体活动动能的装置有很多,其中,摆陀为常见的一种。

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各人的日常运动量不同,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摆陀灵敏度进行多次调节,以便适应个体的差异,从而达到效率和性能的平衡。然而,由于现在的摆陀多数是一体化结构,自身无法调节,要适应不同人的需求必须更换不同的摆陀来实现;有些虽是组装结构,但是需要通过更换摆陀上的边翼来作出调整。这就要求配备多种材质、多种规格的摆陀或者边翼,零部件的增加必然导致制造成本增加;而且摆陀或者边翼体积较小更换不易,操作复杂,需进行多次更换,导致调整时间长,调整成本高。

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摆陀,其为组装式结构,不需更换自身或部件即可调整灵敏度,而且调整方便快捷,可适应不同的运动量,不仅降低了制造成本,也节省了维护时间及维护成本。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摆陀,包括连接板及边翼,所述连接板为半圆形,所述连接板半圆圆心处设有轴孔,所述边翼滑动安装于所述连接板弧形端;所述边翼包括外边翼和内边翼,所述外边翼和内边翼接触面上对称设置锥齿,所述锥齿以轴孔圆心为圆心成扇形分布,所述锥齿分布角度为40°;所述外边翼锥齿与内边翼锥齿之间啮合设置锥齿轮,转动所述锥齿轮可带动外边翼和内边翼围绕轴孔轴线向相反方向转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边翼为扇形,所述边翼以轴孔圆心为圆心,所述边翼对应的圆心角为140°。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边翼与连接板之间设有滑轨,所述边翼可沿滑轨绕轴孔轴线转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外边翼21和内边翼22的截面面积相等。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连接板弧形端侧面设有10~15°的倾斜面,所述外边翼侧面与倾斜面在同一平面上。

本实用新型采用组装式结构,调整灵敏度时不需更换摆陀自身或部件,不再需要配备多种材质、多种规格的摆陀或者边翼,制造成本降低了30%以上;只需转动锥齿轮即可进行灵敏度调整,方便快捷,而且实现了无级调整,维护时间及维护成本也大幅度减少,从而使便携式、可穿戴式设备适应不同运动量的人,并且轻易即可达到效率和性能的平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局部放大图;

图3是图1所示实施例的右视图;

图4是图3的局部放大图。

在图中,1-连接板,2-边翼,3-轴孔,4-滑轨,5-锥齿轮,6-锥齿,11-倾角侧面,21-外边翼,22-内边翼,31-花键,51-六角孔,211-外边翼侧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图3、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摆陀,包括连接板1及边翼2,所述连接板1为半圆形,所述边翼2滑动安装于所述连接板1弧形端。

优选的是,所述连接板1材质为钛合金,所述连接板半圆圆心处设有轴孔3,所述连接板弧形端的侧面设有倾斜面11,所述倾斜面11的倾角γ为10~15°。

优选的是,所述边翼2采用钨、铂、金或铜中的一种或几种合金制造,所述边翼2为扇形,所述边翼2以轴孔3圆心为圆心,所述边翼对应的圆心角为α,所述α= 140°。

优选的是,所述边翼2与连接板1之间设有滑轨4,所述边翼可沿滑轨4绕轴孔3轴线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边翼包括外边翼21和内边翼22,所述外边翼21与内边翼22间可相对滑动,所述外边翼21和内边翼22接触面上对称设置锥齿6,所述锥齿6以轴孔圆心为圆心成扇形分布,所述锥齿分布角度为β, 所述β= 40°;所述外边翼锥齿与内边翼锥齿之间啮合设置锥齿轮5,转动所述锥齿轮5可带动外边翼21和内边翼22围绕轴孔3轴线向相反方向转动。

更好的,所述外边翼21和内边翼22的截面面积相等。

更好的,所述外边翼侧面211与连接板弧形端的倾斜面11在同一平面上。

更好的,所述锥齿轮5上还设有六角孔51,方便锥齿轮的转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采用组装式结构,调整灵敏度时不需更换摆陀自身或部件,不再需要配备多种材质、多种规格的摆陀或者边翼,制造成本降低了30%以上;只需转动锥齿轮即可进行灵敏度调整,方便快捷,而且实现了无级调整,维护时间及维护成本也大幅度减少,从而使便携式、可穿戴式设备适应不同运动量的人,并且轻易即可达到效率和性能的平衡。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