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水下爆破提钻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2283阅读:411来源:国知局
简易水下爆破提钻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基及基础工程冲击钻机施工装置,具体是一种简易水下爆破提钻器。



背景技术:

目前,在强风化及中风化岩层中钻进成孔多采用冲击钻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岩熔洞及软硬不均地层的存在,冲击锥的倾斜极易造成钻头的卡钻事故。一旦卡钻,很难将钻头提出钻孔孔洞内,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损失:①冲击锥钻头损失;②工期的延期;③后期桩位设计变更经济的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简易水下爆破提钻器,该装置结构简单,可以将卡住的钻头提取出,有效解决卡钻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简易水下爆破提钻器,包括起爆装置,起爆装置设有密封的起爆瓶,起爆瓶内填充黑火药,黑火药的底部设有起爆丝,起爆丝的两端通过起爆引线与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源连接,电缆与电源之间设有起爆开关;起爆瓶通过电缆悬挂至钻头的卡钻位置。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是:

利用起爆装置对卡钻位置进行局部爆破,使卡住的钻头脱离,有效解决了卡钻问题,且成本低,效果好。

进一步的优选技术方案如下:

所述的电缆与电源之间设有过载保护器。通过设置过载保护器,可以调节电路中的电流,使起爆丝熔断起爆。

所述的起爆瓶的瓶口设有密封胶,密封胶密封黑火药。通过设置密封胶,可以密封黑火药,防止其受潮受损,并且增加本装置的安全性。

所述的起爆装置设有电缆盘架,电缆盘架转动进行电缆放线、收线。通过设置电缆盘架,进一步方便本装置的收线、放线。

所述的电缆设有刻度。便于根据卡钻的位置进行起爆瓶的放线。

所述的起爆瓶的顶部设有摄像头、LED灯,摄像头通过数据线与控制器连接,控制器连接电源、显示屏。通过设置摄像头、LED灯,利用LED灯照亮摄像头周边的区域,摄像头采集其位置信息,位置信息通过显示屏进行显示,可以更好地确定起爆瓶的位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起爆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安装在起爆装置的状态图;

附图标记说明:1-电缆盘架;2-电缆;3-过载保护器;4-起爆装置;5-起爆引线;6-密封胶;7-起爆瓶;8-黑火药;9-起爆丝;10-牵引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图3,一种简易水下爆破提钻器,由起爆瓶7、电缆2、电源组成;起爆装置4设有密封的起爆瓶7,起爆瓶7内填充黑火药8,黑火药8的底部设有起爆丝9,起爆丝9的两端通过起爆引线5与电缆2连接,电缆2与电源连接,电缆2与电源之间设有起爆开关;起爆瓶7通过电缆2悬挂至钻头的卡钻位置。

所述的电缆2与电源之间设有过载保护器3。通过设置过载保护器3,可以调节电路中的电流,使起爆丝9熔断起爆。

所述的起爆瓶7的瓶口设有瓶口密封胶6,瓶口密封胶6密封黑火药8。通过设置瓶口密封胶6,可以密封黑火药8,防止其受潮受损,并且增加本装置的安全性。

所述的起爆装置4设有电缆2盘架1,电缆2盘架1转动进行电缆2放线、收线。通过设置电缆2盘架1,进一步方便本装置的收线、放线。

所述的电缆2设有刻度。便于根据卡钻的位置进行起爆瓶7的放线。

所述的起爆瓶7的顶部设有摄像头、LED灯,摄像头通过数据线与控制器连接,控制器连接电源、显示屏。通过设置摄像头、LED灯,利用LED灯照亮摄像头周边的区域,摄像头采集其位置信息,位置信息通过显示屏进行显示,可以更好地确定起爆瓶7的位置。

本实施例的工作过程如下:

(1)卡钻位置测量:用测绳下栓球状重物的方式测量出冲击锥所卡钻孔的位置,并用米尺精确计算卡钻溶洞或突出试块距地面的深度。

(2)起爆装置4的安装:将可更换起爆装置4接至两相电缆2,用防水胶布做好防水措施。

(3)起爆装置4就位:记录两相电缆2零点读数,反算其终点读数;将本装置连接好悬挂至卡钻位置固定。

(4)起重机就位:利用U型卡将起重机吊钩与牵引绳10连接牢固,同时起重机预加5T的起重力。

(5)清场:用安全绳围出直径20m的安全区域,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现场。

(6)接电、起爆:接通电路,起爆瓶7内起爆丝9受热熔断,点燃黑火药8爆炸。

(7)起锤、提锤:爆炸产生巨大冲击力,卡钻溶洞或石块崩塌,起重机的预加应力将钻头吊起至孔口。

(8)回填石灰土:将水泥与粘土按照1:1比例回填至桩孔至孔口,静止一周时间。

(9)开孔重钻:重新测放该点位,重钻成桩。

本实施例利用起爆装置4对卡钻位置进行局部爆破,使卡住的钻头脱离,有效解决了卡钻问题,且成本低,效果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不限于此,任何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能想到的与本技术方案技术特征等同的变化或替代,都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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