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81796发布日期:2018-10-30 21:44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桥塞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



背景技术:

桥塞是试油或油井开发时用于油层临时封堵的专用工具,在重新打开油层时需用桥塞打捞工具将其捞出,但老式打捞工具下井后因地层泥砂、锈蚀等因素的影响,桥塞捞取的成功率不高,必须使用震击器和打捞工艺将其捞出,该工艺中使用的震击器结构复杂,使用费用高,还需专人操作和保养,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变,并且目前采用的桥塞膨胀筒的密封性不好,容易产生泄露,使桥塞下滑,导致封塞效果差,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目前的桥塞单纯地采用膨胀筒对桥塞进行固定,桥塞的稳定性低,很容易在封压材料的作用下发生松动,导致桥塞下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包括打捞块,所述打捞块为中空结构,且打捞块顶部外壁焊接有卡块,所述卡块一侧外壁开设有卡孔,所述打捞块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一连接块,所述第一连接块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一防滑筒,所述第一防滑筒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一膨胀筒,所述第一膨胀筒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二连接块,所述第二连接块一周外壁均焊接有卡瓦,且第二连接块底部外壁焊接有储油筒,所述储油筒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二膨胀筒,所述第二膨胀筒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二防滑筒,所述第二防滑筒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三连接块,所诉第三连接块底部外壁焊接有锥形筒。

优选的,所述第一防滑筒一周外壁均焊接有第一防滑凸点,且第二防滑筒一周外壁均焊接有第二防滑凸点。

优选的,所述第一膨胀筒和第二连接块的相对一侧外壁套接有同一个第一密封圈,且第二膨胀筒和储油筒的相对一侧外壁套接有同一个第二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卡块的数量有二到六个,且二到六个卡块等距离均匀分布在打捞块的顶部外壁。

优选的,所述打捞块底部外壁开设有通孔,且通孔内套接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卡瓦的数量有四到八个,且四到八个卡瓦等距离均匀分布在第二连接块的外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在膨胀筒和其他部件的连接处均设置有密封圈,使得膨胀筒密封性得到提升,膨胀筒内的填充物不会发生泄漏,提高桥塞的稳定性,桥塞不易下滑。

2.两个膨胀筒相对距离较大,分别位于桥塞的上部和下部,使得桥塞在使用时稳定性更好,不会在封压材料的作用下发生晃动,提高桥塞的使用效率。

3.桥塞的上部和下部均设置有防滑筒,且防滑筒外壁焊接有防滑凸点,大大提高桥塞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的通孔结构示意图。

图中:1卡块、2卡孔、3打捞块、4第一连接块、5第一防滑筒、6第一防滑凸点、7第一膨胀筒、8第一密封圈、9第二连接块、10卡瓦、11储油筒、12第二密封圈、13第二膨胀筒、14第二防滑筒、15第二防滑凸点、16第三连接块、17锥形筒、18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暂堵式大通径桥塞,包括打捞块3,打捞块3为中空结构,且打捞块3顶部外壁焊接有卡块1,卡块1一侧外壁开设有卡孔2,打捞块3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一连接块4,第一连接块4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一防滑筒5,第一防滑筒5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一膨胀筒7,第一膨胀筒7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二连接块9,第二连接块9一周外壁均焊接有卡瓦10,且第二连接块9底部外壁焊接有储油筒11,储油筒11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二膨胀筒13,第二膨胀筒13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二防滑筒14,第二防滑筒14底部外壁焊接有第三连接块16,所诉第三连接块16底部外壁焊接有锥形筒17。

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防滑筒5一周外壁均焊接有第一防滑凸点6,且第二防滑筒14一周外壁均焊接有第二防滑凸点15,第一膨胀筒7和第二连接块9的相对一侧外壁套接有同一个第一密封圈8,且第二膨胀筒13和储油筒11的相对一侧外壁套接有同一个第二密封圈12,卡块1的数量有二到六个,且二到六个卡块1等距离均匀分布在打捞块3的顶部外壁,打捞块3底部外壁开设有通孔18,且通孔18内套接有阀门,卡瓦10的数量有四到八个,且四到八个卡瓦10等距离均匀分布在第二连接块9的外壁上。

工作原理:通过通孔18往桥塞内充油,使第一膨胀筒7和第二膨胀筒13膨胀变大,第一密封圈8和第二密封圈12堵住第一膨胀筒7和第二膨胀筒13与其他部件连接处的缝隙,第一防滑筒5和第二防滑筒14增大桥塞和外部的摩擦力,更好地对桥塞进行稳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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