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尖可更换式碎岩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39358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棒尖可更换式碎岩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程建设的机械器具,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棒尖可更换式碎岩棒。
背景技术
在航运和港口码头建造过程中,出于环保要求,有时会禁止使用水下爆破技术,则只能 采用如碎岩棒等的机械形式进行水下碎岩,而为挖掘水下的岩石而使用的碎岩棒,由于使用 到一定时间后,与岩石直接接触的破碎刀容易出现磨损现象,减弱并且失去其破碎岩石的功 能,只能更换新的碎岩棒,但棒体在这过程中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害,若要铸造这样新的一个 碎岩棒则费用较高,而且订购时间较长,甚至会出现因铸造厂家不能按时交货而影响施工工 期的问题,特别是在航运、港C码头建造行业中常会出现因碎岩棒的棒尖磨损严重,而又不 能及时订购到新的碎岩棒替换而影响工程进度而伤脑筋。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供多次使用,更换方便、成本 低廉的棒尖可更换式碎岩棒。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棒尖可更换式碎岩棒,包括棒体和棒尖,其中棒 体由直体部和突出部所构成,棒尖由破碎刀和凸体所构成,突出部底面开设有一与凸体相衔 接的凹槽,直体部顶端内部开被有一圆管,并在圆管的垂直最低处向直体部两边分别引出至 少二个导水孔,直体部的顶部开设有一穿透孔。
由于采用了以上结构,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显著特点及有益效果-
一拆装方便,通用性强,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效率高;
二安装与拆卸均十分方便,且连接牢固,安全性极高;
三棒体和棒尖以施焊的形式连接,当破碎刀磨损严重降低破岩的能力后,可更换棒尖,而且由于棒体的作用不同于棒尖,采用的材料要求较棒尖的低,可降低棒体的造价, 一次性
建造可供多次使用并且无须更换。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视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侧面剖视图3是棒体的结构剖视图4是棒体的结构侧面剖视图5是棒尖的结构剖视图6是棒尖的结构侧视图。
图中l是突出部、2是直体部、3是凹槽、4是圆管、5是穿透孔、6是导水孔、7是破碎 刀、8是凸体、9是焊接缝、IO是棒体、ll是棒尖。
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
图1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由棒体10和棒尖11两部分所组成,其中棒体10由直 体部2和突出部1所构成,棒尖11由破碎刀7和半圆凸体8所构成,突出部1底面开设有一 与凸体8相衔接的半圆凹槽3,直体部2顶端内部开设有一呈半圆走向的圆管4,连接碎岩棒 吊索施工,并在其垂直最低处向直体部2两正面分别引出二个导水孔6,用于将半圆走向圆 管4内的水引流出来,防止管内积水生锈。直体部2的顶部开设有一穿透孔5,用作搬运碎 岩棒时穿吊索悬吊用。
当棒体10与棒尖11连接时,只需将棒尖11的半圆凸体8与棒体10的半圆凹槽3衔接 起来,并利用棒尖11顶部四面斜面与棒体10底面形成的焊接缝9,通过该焊接缝9将棒体 10和棒尖11牢固连接起来即可。而当破碎刀7磨损严重降低了其破碎能力无法再使用时,则可采用气割等有效的方法将 焊接缝9处的施焊割掉,将棒体10与棒尖11分离开来,而后将一新的棒尖11重新与棒体
io焊接起来即可,整个过程轻松简单,操作方便,大大提高了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还在于棒体10较重,作用是增加碎岩棒的重量,加大碎岩棒碎岩过 程中破碎刀7对岩石的冲击力,更易破坏岩石,同时突出部l的宽度和厚度都较直体部2大, 目的是起到增加棒体10的重量和降低其重心,稳定碎岩棒下冲过程的作用,而棒尖ll的重 量较棒体10轻,主要作用是用来破坏岩石,但棒尖11的材料要求强度好,耐磨性强,并能
解决因更换成本和时间不及时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应用前景广阔。
上述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列举,并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基于本技术方 案所变换的等同效果的结构,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棒尖可更换式碎岩棒,包括棒体和棒尖,其特征在于棒体由直体部和突出部所构成,棒尖由破碎刀和凸体所构成,所述的突出部底面开设有一与凸体相衔接的凹槽,直体部顶端内部开设有一圆管,并在圆管的垂直最低处向直体部两边分别引出至少二个导水孔,直体部的顶部开设有一穿透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棒尖可更换式碎岩棒,包括棒体和棒尖两部分,特点在于棒体由直体部和突出部所构成,棒尖由破碎刀和凸体所构成,其中棒体的直体部顶端内部开设有一圆管,并在圆管的垂直最低处向直体部两边分别引出至少二个导水孔,直体部的顶部开设有一穿透孔,突出部底面开设有一与凸体相衔接的凹槽,使用时将棒体和棒尖焊接起来即可,进行更换时也只需将施焊处割掉,并与新的棒尖牢固连接起来即可,十分的方便,效率极高,具有结构简单、拆装方便、耐磨性强、成本低廉的优点。
文档编号E02F5/00GK201351290SQ200820203970
公开日2009年11月25日 申请日期2008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08年11月25日
发明者刘少群, 吴守根, 健 张 申请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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