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跨度矩形巷道工字钢棚支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46833发布日期:2019-01-02 21:26阅读:15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大跨度矩形巷道工字钢棚支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矿用支护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大跨度矩形巷道工字钢棚支护结构。



背景技术:

架棚支护作为煤矿巷道的重要支护方式之一,有许多优点:强度大,可支撑较大地压,使用期长,可多次复用,安装容易,耐火性强,必要时也可制成可缩性结构,初期投资虽然大些但可回收,经济上较划算。

传统的矿用工字钢刚性支架支护体系中的缩量包括柱腿插入底板、架后破碎矸石压缩、接榫处木垫压缩以及支架本身的挠曲变形等,由于缩量小,刚性支架只能使用在巷道横截面积面积小、围岩比较稳定、变形较小、压力不大的巷道中。

为了提高支护效果,传统的做法是在大跨度工字钢棚顶梁中间再加设一根棚腿,但对巷道运输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适用范围有限。如何更好地发挥大跨度架棚支护的作用,减小顶板来压对工字钢棚顶梁造成的变形损坏,减小支护对巷道运输的影响,成为本实用新型专利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大跨度矩形巷道工字钢棚支护结构,结构简单稳定,借助工字钢斜梁提供的支撑力,避免大跨度棚顶梁在巷道顶板来压时发生变形破坏,改善棚顶梁在受力较大时变形严重的情况,提高其整体性和抗变形能力,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大跨度矩形巷道工字钢棚支护结构,包括工字钢棚顶梁、工字钢棚腿和工字钢斜梁,工字钢斜梁设置在工字钢棚顶梁和工字钢棚腿之间,工字钢斜梁一端与工字钢棚腿固定连接,另一端通过C型钢套与工字钢棚顶梁连接,C型钢套与工字钢棚顶梁下底边相连,紧固螺栓穿过C型钢套与工字钢棚顶梁下底边使C型钢套与工字钢棚顶梁固定连接,工字钢棚顶梁和工字钢棚腿之间连接处还设有卡件。

进一步的,工字钢斜梁与工字钢棚腿之间设有平钢盖,平钢盖一端与工字钢斜梁焊接,另一端通过紧固螺栓与工字钢棚腿连接。

进一步的,卡件与工字钢棚顶梁连接面为焊接连接,卡件与工字钢棚腿连接面通过紧固螺栓连接。

进一步的,工字钢斜梁两端为斜面。

进一步的,工字钢斜梁与工字钢棚腿之间夹角不大于45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大跨度矩形巷道工字钢棚支护结构,大大提高了架棚支护的整体性和抗变形能力,具有以下优点: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稳定,所需各组成部件取材制备简单,仅需地面准备完毕,运输到井下摆放安装即可,操作方便,省时省力,有效提高施工速度,且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2、C型钢套的内轮廓与工字钢顶梁下底边外轮廓相匹配,便于装配;3、有效改善了棚顶梁在受力较大时变形严重的情况,并可根据巷道断面跨度调整支护的强度,减小了工字钢棚顶梁的变形损坏,提高了支护强度;4、解决了传统做法加设棚腿的问题,消除了对巷道运输的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工字钢斜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C型钢套固定示意图。

图中1-工字钢棚顶梁,2-工字钢棚腿,3-工字钢斜梁,4-C型钢套,5-平钢盖,6-卡件,7-紧固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大跨度矩形巷道工字钢棚支护结构,包括工字钢棚顶梁1、工字钢棚腿2、工字钢斜梁3、C型钢套4、平钢盖5、卡件6、紧固螺栓7,C型钢套4的内轮廓与工字钢顶梁1下底边的外轮廓相匹配,可以略大于工字钢顶梁1下底边的外轮廓。

使用前,先在地面根据支护截面跨度的大小,将适当长度的工字钢截成所需要的工字钢棚顶梁1、工字钢棚腿2、工字钢斜梁3、卡件6,把平钢截成所需要的平钢盖5,然后将工字钢斜梁3两端切割成斜面与C型钢套4、平钢盖5焊接在一起,形成整体工字钢斜梁。工字钢斜梁3整体一端的C型钢套4套于工字钢棚顶梁1下底边,另一端的平钢盖5在距离工字钢棚腿2上部1/4处位置与工字钢棚腿2打孔通过紧固螺栓紧固,调整卡件6焊接在工字钢棚顶梁1两端合适的位置,再在工字钢棚腿2与卡件6开设大小相等且同心的孔,通过紧固螺栓将其结合紧固固定,进而将工字钢棚顶梁1与工字钢棚腿2紧固,顶板来压时工字钢棚顶梁1发生变形迫使C型钢套4滑动,让压的同时提供支撑力,滑动停止后在C型钢套4和工字钢棚顶梁1上打孔,穿入紧固螺栓,阻止其继续滑动,提供支撑力。

本实用新型可根据现场具体截面跨度设置工字钢棚顶梁1长度、工字钢棚腿2高度、工字钢斜梁3的位置,适用范围大,可根据巷道跨度调整棚工字钢顶梁1、工字钢棚腿2、工字钢斜梁3的用钢型号,从而满足所需要的支护的强度,达到支护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为优选实施方式,而非对其限制。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其均应视为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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