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井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34718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安全警示井盖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井盖。
背景技术
城市道路中,传统的水路、通信、燃气、电力等管道的井盖大多采用铁质材料、合成材料生产加工,为了防止被盗丢失,一般都和井座做成整体设计,其连接铰链在井盖和井座之间。当需要打开井盖时,掀起的井盖向后方翻转,由井座铰链限位并保持井盖向后方翻转的角度,施工时掀起的井盖在道路上便形成了障碍,极易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因此在道路上进行各种需要打开管道井盖的施工中,必须由施工方另外携带相关的交通警示标志,并且由专人在道路上摆放,这样既增加了施工成本,又容易引起事故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且能够对通行车辆及行人起到警示提示作用的安全井盖。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安全警示井盖,包括井盖、井座、以及连接并限位井盖和井座的铰链,铰链的限位角度为30°至60°,所述井盖的下底面设置有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所述安全警示内容的表面设置有反光层。由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和反光层构成了具有反光作用的安全警示牌,使普通的井盖具有了交通警示的作用。本实用新型的改进在于所述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与井盖铸造或压制成一体。所述反光层的改进在于所述反光层为涂覆在安全警示内容表面的反光材料,或者粘贴在安全警示内容表面的反光膜。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安全警示内容包括文字、图案或者文字与图案的结合。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取得技术进步在于本实用新型在原有井盖的基础上对其结构进行了改进,通过铰链对井盖掀起时的角度进行了限位,并在井盖的下底面设置了由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和反光层构成了具有反光效果的安全警示牌,可以使普通的井盖具有了交通警示的作用,当井盖掀起后向后方翻转,井盖下底面的安全警示牌就与地面形成了便于各类车辆驾驶员和行人便于观看到的 30°至60°的夹角,从而起到警示的作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既可满足日常使用,同时保障井盖打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便捷,同时起到明显的提示警示效果,而且不占用道路的有效路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了施工成本。本实用新型将井盖和井盖下底面的安全警示内容通过铸造或压制等方式进行一体化设计,不改变传统井盖的材料与结构,不会对传统井盖安装使用造成大的资金投入,耐腐蚀、抗老化,寿命长。反光材料、反光膜的应用可以保证安全警示牌在白天以其鲜艳的色彩起到明显的警示作用,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以其明亮的反光效果有效地增强人的识别能力,看清目标,引起警觉,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打开时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下底面的仰视示意图。其中1.井盖,2.井座,3.铰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一种安全警示井盖如图1所示,包括井盖1、井座2和铰链3,铰链3用于连接并限位井盖1和井座2。井盖的仰视图如图2所示,其下底面铸造有突起的“禁止通行”安全警示内容,“禁止通行”字体的表面涂覆有反光材料。铰链限位井盖和井座的角度为60°,即当井盖掀起时,井盖与地面的角度为60°,如图1所示,符合各类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观看角度。本实用新型在井盖铸造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管道井在各个道路上的使用,在井盖的下底面铸造或者压制上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然后再根据相关交通标志的国家标准要求,涂覆上不同的反光材料,或者粘贴上反光膜,这就在井盖的下底面上形成了具有警示作用的安全警示牌,当井盖掀起后,下底面的安全警示牌正好朝向道路车辆、行人的方向,从而对行人以及过往车辆起到警示或提示作用。
权利要求1.一种安全警示井盖,包括井盖(1)、井座O)、以及连接并限位井盖(1)和井座(2)的铰链(3),其特征在于铰链的限位角度为30°至60°,所述井盖(1)的下底面设置有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所述安全警示内容的表面设置有反光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井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与井盖铸造或压制成一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井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层为涂覆在表面的反光材料,或者粘贴在表面的反光膜。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安全警示井盖,包括井盖、井座、以及连接并限位井盖和井座的铰链,铰链的限位角度为30°至60°,所述井盖的下底面设置有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所述安全警示内容的表面设置有反光层。本实用新型由突起的安全警示内容和反光层构成了具有反光作用的安全警示牌,不仅能够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能够对通行车辆及行人起到警示提示作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文档编号E02D29/14GK201962698SQ20102057208
公开日2011年9月7日 申请日期2010年10月22日 优先权日2010年10月22日
发明者王士元, 王川 申请人:保定维特瑞交通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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