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防短路隔网的电泳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47612发布日期:2021-07-06 19:18阅读: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防短路隔网的电泳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泳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防短路隔网的电泳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2.近年来,随着电泳涂装工艺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使用者选择进行电泳方式进行漆膜。在电泳的过程中,槽体和被涂物极易受到外力的作用导致被涂物晃动,与极板碰触进而造成短路。尤其是在槽体较小、被涂物较大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此类意外状况。发生短路时,不仅会对仪器造成损伤,还会对操作人员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有防短路隔网的电泳加工装置,旨在消除电泳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阴阳极短路的安全隐患。
4.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带有防短路隔网的电泳加工装置,包括电泳槽、设置在所述电泳槽内边缘的极板和架设在所述电泳槽上方的极棒,在所述极板和极棒之间还设有一隔网,所述极板通过导线与一电源的正极连接,所述极棒通过导线与所述电源的负极连接,被涂物与所述极棒电性连接,且悬吊设置在所述极棒上。
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隔网由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隔网的主体部分密布网孔,所述网孔的形状为圆形或任意正多边形中的一种。
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隔网端部设置有挂耳。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挂耳的端部采用圆角设计。
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电泳槽选用聚丙烯材料制成,所述极板选用304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极棒由铜制成。
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极棒的长度大于所述电泳槽开口最大处两端的距离。
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增设有隔网,可以大幅消除电泳过程中的短路隐患,对操作人员和电泳仪器进行有效保护;
14.2、隔网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具有优良的物化稳定性、耐腐蚀性及绝缘性,使用寿命长,而且不会对电泳槽内的泳液造成污染。
附图说明
15.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整体示意图;
16.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中隔网的结构示意图;
17.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中隔网挂耳的结构示意图。
18.图中:1

电泳槽、2

极板、3

极棒、4

隔网、5

电源、6

被涂物、7

挂耳。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20.如图1所示,一种带有防短路隔网的电泳加工装置,包括电泳槽1、设置在电泳槽1内边缘的极板2和架设在电泳槽1上方的极棒3,在极板2和极棒3之间还设有一隔网4,极板2通过导线与一电源5的正极连接,极棒3通过导线与电源4的负极连接,被涂物6与极棒3电性连接,且悬吊设置在极棒3上。增设隔网4之后,即使电泳槽1或被涂物6受到外力作用,被涂物6发生意外晃动,也只会与隔网4碰撞,不会接触到极板2,避免了阴阳极接触造成短路,消除了安全隐患,对操作人员和电泳仪器进行了有效保护。
21.隔网4选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具有优良的物化稳定性、耐腐蚀性及绝缘性,经久耐用。隔网4性质稳定,不会与泳液发生反应而产生杂质,也就不会对电泳槽1内的泳液造成污染。
22.如图2所示,隔网4的主体部分密布网孔,网孔的形状为圆形或任意正多边形中的一种。网孔结构利于泳液自由穿过,同时也不会阻挡视线,便于操作者观察整个电泳槽1内的工作状况。网孔的形状为圆形或任意正多边形,网孔的最大宽度远小于被涂物的宽度,避免被涂物贯穿隔网4而接触到极板2。
23.隔网4端部设置有挂耳7,挂耳7搭扣在电泳槽1的边缘,可对隔网4起到一定的辅助定位作用,避免隔网4轻易移动,进而影响到隔网4的隔离保护范围或保护效果。
24.如图3所示,挂耳7的端部采用圆角设计。挂耳7结构较小,伸出电泳槽1的端部易被人忽视。若其端部带有棱角,有可能会划伤经过其附近的操作人员,采用圆角设计后,即使接触到人体皮肤,也不会造成划伤,提升了整个装置的安全系数。
25.电泳槽1选用聚丙烯材料制成,具有良好的耐压承重性能,也不会被各类酸碱性泳液腐蚀,使用过程中不易变形、密封良好,杜绝了泳液渗漏等情况的发生。极板2选用304不锈钢材料制成,同样具有良好的耐候性,不易被腐蚀,使用寿命长。极棒3由铜制成,导电性优异,有利于电泳工艺的稳定进行。
26.极棒3的长度大于电泳槽1开口最大处两端的距离。本实施例中电泳槽1为圆形泳槽,极棒3的长度大于电泳槽1开口的直径;在其它实施方式中,电泳槽1为矩形,极棒3的长度便大于矩形的对角线,若电泳槽1为椭圆形,极棒3的长度大于椭圆的长轴,对于其它形状的电泳槽1,此处不再一一叙述。极棒3长度足够,便不会出现极棒3落入电泳槽1这种意外情况,而且可以通过移动极棒3,在较大范围内调整被涂物6与极板2的距离,以适合不同电泳工艺的加工要求,提升最终产品的质量。
27.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明确,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总体精神以及构思的情形下,可以做出对于以上实施例的各种变型。其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方案以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书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