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567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枢轴及一扭力模块,该扭力模块由至少一片状的弹性导引件组成,该弹性导引件的至少一端设有一镂空的包轴部,该包轴部具有一内周侧及一外周侧,该包轴部内周侧的至少一局部设有一朝该镂空区凸出的凸出弧边,该凸出弧边的两端以一外延伸边及一内延伸边来与内周侧的非凸出弧边的部位相衔接,且该衔接的部位以朝镂空区的一斜切凸出边或一加大曲度弧凸边与该内周侧的非凸出弧边相衔接,该斜切凸出边与内周侧的切线间的夹角小于30度,该加大曲度弧凸边的曲度大于内周侧的弧曲度;该枢轴设有一枢接部,该枢接部伸入该弹性导引件的包轴部内,该枢接部周侧设有至少一削除面,随该枢轴相对于该包轴部的枢转角度不同,该削除面以及该非削除面部份分别对该凸出弧边、外延伸边及内延伸边产生各不相同的干涉,而在该包轴部、枢接部之间产生扭力变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加大曲度弧凸边与内周侧的非凸出弧边之间形成相切衔接,或该加大曲度弧凸边与凸出弧边之间形成相切衔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斜切凸出边与内周侧的切线间的夹角为5度至30度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以一侧开口对外连通,使该弹性导引件在该包轴部外围形成相对的一第一弹性臂及一第二弹性臂,该第一弹性臂和第二弹性臂分别具有该内周侧,该第一弹性臂的内周侧设有该凸出弧边、外延伸边及内延伸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外延伸边位于该侧开口与凸出弧边之间,该外延伸边与第一弹性臂内周侧相衔接部位形成该斜切凸出边,该斜切凸出边与第一弹性臂内周侧之间形成一凹折部,该内延伸边与第一弹性臂内周侧相衔接部位形成该加大曲度弧凸边,该枢接部和削除面的衔接部位滑移至该内延伸边时,能够凭借该第一、第二弹性臂往该削除面方向产生弹性抵压,而产生令该削除面朝向该凸出弧边方向旋转对应的驱动力。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轴为复数,包含相互平行的一第一枢轴及一第二枢轴,该弹性导引件两端分别设有该包轴部,该第一、第二枢轴的枢接部,分别伸入该弹性导引件两端的包轴部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枢轴、第二枢轴分别具有该枢接部及一固定部,该第一枢轴的固定部配合一第一固定架,组合电子器物的一副体,该副体具有副板面,该第二枢轴的固定部配合一第二固定架,组合电子器物的一主体,该主体具有主板面,该弹性导引件上界定出一通过各包轴部中心的纵轴线,以及一垂直该纵轴线中点的横轴线;该副板面平行该横轴线且该第一枢轴的削除面对应该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和凸出弧边时,该第一枢轴的枢接部紧密接触该第二弹性臂内周侧,该副板面平行该横轴线且该第一枢轴的削除面对应该第二弹性臂内周侧时,该第一枢轴的枢接部推抵该第一弹性臂的内周侧、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和凸出弧边,该副板面平行该纵轴线时,该第一枢轴的枢接部推抵该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凸出弧边及第二弹性臂内周侧,该第一枢轴的削除面对应该侧开口,该副板面与横轴线之间形成有夹角且该第一枢轴的削除面未对应该第一弹性臂内周侧时,该第一枢轴的枢接部推抵该第一弹性臂的内周侧、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和凸出弧边,该副板面与横轴线之间形成一计划夹角且该第一枢轴的削除面未对应该第二弹性臂内周侧时,该第一枢轴的枢接部和削除面的衔接部位滑移至该内延伸边。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枢轴、第二枢轴分别具有该枢接部及一固定部,该第一枢轴的固定部配合一第一固定架,组合电子器物的一副体,该副体具有副板面,该第二枢轴的固定部配合一第二固定架,组合电子器物的一主体,该主体具有主板面,该弹性导引件上界定出一通过各包轴部中心的纵轴线,以及一垂直该纵轴线中点的横轴线;该主板面平行该横轴线且该第二枢轴的削除面对应该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和凸出弧边时,该第二枢轴的枢接部紧密接触该第二弹性臂内周侧,该主板面平行该横轴线且该第二枢轴的削除面对应该第二弹性臂内周侧时,该第二枢轴的枢接部推抵该第一弹性臂的内周侧、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和凸出弧边,该主板面平行该纵轴线时,该第二枢轴的枢接部推抵该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凸出弧边及第二弹性臂内周侧,该第二枢轴的削除面对应该侧开口,该主板面与横轴线之间形成有夹角且该第二枢轴的削除面未对应该第一弹性臂内周侧时,该第二枢轴的枢接部推抵该第一弹性臂的内周侧、外延伸边、内延伸边和凸出弧边,该主板面与横轴线之间形成一计划夹角且该第二枢轴的削除面未对应该第二弹性臂内周侧时,该第二枢轴的枢接部和削除面的衔接部位滑移至该内延伸边。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计划夹角为15度夹角。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计划夹角为15度夹角。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交叉对称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

15.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

16.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

17.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

18.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一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一弹性臂,该弹性导引件一端的第二弹性臂对映于该弹性导引件另一端的第二弹性臂。

1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的非削除面与削除面的交界部位之间以一弧面衔接。

2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的非削除面与削除面的交界部位之间以一弧面衔接。

2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的非削除面与削除面的交界部位之间以一弧面衔接。

2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的非削除面与削除面的交界部位之间以一弧面衔接。

2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的非削除面与削除面的交界部位之间以一弧面衔接。

2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的非削除面与削除面的交界部位之间以一弧面衔接。

25.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枢接部的非削除面与削除面的交界部位之间以一弧面衔接。

2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2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2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2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3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31.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32.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33.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具有自行下落能力的枢轴的无突变扭力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包轴部朝向该弹性导引件中段设有一内端槽,该内端槽与弹性导引件中段之间设有一弹性吸收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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