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47273发布日期:2019-01-02 21:28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油发动机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能减少发动机运作时振动,延长轮毂及曲轴使用寿命的轮毂。



背景技术:

目前来看,燃油发动机依旧是最环保、最物美价廉的动力模式。可能很多人不同意这个观点。认为纯电动车才叫节能环保。但其实电能也是靠石油发的电,有的还是靠煤发电。发电厂本身就是非常不节能环保的,平均分配到每台电动车身上,远比有国家标准控制的燃油发动机污染大的多。

燃油发动机在运作过程中会产生振动,而振动会对轮毂及曲轴等零件冲击产生影响,久而久之会造成轮毂及曲轴等零件的各种失效,缩短轮毂及曲轴的使用寿命,提高了发动机维护成本。为解决以上问题,有必要提出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其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燃油发动机在运作过程中会产生振动,而振动会对轮毂及曲轴等零件冲击产生影响,会造成轮毂及曲轴等零件的各种失效,缩短轮毂及曲轴的使用寿命,提高了发动机维护成本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由轮毂体和不同于轮毂体材质的轮毂契合法兰组成,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通过高温契合成型技术与轮毂体契合为一体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的轮毂体的中心设置有轴孔,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的中心设置有中心孔,所述的轴孔与中心孔同轴,所述的中心孔孔径大于或等于所述的轴孔孔径。

作为优选,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上还设置有若干法兰螺栓孔,若干所述的法兰螺栓孔均匀分布在以轮毂契合法兰中心为圆心同半径的分布圆上。

作为优选,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的外径小于所述的轮毂体外径。

作为优选,所述的轮毂体上还设置有若干通孔,并且轮毂体在每个所述的通孔一端设置有中空柱体,所述的中空柱体和轮毂契合法兰分别设置在轮毂体的两侧。

作为优选,所述的中空柱体与所对应的通孔同轴设置,且若干通孔均匀分布在以轮毂体中心为圆心同半径的分布圆上,若干通孔的分布圆直径大于轮毂契合法兰的外径,小于轮毂体的外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结构合理,由轮毂体和不同于轮毂体材质的轮毂契合法兰组成,并且轮毂体和轮毂契合法兰通过高温契合成型技术契合为一体,可以达到较原有单一材料的抗震系数三倍以上的抗震强度,从而保证轮毂的正常的运做,最大强度的保证了轮毂零件的使用性能,减少振动对曲轴的冲击损伤,延长轮毂及曲轴的使用寿命,降低发动机维护成本,能有效防止轮毂失效现象,提高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轮毂体、11-轴孔、12-通孔、13-中空柱体、2-轮毂契合法兰、21-中心孔、22-法兰螺栓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是应该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由轮毂体1和不同于轮毂体1材质的轮毂契合法兰2组成,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2通过高温契合成型技术与轮毂体1契合为一体结构。

其中,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2的外径小于所述的轮毂体1外径。

进一步地,所述的轮毂体1的中心设置有轴孔11,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2的中心设置有中心孔21,所述的轴孔11与中心孔21同轴,所述的中心孔21孔径大于或等于所述的轴孔11孔径,所述的轮毂契合法兰2上还设置有若干法兰螺栓孔22,若干所述的法兰螺栓孔22均匀分布在以轮毂契合法兰2中心为圆心同半径的分布圆上。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轮毂体1上还设置有若干通孔12,并且轮毂体1在每个所述的通孔12一端设置有中空柱体13,所述的中空柱体13和轮毂契合法兰2分别设置在轮毂体1的两侧,所述的中空柱体13与所对应的通孔12同轴设置,且若干通孔12均匀分布在以轮毂体1中心为圆心同半径的分布圆上,若干通孔12的分布圆直径大于轮毂契合法兰2的外径,小于轮毂体1的外径。

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抗震效果的轮毂,结构合理,由轮毂体1和不同于轮毂体1材质的轮毂契合法兰2组成,并且轮毂体1和轮毂契合法兰2通过高温契合成型技术契合为一体,可以达到较原有单一材料的抗震系数三倍以上的抗震强度,从而保证轮毂的正常的运做,最大强度的保证了轮毂零件的使用性能,减少振动对曲轴的冲击损伤,延长轮毂及曲轴的使用寿命,降低发动机维护成本,能有效防止轮毂失效现象,提高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