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调空气压缩机用降噪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59238发布日期:2018-07-31 21:10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空调空气压缩机用降噪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空调已经作为日常用品被广泛使用,而空调中空气压缩机是必不可少的,在工作时其作为核心部位,需要提供足够的动力,所以在工作时,外置基座便存在一个缺陷,便是由于空气压缩机在工作时发出的噪音,形成噪音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以上缺陷,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空调空气压缩机用降噪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空调空气压缩机用降噪装置,包括第一中空外壳和第二中空外壳,所述第一中空外壳和第二中空外壳的内部均设置有主中空区间,所述第一中空外壳和第二中空外壳在对立端面分别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螺纹外套筒和螺纹空心柱,且所述螺纹外套筒和螺纹空心柱之间通过螺纹结构连接,所述第一中空外壳和第二中空外壳在位于其内部的主中空区间内部均铺设一层海绵垫,两所述海绵垫的内表面均铺设一层折叠式铁丝网,所述层折叠式铁丝网的内表面形成空气压缩机放置空间,两所述层折叠式铁丝网在对立端经过压缩后安装在一镶嵌块机构的内部,且两所述镶嵌块机构的端部分别镶嵌在第一中空外壳和第二中空外壳的端部。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结构包括设置在螺纹空心柱外侧的外螺纹结构和设置在螺纹外套筒内侧的内螺纹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内螺纹结构和外螺纹结构相啮合。

进一步地,所述镶嵌块机构包括镶嵌块机构用镶嵌块、镶嵌块机构用插入凸起结构和镶嵌块机构卡接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镶嵌块机构用镶嵌块的一端面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镶嵌块机构用插入凸起结构,所述镶嵌块机构用镶嵌块另一端面的中心设置有镶嵌块机构卡接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镶嵌块机构用插入凸起结构镶嵌在第一中空外壳和第二中空外壳的内部,所述镶嵌块机构卡接凹槽的内部安装有处于压缩后的折叠式铁丝网。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用于辅助空气压缩机使用,既能够对空调空气压缩机起到缓冲保护的作用,又能够起到降低噪音的作用,从而对空气压缩机形成保护作用,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全剖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镶嵌块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折叠式铁丝网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 1.第一中空外壳,2.第二中空外壳,3.主中空区间,4.海绵垫,5.折叠式铁丝网,6.空气压缩机放置空间,7.镶嵌块机构,8.螺纹外套筒,9.螺纹空心柱,10.螺纹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和图3所示,一种空调空气压缩机用降噪装置,包括第一中空外壳1和第二中空外壳2,所述第一中空外壳1和第二中空外壳2的内部均设置有主中空区间3,所述第一中空外壳1和第二中空外壳2在对立端面分别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螺纹外套筒8和螺纹空心柱9,且所述螺纹外套筒8和螺纹空心柱9之间通过螺纹结构10连接,所述第一中空外壳1和第二中空外壳2在位于其内部的主中空区间3内部均铺设一层海绵垫4,两所述海绵垫4的内表面均铺设一层折叠式铁丝网5,所述层折叠式铁丝网5的内表面形成空气压缩机放置空间6,两所述层折叠式铁丝网5在对立端经过压缩后安装在一镶嵌块机构7的内部,且两所述镶嵌块机构7的端部分别镶嵌在第一中空外壳1和第二中空外壳2的端部;所述螺纹结构10包括设置在螺纹空心柱9外侧的外螺纹结构和设置在螺纹外套筒8内侧的内螺纹结构;所述内螺纹结构和外螺纹结构相啮合,实现螺纹连接,方便取放。

如图2所示,所述镶嵌块机构7包括镶嵌块机构用镶嵌块71、镶嵌块机构用插入凸起结构72和镶嵌块机构卡接凹槽73;所述镶嵌块机构用镶嵌块71的一端面设置有与其一体式结构的镶嵌块机构用插入凸起结构72,所述镶嵌块机构用镶嵌块71另一端面的中心设置有镶嵌块机构卡接凹槽73;所述镶嵌块机构用插入凸起结构72镶嵌在第一中空外壳1和第二中空外壳2的内部,所述镶嵌块机构卡接凹槽73的内部安装有处于压缩后的折叠式铁丝网5。

使用时,将空气压缩机的外壳套在空气压缩机放置空间6的内部,然后拧合第一中空外壳1和第二中空外壳2,在工作时,来自空气压缩机的噪音经过海绵垫4和折叠式铁丝网5过滤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同理,来自外部的作用力,也会降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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